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5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陳菲婭澳洲悉尼編譯報導)聯合國難民事務署(UNHCR)日前批評澳洲改變移民區(migration zone)定義的做法,違反1951年國際難民公約(1951 Refugee Treaty),澳洲政府則強調,將非法入境難民申請人發往海外處理,是為了杜絕申請者鑽澳洲法律的空子,解決非法入境者日愈增多的問題。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5月16日澳洲聯邦參議院通過了將澳洲難民接受區擴大到海外一些地區的立法草案,此舉意味著移民單位可將抵達澳洲本土尋求難民保護的非法入境者,送往位於瑙魯(Nauru)或巴布亞紐幾內亞(Papua New Guinea)的難民拘留處理中心,以等候難民申請結果。
此前的規定則是,除非向澳申請庇護者抵達地點是在澳洲海外,方可將那些人留在太平洋地區的難民拘留處理中心處理,而凡是抵達本土的則須在澳境內處理。
聯合國難民事務署辦公室批評澳洲現在的難民處理政策是非常錯誤的,違反1951年國際難民公約的有關規定。
國際保護負責人特克(Volker Turk)表示,難民事務署的立場始終是:對抵達澳洲國界的尋求保護者,無論他們是以何種方式或在哪裏到達澳洲,都應該依照澳洲及相關國際法,按程序在澳洲本土處理其難民申請,而現在卻將入境申請人發往海外其它國家拘留處理,這樣一來澳洲對申請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出現與另外的國家共擔的現象。
聯合國難民事務署還表示,澳洲在瑙魯和巴布亞紐幾內亞的難民中心內的設施有「嚴重缺陷」,包括環境硬件及審理上的延誤。事務署呼籲澳洲儘快對自2012年8月13日以來進入澳洲的1.8萬名尋求保護者,進行公平和有效的審理;對任何被拘留的難民申請人,澳洲政府都必須嚴格履行澳洲的難民和人權法規定的相關義務。
(責任編輯:李熔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