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5月20日訊】海南萬甯的「校長帶小學生開房案」,就在全國輿論為小學生處女膜破裂還是完好,校長、公務員到底是強姦還是猥褻問題爭論不休時,近日媒體又曝出安徽潛山小學校長性侵女童案。涉案校長在長達12年的時間中先後性侵9名女童。被性侵時,最小的受害者年僅6歲……
接二連三小學生性侵案,學校未成年人安全問題又被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強姦還是猥褻?這本是成年人面對的法律問題,現在加到小學生身上,確實是危言聳聽的事。而其中的小學生安全教育問題,也就是最為普及的《小學生守則》教育問題,終於又一次走進人們視線。
大陸版的《小學生守則》最早見於1981年,後來幾經修改完善,變成了現在的摸樣。聯繫到近幾年層出不窮的強姦幼女案件,我們確實有必要再來學習學習《小學生守則》。與此同時,為了更好地普及小學生安全常識,我們不妨把中國的《小學生守則》與美國、英國、日本等國的《小學生守則》做過比較研究。
中國的小學生守則: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
2、遵守法律法規,增強法律意識。遵守校規校紀,遵守社會公德。
3、熱愛科學,努力學習,勤思好問,樂於探究,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有益的活動。
4、珍愛生命,注意安全,鍛練身體,講究衛生。
5、自尊自愛,自信自強,生活習慣文明健康。
6、積極參加勞動,勤儉樸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師長,禮貌待人。
8、熱愛集體,團結同學,互相幫助,關心他人。
9、誠實守信,言行一致,知錯就改,有責任心。
10、熱愛大自然,愛護生活環境。
美國小學生守則:
1、總是稱呼老師職位或尊姓。
2、按時或稍提前到課堂。
3、提問時舉手。
4、可以在你的座位上與老師講話。
5、缺席時必須補上所缺的課業。向老師或同學請教。
6、如果因緊急事情離開學校,事先告訴你的老師並索取耽誤的功課。
7、所有作業必須是你自己完成的。
8、考試不許作弊。
9、如果你聽課有困難,可以約見老師尋求幫助,老師會高興的幫你。
10、任何缺勤或遲到,需要出示家長的請假條。
11、唯一可以允許的缺勤理由是個人生病、家人亡故或宗教節日。其他原因呆在家裏不上課都是違規。
12、當老師提問且沒有提定某一學生回答時,知道答案的都應該舉手。
英國小學生守則:
1、平安成長比成功更重要;
2、背心、褲衩覆蓋的地方不許別人摸;
3、生命第一,財產第二;
4、小秘密要告訴媽媽;
5、不喝陌生人的飲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
6、不與陌生人說話;
7、遇到危險可以打破玻璃,破壞傢俱;
8、遇到危險可以自己先跑;
9、不保守壞人的秘密;
10、壞人可以騙。
日本小學生守則:
1、不遲到;進校後不隨便外出;
2、聽到集合信號時,迅速在指定場所列隊;進教室開門窗要輕;在走廊和樓梯上保持安靜,靠右行;
3、上課鈴一響即坐好,靜等教師來;聽課時姿勢端正,不講閒話,勤奮學習;
4、遇遲到、早退、因故未到等情況,必須向老師申明理由,有事事先請假;
5、嚴格遵守規定的放學時間,延長留校時間要經老師許可;
6、上學放學時走規定的路線,靠右行,不要繞道和買零食;
7、遇地震、火災等緊急情況時不驚慌,按老師指示迅速行動。
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過去人們往往談論中國意識形態假、大、空,我們還常常為找不到標本而發愁,現在《小學生守則》一展開,可不就是活標本?翻開第一條,「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這是赤裸裸的政治說教。祖國、人民、政黨,相對於公民社會理論下的國家、公民、社團,這是典型的政治標籤。在這個標籤的左右下,愛國主義,民族主義,專制主義,都彰顯無遺。當然,國家肯定值得熱愛,民族肯定值得熱愛,但是政黨是不是必須唱讚歌呢?我們這裏不是推銷反黨言論,但是,對於這些鮮明意識形態標籤問題,即使是孩子們的家長,甚至教授、專家都無法圓滿回答,而《小學生守則》卻要求未涉人生的兒童表態,豈不強人所難?再看看後頭的條例,諸如「遵守法律法規,增強法律意識。遵守校規校紀,遵守社會公德」之類,試問「遵紀守法」,大人們有幾個能夠完全做到?可見這些條例完全不是按照「孩子」的標準做文章,幾乎是「完人」的標準,甚至是「聖人」的標準了。
