澳洲起訴日本捕鯨違法進入關鍵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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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阡陌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從本週開始的三週時間內,澳洲將在國際法庭進行最後一搏,以阻止日本在南太平洋的捕鯨活動。聯邦律法部長德雷弗斯(Mark Dreyfus)希望海牙國際法庭在下一個捕鯨季節開始前,能夠宣佈日本捕鯨違法。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從6月26日開始,國際法庭將舉行為期三週的聽證會,這標誌著澳洲2010年提起的訴訟程序,已經進入了最後階段。今年4月份,國際法庭宣佈了聽證會的時間表。聽證會開始第一天將澳方律師對案子進行辯說,一週後,從7月2日起將有日方進行辯護。而該案的最終裁決,則會在數月之後。

德雷弗斯將在聽證的最後一週前往海牙。他說「澳大利亞對於商業捕鯨的觀點眾所周知。」「我們希望制止商業捕鯨,包括日本以所謂的科學研究之名開展了多年的捕鯨活動。」他還說,澳洲能否制止南太平洋區域的捕鯨活動,相當程度上取決於此次法律行動。因為國際法庭的裁決是最終決定,無法提起上訴。他說,對於判決結果有利於澳方充滿期待。

德雷弗斯說,日本捕鯨違反國際法。澳方向國際法庭呈交了大量的事實證據和控訴點,並為此開展了大量的工作,聘用合適的專家,組成了強有力的法律團隊,德雷弗斯本人也是團隊一員。

澳方控訴日方繼續進行大規模的獵鯨活動違反了國際公約和日方應承擔的保護「海洋哺乳動物和海洋環境」的責任。澳方要求國際法庭裁決日本徹底停止其名為「JARPA II」的所謂鯨魚科學研究項目,並撤消在該項目下允許的任何捕鯨授權、停止頒發捕鯨許可證等。「JARPA II」項目是在一項特別許可之下的第二階段南極捕鯨。

澳方也希望國際法庭能夠獲得日方的保證:不再進行任何進一步的研究,直至履行與國際法要求相一致的義務。

2010年起訴時,當時的澳洲外交部長史密斯(Stephen Smith)說,雙方已經無法通過外交途徑解決爭端,雖然此前國際捕鯨委員會對此進行了延期調解。他還說,捕鯨國家最近在該委員會作出的聲明,已經讓澳方無法指望該委員會的任何未來折衷協議來保護鯨魚。

2010年4月,國際捕鯨委員會達成了一項折衷協議,包括日本、冰島和挪威等捕鯨國在內的88個主要國家都接受該協議。澳方則指責該折中協議依然允許日方捕鯨,只是捕鯨的數量從2010年的500頭,下降至2011年的410頭,直至2015-2016年的205頭。

日方的捕鯨行動利用了1986年制定的國際捕鯨禁令條款的一個漏洞,允許進行「致死研究」,從1987年開始後,每年都在南太平洋,以科學研究之名大肆捕鯨。

長期以來,日本的捕鯨活動一直遭到激進環保人士和外國政府的批評。但日方對此辯解稱,食用鯨魚是日本國民的烹飪傳統。今年4月初,日方稱,其捕鯨船隊今年的南極之行僅捕獲了103頭小須鯨,這是自1987年開展該捕鯨研究以來的最低捕獲量。

日本負責捕鯨項目的部長指責海洋保護組織,聲稱由於該組織「不可原諒的破壞」,才使得今年捕鯨量如此之低。而澳大利亞環境部長伯克(Tony Burke)則回應,103頭太多了。

2010年,日本漁業部長赤松廣隆對澳洲發起起訴的聲明表示「非常失望」,稱日本的「捕鯨科學研究」獲得了國際商業捕鯨禁令的許可。日方認為該捕鯨項目符合國際法,並說澳方提起訴訟,試圖在5年內在南太平洋廢除所謂的「捕鯨科學研究」,停止魚叉捕鯨等活動,令人「感到極度遺憾」。

德雷弗斯沒有詳細說明訴訟情況,但他說澳大利亞、日本和新西蘭提交法庭的書面材料,本週晚些時候將會公佈。他還說,儘管在該問題上雙方分歧嚴重,但澳洲與日本仍然保持密切的夥伴關係,雙方一致認為國際法庭是解決國際夥伴之間爭端的最佳地方。澳大利亞珍視與日本長期和重要的夥伴關係。

新西蘭也在該訴訟案中,助澳洲一臂之力。此前,日本的捕鯨活動在公海上受到了海洋守護者協會的阻攔。2010年5月底,來自新西蘭的反捕鯨激進人士白休恩(Pete Bethune)在東京受審。為了報復日本捕鯨船2010年1月撞沉海洋守護者協會的高技術動力艇,45歲的白休恩於當年2月11日強行登上了日本捕鯨船。隨後他被捕鯨者拘禁並帶回日本,被日本海上自衛隊正式拘捕,並被指控妨礙商務、私闖民船、毀壞財產、違反武器管制和攻擊等罪名。白休恩對此認罪,僅僅否認了攻擊罪名。預計他將面臨15年的監禁判決。

(責任編輯:瑞木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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