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6月10日訊】中共媒體近日大造輿論,誣蔑大陸法輪功學員模擬酷刑展示是假的。其實,在過去十四年的時間裏,中共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洗腦班等黑牢裏的警察用盡各種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的事實是根本抹殺不了的,而重組酷刑實景遠不及真實的殘酷程度。
在重慶女子勞教所(茅家山),我親身經歷並親眼目睹惡警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將所謂的「轉化率」和警察獎金掛鉤,令警察無所不用其極、凶殘的折磨信仰「真善忍」的好人,酷刑折磨包括:毒打、背銬、關小號、烈日下曝曬、逼站軍姿十幾小時、黃膠帶封口鼻耳、連續吊銬腳尖沾地、不准睡覺,等等;對堅持不「轉化」、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就強行注射不明藥物、窒息灌食……很多法輪功學員被致殘、致死。
周成渝被灌藥致死
周成渝,女,時年五十五歲,二零零一年二月被劫持到重慶江北茅家山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周成渝遭到勞教所女惡警楊明等殘酷迫害和摧殘,致使遍體鱗傷,女惡警楊明硬說周成渝身上長的是疥瘡,強迫她抹藥、吃藥,周成渝不配合。楊明就叫女吸毒犯每天將周成渝拖出去強行灌藥,灌藥後周成渝身體反映強烈,肚子腫大、頭腫大,呼吸困難,周成渝質問惡警輸的是甚麼藥,惡警拒答。
幾天後晚上(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晚),女惡警楊明要強行拉周成渝到醫院看病,周成渝拚命反抗,雙手抓住鐵床架,喊:「我不去醫院!」「要功友一起去!」包夾吸毒犯劉成玲、王素曉把周成渝從四樓架到一樓時,很多人都聽到周成渝淒慘的喊:「要功友一起!」周成渝再也沒有回來。後來楊明到監房,龍崗、高仲英、邱翠香等法輪功質問楊明:「周成渝哪去了?」 楊明謊稱「保外就醫」。法輪功學員並不相信楊明說的話。後來有消息證實周成渝當晚未出勞教所就被迫害死了,勞教所當晚將遺體拉到324醫院,然後說是病死的,造假掩蓋事實。
徐真被灌藥致死
在二零零零年八月左右,法輪功學員徐真被騙到一大隊「轉化」了。幾天後徐真知道被騙,心裏內疚、難過,要聲明「轉化」作廢,警察羅春梅、王治濤怕徐真公開聲明「轉化」作廢,影響其他人,就強行把徐真單獨關押,雙手銬在床上,打她、罵她,給她灌精神病類的藥,每天三次對她大量灌藥,最後將徐真迫害的精神失常,目光呆滯,然後通知單位來接徐真,單位的人一看她被迫害成這樣,就說:「送來勞教所好好的,現在精神就不正常了,家裏只有年幼的兒子都無人照顧,家裏無人,不接。」 但後來還是把她接走了,據說接走後送進了精神病醫院。
後來徐真於二零零六年被杭州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關押在浙江省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一一年九月,徐真再次被綁架,第二次被劫持到在重慶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遭各種酷刑折磨,勞教所惡徒長期用黃膠帶封口,不准她出聲音,徐真於同年十月被迫害致死。
王積琴被灌藥致死
王積琴,女 ,二十九歲。二零零零年七月被劫持到重慶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遭到殘酷折磨、灌藥迫害。王積琴幾次被灌致休克。她被拉回監捨時曾艱難說過:「我兒子還小,(我)不能死。」
王積琴被迫害得奄奄一息時,惡警楊明也不放人,最後勞教所頭目看王積琴要不行了,才直接下令放王積琴,要她回家死。王積琴回家後,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含冤去世。
羅德清遭性侵害
羅德清,女,當時二十幾歲,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被非法關押在重慶女子勞教所迫害。在惡警的默許下,羅德清被幾個吸毒犯借擦疥瘡藥之際,強行剝光衣服,掰開大腿,手進入陰道進行性迫害。為此,全監室法輪功學員絕食抗議,勞教所政委龐某等人被迫答應處罰幾個打手,但後來卻一直未處罰。
邱翠香差點被迫害致死
邱翠香,女,五十多歲。二零零零年被劫持到重慶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正念闖出勞教所,二零零二年底又被綁架進勞教所。
酷刑演示:背銬
惡警楊明藉口邱翠香不穿號服,將她關入小號迫害,銬背銬,同時還強行灌藥。邱翠香被惡警酷刑折磨致手指、腳趾發紫、發烏,奄奄一息,重慶渝州大學醫生、法輪功學員張洪全向女惡警楊明反映,邱翠香心臟供血不足,有生命危險,女惡警楊明不但不給邱翠香解除體罰,反而用酷折磨張洪全。
此外,我所知道的九死一生、活著走出重慶女子勞教所魔窟的法輪功學員有:高仲英、付汝芬、曹繼芳、陳平、周良榮、夏家作、趙家玉、楊春遠、方敏等。
模擬酷刑展示遠不及真實的殘酷程度
以上的都是真實的迫害事實,是我親身所見所聞,而對這樣的罪惡,語言無法完全表述其中的殘酷程度。
感謝海外同修在世界各地舉辦模擬酷刑展示,曝光中共的暴虐。其實和實際發生的罪惡相比,這些模擬酷刑展示的僅僅是冰山一角。我在重慶女子勞教所所經歷、所見到的酷刑的殘酷程度,都遠遠超過酷刑圖片所展示的。中共勞教所、監獄的酷刑之慘烈、之血腥,遠遠超過照片能展示的。
這裏我還想說,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拍攝酷刑演示圖片,並不只是為自己討還公道,任何無辜的中國公民都有可能被中共抓進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洗腦班等暗無天日的黑牢,遭受奴役和酷刑折磨。把這些酷刑以直觀的方式真實的曝光於天下,是制止酷刑的第一步,是保護公民人身安全不受傷害的有效手段。拍攝酷刑演示圖片的法輪功學員是在行使天賦的言論的權利,也是在維護所有中國人的起碼的人身安全。
──轉自《明慧網》
責任編輯 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