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5月09日訊】加州州長傑里‧布朗當局日前拒絕了轉移3,300名在押犯人的法庭令。這一法庭令要求州府監獄衛生系統將聖胡安山谷(San Joaquin Valley)監獄的犯人轉移,以避免山谷熱疾病。
在星期一(5月6日)發給法院的信中,矯正和康復部(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 and Rehabilitation)表示,該指令內容模糊,並且不成熟、不具有權威性。
州府律師表示,普萊森頓(Pleasanton)山谷以及阿文納爾(Avenal)的州立監獄已經著手將易感此病的犯人轉移,並在監獄加強該病的預防保護知識普及。
律師們還表示,州府官員已經而且將繼續採取所有必要的措施和步驟以減輕風險,但並無大規模轉移的必要。
爭議上了法庭
目前爭議已經在舊金山排上了地區法官謝爾頓‧亨德森的議程,法官安排於6月17日就此舉行聽證。負責州府監獄系統保健的克拉克‧科爾索(Clark Kelso)4月29日要求州府立即轉移犯人,但他的命令不具約束力。
科爾索要求轉移的犯人包括普萊森頓山谷以及阿文納爾監獄中所有黑人和菲律賓人、所有年齡大於55歲的犯人,以及有免疫功能缺陷的犯人,相當於兩座監獄40%犯人,科爾索還稱,州府對此病的保護措施無效。
山谷熱是一種由於吸入土壤中的真菌孢子而導致的病症,聖胡安山谷南部為此病多發區。
科爾索辦公室的報告顯示,整個加州從2006年到2013年間,死於山谷熱的犯人已達62人,此病對黑人和菲律賓人尤為致命。
州法院發文稱,從2007年以來,已經從這兩所監獄轉移了高風險犯人,並採取措施控制傳染,如控制揚塵以及在監獄的易感區張貼海報及傳單示警等。
轉移等於放人
在這封發給法庭的信中還稱,科爾索要求轉移犯人的指令等於「放人命令」,只有三人法官組成的法庭在特殊情況下才有權發放。信中還表示,鑑於聯邦健康官員們已經同意調查此問題,故轉移指令尚不成熟。
代表犯人狀告州衛生部門的律師唐納‧斯伯克特(Donald Specter)表示,州府的反應只能說明,在沒有法庭命令之前他們不會保護犯人。
(責任編輯:洪逸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