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6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沙莉編譯報導)6月7日,英國《衛報》報導,美國總統奧巴馬已下令高級國家安全和情報官員制訂一份美國發動網絡攻擊的潛在海外目標清單。
可攻擊的潛在海外目標清單
《衛報》報導說,去年10月奧巴馬簽署但從來沒有公佈的「總統20號政策令」(Presidential Policy Directive 20)機密文件長達18頁,指出政府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採取「網絡攻擊效果行動」(Offensive Cyber Effects Operations,OCEO),賦予美國獨特及非常規的能力,在少許或沒有任何警告的情況下,對攻擊目標造成些許到嚴重不等的傷害,在世界範圍內推進美國國家目標。
《衛報》報導說,機密文件指出,美國政府將根據國家的重要性,列出可能的目標,OCEO可以在效率及風險之間找出平衡點,同時比較其它國家可以使用的工具。
該政策令還考慮了在美國境內可能會採取的網絡行動,同時規定,除非緊急情況下,否則未經總統令國內不得採取這樣的行動 。
制定網絡行動框架
一位高級政府官員告訴《衛報》,該文件的目的是「設置政府就網絡行動進行決策的工具和框架。」
美國政府當局從2013年1月的政策令中公佈了一些解密的談話要點,但沒有提到加強美國的進攻能力,並制定目標列表。
「總統20號政策令」定義OCEO是「在或通過網絡空間由(或代表)美國政府執行的行動、相關項目或活動,旨在在美國政府網絡以外產生網絡效應。」
當被問及政策令中加強美國進攻能力的意向時,一位高級政府官員說:「人類擁有了造船能力後,建立了海軍。人類能夠製造飛機後,建立了空軍。」這位官員補充說:「作為一個公民,你期待政府規劃行動方案,我們非常願意與我們的國際夥伴探討適當的界限是甚麼。」
網絡行動將遵守法律考慮影響
文件包括注意事項和預防措施,指明美國所有的網絡行動應符合美國和國際法律,任何「可能導致重大後果」的行動都需要特定的總統批准。
該文件說,該機構應考慮任何網絡行動的後果,包括對情報蒐集的影響、報復的風險、對互聯網本身的穩定性和安全性的影響、政治風險與收益的平衡、產生不受歡迎的國際行為準則。其中可能的「重大後果」是造成生命損失、對美國的應對行動、財產損失、嚴重不利的外交政策或經濟影響。
在總統政策令中,進攻性網絡作戰的準則是不局限於報復行動,而是模糊定義成「在世界範圍內推進美國國家目標」。
提高網絡軍事主義化的擔憂
《衛報》認為,奧巴馬建立潛在活躍網絡戰行動框架的舉動將提高網絡軍事主義化的擔憂。
《衛報》報導,美國準備進攻性的網絡行動的具體目標清單,可能重新引起安全研究人員和學者的擔憂,其中一些人警告說,大規模的網絡操作可以很容易地升級成全面軍事衝突。
猶他州州立大學通信系助理教授勞森(Sean Lawson)認為:「當網絡軍國主義理論導致使用進攻性網絡攻擊,這些攻擊將升級為物理及動力性質的武力攻擊。」
美國於今年一月公佈的政策令內容之一表示:「我們的政策是,為減輕威脅將採取最少量的必要行動,我們將優先考慮網絡防禦和執法行動作為首選。」
政策令一再強調,所有的網絡行動都必須按照美國法律進行,並只能作為外交和軍事方案的補充。但是,也指明攻守兼備的網絡行動對美國戰略至關重要。
緊急情況無需總統批准即可行動
《衛報》報導,政策令規定,任何「旨在或有可能在美國境內產生網絡效應」的網絡行動需要總統的批准,除了在「應急網絡行動」的情況下。當出現緊急情況時,包括國防部在內的部門,可以無需總統批准即採取這樣的境內行動。
奧巴馬進一步授權,「出於捍禦美國的國家利益,需要發動非自願的攻擊時,可以無需美國政府同意,即對外國使用進攻性的網絡攻擊。明確保留使用網絡行動作為「對迫在眉睫的威脅進行反擊」的權利。
政策令數次引用了由美國軍方使用的進攻性網絡攻擊事例,並數次指出,網絡行動需要連同其他國家工具一起使用,並符合法律約定。
當媒體首次報導政策令時,電子隱私信息中心 (EPIC) 的律師要求公開政策令。美國國家安全局在一份聲明中拒絕完全透露政策令,因為它被列為機密。
今年1月,五角大樓宣佈大規模擴展其網絡司令部單位,由國家安全局主任基思.亞歷山大將軍指揮。該單位負責執行攻守兼備的網絡行動。
今年早些時候,五角大樓首次公開指責中共是襲擊美國的幕後者。《華盛頓郵報》上個月報導稱,中共黑客已經侵入了五角大樓的最先進的軍事項目。
網絡威脅列為美國最高國家安全威脅
美國國家情報總監詹姆斯.克拉珀,將網絡威脅列為最高國家安全威脅。
奧巴馬的官員曾多次提到網絡攻擊的威脅,呼籲新的立法將賦予美國政府更大的權力來監視和控制互聯網,作為防範此類威脅的一種手段。
一個此類法案「網絡情報共享和保護法案」(CISPA)目前正等待國會審核,並招致隱私保護者的批評。
國家安全委員會發言人凱特琳.海登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還沒有看到《衛報》獲得的文件,因為《衛報》沒有向我們提供這份文件。然而,正如我們已經公開承認,去年總統簽署了一項有關網絡行動的機密政策令,更新了2004年時做出的類似指令,這是政府將網絡安全作為重中之重採取的一部份措施。網絡威脅不斷演變,我們需要考慮到新的事實。
「這個政策令建立網絡行動的使用原則和流程,使網絡工具和國家安全工具結合起來使用,它闡明了政府的原則,符合我們在國內和國際推行的價值觀,和我們先前闡明的網絡空間國際戰略一致。
「該政策令將建立更有效地規劃,開發和利用我們的能力的原則和流程,使我們具有靈活性,同時在處理我們面臨的威脅時也施加約束力。我們的一貫政策是,為減輕威脅將採取最少量的必要行動,我們將優先考慮網絡防禦和執法行動作為首選。政策令中列出的程序符合美國憲法,總統擔任總指揮的任命,和其他適用的法律和政策。 」
(責任編輯:畢儒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