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5月26日訊】我是代表溫州市裡全村老百姓,黑社會強拆百姓的房子,幕後的黑手就是政府。
浙江省溫州市的城中村改造本應該是政府為廣大人民謀福祉,舊房換新房,居住條件大大改善,應該說是為民辦好事,辦實事。但實際上並非如此,甚至出現溫州相關街道拆遷辦利用職權,對拆遷戶強行推行霸王條款,造成廣大拆遷戶本已貧困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並導致越拆越窮,負債纍纍,他們打著民生工程的旗號,實際以盈利為目的。
現將實事揭露如下:
1、拆遷臨時協議不合法:他們利用欺詐的獎勵手段,例:「規定時限內同意拆遷給每平方1200元,拆遷戶提前搬離給每平方獎勵200元(其中每平方1200元是過度費而不是甚麼獎勵,拆遷辦邏輯是不簽字<1200+200>×平方數=不簽字的損失)」強行威逼要求拆遷戶簽字,而且拆遷協議也只一份歸拆遷辦保管,在得不到拆遷協議書的情況下,只要求拆遷戶在協議書上自願同意拆遷簽字畫押了事,這猶如賣身契,拆遷戶的自身利益根本得不到保障,而且協議書上也沒有拆遷賠償具體細則。硬性地遵照他們所謂的房屋換置條例執行,根本沒有權利申訴,明顯違反國務院關於房屋拆遷先賠償安置後拆遷的精神。
2、房屋置換價格是否合理:例: 「溫州濱江商務區舊片區改造「房屋置換須知」的內容標明:房屋置換價(舊房有產權證的)在每平方米3800-4000元,空翻房屋6000元,增購按12600-16800元不等,而舊房給評估每平方米600元左右」也就是說每戶舊房置換至少要付幾十萬至幾百萬元不等,拆遷戶們根本付不起巨額房款,大多數居民要負債購房,生活質量大大降低,明顯背離黨的十八大精神。
3、土地問題:城中村舊房改造後(建高樓)土地大大多餘,政府還要廉價回收拆遷戶的道坦,院落及違建被拆除的空地,(回收費每平方僅僅150元)他們可以高價出售多餘的房屋或可以安置其他地方居民,賺取巨額利潤,嚴重侵害了拆遷戶根本利益。
4、安置及新房回遷沒有具體落實:城中村動遷時間公佈,但何時建造、建造單位、工程招標、房屋規劃、設計、小區新房效果圖以及開工和完工時間都沒有,威逼拆遷戶同意拆!拆!拆!到時候拆了一大片,五年,十年得不到安置,怎麼叫廣大拆遷戶相信,已經同意沒有公證的拆遷協議,就可以肆無忌憚,以種種理由進行威逼拆遷。
政府要改造城中村的落後面貌是好事,是大善事,但是也不能盤剝廣大群眾的利益。溫州市濱江街道主任朱建光和同心股份合作社是一夥的,他們強拆強征,毆打恐嚇,扮成小偷騷擾未搬離的百姓,暴力毆打百姓。
百姓每戶負債一百多萬,如果城中村裡有一百萬錢,早就不住在城中村了,住在城中村裡的都是窮人啊,哪有這麼多的錢,是普通的百姓,政府不管我們的死活,以後也就沒有這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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