其實《小學生守則》不外乎就是用淺顯易懂的語言告訴孩子們怎麼做人,怎麼做事和怎麼面對危險問題。我們撇開意識形態差異、國家差異、民族差異,就做人、做事、安全問題比較比較各國《小學生守則》。
首先,在「做人」問題上,東、西方(即美、英、日)守則都是十分重視的。但是在具體把握度上還是有差異的。中國的守則談論做人問題,重在務虛,也就是說偏向於說大話,講大道理,嚇唬小孩。「遵守」、「熱愛」、「珍愛」、「自尊」、「自愛」、「自信」、「自強」等辭彙,用現代漢語語境來解釋清楚,肯怕三天也說不完。這些虛頭巴腦的東西,我們卻要求小學生去理解,確實有「強姦」民意之感。還有就是尊敬長輩,尊敬老師,與同學相處等做人問題,也是異曲同工。反觀西方守則,教育學生如何做人,一條一條,一例一例,簡潔明瞭,通俗易懂,可操作性極強,孩子們學了馬上就可以去做。這就是所謂務實與務虛的鮮明區別。
其次,在「做事」問題上,也就是對待學習問題,同樣反映出可操作性與缺乏實用性的區別。譬如你叫一個小學生理解「熱愛科學,努力學習,勤思好問,樂於探究」這些話容易呢?還是「所有作業必須是你自己完成」、「考試不許作弊」、「聽課時姿勢端正,不講閒話」更容易理解?結果當然一目了然。現在中國有一些自作聰明的專家教授,配合著高高在上、不食人間煙火的教育部官僚,常常是習慣代表民意,壟斷民意,甚至強姦民意。即使是對待未成年孩子,仍然不忘包打包唱。文辭優美、語言精練、句式排比、氣勢宏偉,但往往是口說千里,離題萬里。這樣的《小學生守則》對小學生有用嗎?
其三,對待危險問題的處置。中國的《小學生守則》只是籠統幾句「珍愛生命,注意安全,鍛練身體,講究衛生」,具體如何去做,卻是無人問津。我們看英國的《小學生守則》,通篇幾乎都是教育學生維護個人安全。特別是「背心、褲衩覆蓋的地方不許別人摸」、「小秘密要告訴媽媽」、「遇到危險可以自己先跑」等條例,對於孩子們安全健康成長來說,完全就是通俗易懂。從小懂得保護身體隱私,充分相信媽媽,遇到危險學會自我保護,這樣的《小學生守則》可以說完全充當了孩子的保姆角色,呵護他們安全成長。還有日本的「遇地震、火災等緊急情況時不驚慌,按老師指示迅速行動」條款,更是鮮明突出了日本國特殊安全問題。
通過以上東、西方《小學生守則》對比, 我們還可以看到,西方守則好比一個聰明的老師正在手把手的教你如何做人與做事:路該這麼走,書該這麼讀,人該這麼做,危險該這麼應對。反觀中國的《小學生守則》,卻是一個自作聰明的老師在胡亂指手畫腳,照本宣科,對小學生賣弄自己的才華。大道理一堆又一堆,虛理論一套又一套,可不就是忽悠接著忽悠?
文字說到這裏,強調未成年人安全問題,我們不得不回到上文的小學生性侵案件。在中國,保護孩子防止性侵的教育幾近空白,再加上農村普遍留守兒童群體,父母遠離孩子,學校疏于監管,兒童性侵犯案有高發趨勢。據全國婦聯來信來訪的資料顯示,全國各地投訴「兒童性侵犯」的個案,1997年下半年為135件,1998年為2948件,1999年為3619件,2000年為3081件,3年間猛增了20多倍。絕大多數「兒童性侵」都沒進入人們的視線。這些都是上個世紀的舊事了,而且那是在相對保守的年代,這個數字也還只能算是冰山一角,那麼在今天無限開放的時代,在廣泛笑貧不笑娼的中國,如果我們全面展開調查,結果又會怎樣呢?
頻繁發生的未成年人遭強姦猥褻案,我們當然不會怪罪於《小學生守則》的失守,因為我們的《小學生守則》是官僚大人制訂的,是高高在上的,甚至是神聖無比的。也正是因為有這樣偉大的「守則」,才有了未成年人安全防線的全面失守,才有了如此之多的暴力強姦與猥褻案件,才有了社會的冷漠、道德的匱乏、輿論的忽悠和法律的道貌岸然。為此,我們應該感謝這個偉大的時代,正是因為《小學生守則》的無聊,才有了整個民族的無知,才有了一代代貪官的無恥,才造就了今天這個國家貪官、裸官、贓官、昏官官官相護、官官相聯、官官霸道的宏偉世界!
就此來說,海南萬甯的「校長帶小學生開房」,到底是強姦還是猥褻?這個問題已經不重要了。因為我們偉大的《小學生守則》就旗幟鮮明告訴了我們,什麼叫忽悠,什麼叫欺騙,什麼叫猥褻,甚至什麼叫強姦了。
(5月18日於野渡閣)
──轉自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