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5月19日訊】5月8日,《人民日報》發表了兩位中國社科院學者的文章《論馬關條約與釣魚島問題》,文章提出琉球主權可以再議。
這篇文章很奇怪:你說它是學術文章嗎?它並非發表在學術刊物上,甚至也不是發表在一般的官方刊物上,而是發表在中共中央的喉舌《人民日報》上;你說它是中國政府的聲音嗎?它的署名又只是兩位學者。很明顯,這種模稜兩可乃是當局刻意為之。實際上,它是以非官方的方式發表的官方意見。
這篇文章引起強烈反響:先是日本政府發表聲明,堅稱琉球是日本領土,並向中方提出抗議;然後是美國政府表態,說琉球主權屬於日本;有記者在中共外交部新聞發佈會上問到這個問題,外交部發言人回答說,中國政府在琉球問題上的立場沒有改變。
乍一看去,中國政府好像又退回去了,其實不然。
5月12日,《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發表社評(注意,是社評),進一步挑明政府的意圖,那就是:儘管到目前為止,中國政府在琉球問題上的立場還沒有變,但今後很可能要變(據說要依日本態度而定),而且從現在起就在準備變。
我先前講過,琉球的主權不是懸而未決,而是屬於日本,這一點本來是得到世界公認的,尤其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承認的。因此,當《人民日報》文章和《環球時報》社評說琉球主權可以再議,本身就是自食其言,出爾反爾,就是違反國際法的禁止反言原則(注)。
對此,《環球時報》社評倒也坦率。它說的就是「中國就應考慮改變當前的官方立場,把琉球問題作為歷史懸案重新提出來」。也就是說,它就是要出爾反爾。
但是,琉球問題不是中國內政,單單是中國政府自己改變立場是沒有用的,於是《環球時報》又進一步提出了具體操作的步驟。
社評說,中國可以分三步啟動琉球再議,第一步是開放和允許民間成立追究琉球歷史問題、支持恢復琉球國的組織;第二步是以中國政府的名義在國際場合提出琉球問題;第三步是中國未來在沖繩地區培育恢復琉球國的力量,讓琉球脫離日本。
5月16日,《環球時報》正面報導了一則新聞,日本沖繩一個旨在尋求琉球獨立建國的組織 「琉球民族獨立綜合研究學會」於5月15日宣告成立。看來,《環球時報》社評說的第一步已經要啟動了。
《環球時報》社評說:「對中國台灣問題和西藏問題的態度,西方國家通常是官方模糊,一些精英勢力支持『台獨』和『藏獨』。對琉球問題,中國也完全可以將這種做法作為未來對日政策的一個選項。」有評論說,這叫「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不對,在西方和日本這些自由民主國家,人民享有結社自由,民眾可以建立各種各樣的組織,自然也包括支持西藏支持台灣的組織;公民還有權建立反對黨。中國大陸卻不然。《環球時報》說得也很坦率,它明確建議政府「開放」和「允許」民間成立支持恢復琉球復國的組織。這就承認,未來中國大陸出現的支持琉球復國的組織並非真正的民間自由結社,而是得到政府特許的,是政府的別動隊。
社評說的第二步,是中國政府在國際場合提出琉球問題。看上去,中國是打算向聯合國或國際法庭一類國際機構提出琉球問題,要求按照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一類原則解決琉球的主權問題。倘若如此,社評說的第三步--中國培育恢復琉球國的力量,讓琉球脫離日本--又是從何談起呢?
這就暗示,未來中國有可能使用在聯合國或國際法庭之外,在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之外的手段去培育恢復琉球國的力量,以達到讓琉球脫離日本的目的。
1980年代,在民間民主運動的推動下,中共上層一部份領導人,出於對十年浩劫的痛定思痛,主張制定出版法,對民間自發刊物依法管理。時任中宣部副部長的鄧力群請示陳雲。陳雲說;「不要搞甚麼出版法。過去我們同國民黨蔣介石鬥,就是利用國民黨政府那個出版法去登記,鑽出版法的空子,進行合法鬥爭;現在我們不能讓人家來鑽我們的空子,變非法為合法,利用合法鬥爭形式同我們鬥。要讓他們登記無門,一律取締。」
今日中共,正在把陳雲的主張發揚光大。一方面,在國內,莫說反對黨,莫說政治性組織,就連一般性的民間非政府組織都嚴控嚴打;另一方面,在國際上,在那些自由民主的國家,則充分用那裏的自由民主從事公開的或暗中的反對活動;如果和平的方式、合法的方式達不到自己的目的,就不惜採用非和平的非法的方式。《環球時報》社評說:「只要中國再經過二三十年後實力足夠強大,這就決非一個幻想。」
我們早就講過,崛起的中共專制政權必定對國際準則、對普適價值更敵視、更藐視,必定是對世界自由與和平的最大威脅。現在還有人懷疑這一點嗎?
註:參見我在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裡談《中共提「琉球再議」意欲何為》,2013年5 月13日,鏈接://www.ntdtv.com/xtr/gb/2013/05/14/atext897288.html
並參見拙著《釣魚島為何在日本之手》,2012年9月4日,鏈接:
//biweekly.hrichina.org/article/2122
(《中國人權雙週刊》第105期 2013年5月17日—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