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5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黃捷瑄編譯報導)菲律賓調查台灣漁船遭菲國公務船槍擊,並造成一名台灣船員死亡的海上喋血事件,菲國媒體引述消息人士報導,調查顯示,菲國海岸防衛隊(PCG)可能在防衛的過程中過度使用武力,違反了所謂的交戰規則。
《馬尼拉公佈欄報》(Manila Bulletin)17日報導,知情人士透露,國家調查局(NBI)正收集菲律賓漁業暨海洋資源局(BFAR)船隻MCS-3001號船員的證詞,同時檢驗海防隊的行為是否符合規定。
消息來源由於未獲發言授權,要求保留姓名。消息來源對媒體表示:「如果你看海防隊的報告,你會立即發現,(他們)違反了交戰規定中的特定條文。」
報導中說,這份3頁的報告寫到,海防隊聲稱,菲國公務船多次對空鳴槍,並對外國漁船按喇叭,但台灣漁船拒絕停止。為使漁船失去動力,海防隊對廣大興28號射擊進行「自衛」、「然而,漁民洪石成在過程中被殺」。
海防隊聲稱,他們與漁船並行時,漁船突然發動、在加速前進前還後退,幾乎撞上菲公務船船尾。公務船人員又一次開槍警告,台灣漁船還是拒絕暫停,並與公務船「高速追逐」。台灣漁船多次企圖擊沉他們。追逐過程中,海防隊看到至少一白一灰兩艘不明船隻,海防隊認為寡不敵眾才放棄追逐。
消息人士懷疑,如果海防隊只是出於自衛,當局過度使用武力顯得極不尋常。據規定,海防隊不可以為了防止船隻逃跑或強迫目標船隻服從停止或登船的指示而開槍。
消息人士解釋,相反地,執勤人員必須使用其他方法讓船隻聽從指示。鳴槍警告僅能在對敵對船隻或船員直接射擊前才可以使用。
在廣大興28號的案件上,消息人士發現,海防隊多次在追逐、企圖使台灣漁船停止時開槍警告。消息人士質疑:「如果他們(海防隊)的行為是自衛,馬上開槍合理嗎?海防隊的交戰規定是怎麼寫的?」
消息人士表示,國家調查局打算下週遞交調查的第一部分。另外,菲國司法部長德利馬(Leila de Lima)表示,國家調查局打算結束第一階段調查,並在台灣進行第二階段調查。
美專家及政界聲援台灣
在台菲漁事爭議之際,美國智庫專家與政界人士呼籲,菲國應儘速查明真相,與台灣協商和平解決的方案。
據中央社報導,美國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資深研究員葛來儀(Bonnie Glaser)表示,菲律賓政府已經宣示要進行調查,她希望能夠加速進行,並且就事件本身事實做成結論。若菲律賓公務船過度使用武力,就應該要做出適當賠償。
葛來儀說,菲律賓與台灣都是美國的重要盟國,美國會希望台菲雙方能夠透過協商方式,達成雙方都可以接受的解決方案。此外,台北與馬尼拉應該協商漁業協議,以避免事件重演。
民主黨籍眾院軍事委員會資深議員布雷迪(RobertBrady)同時致函台灣與菲律賓領導人,他對總統馬英九提到,中華民國要求菲律賓道歉、懲凶及賠償損失的要求是理所當然。
布雷迪則對菲總統艾奎諾三世表示,台灣漁船遭槍擊事件後,船隻及引擎嚴重毀損,但菲國公務船逕行離去,未給予任何協助。布雷迪呼籲菲國考量受害者家屬要求的公平及正義,致力盡速解決事件,回應中華民國的要求。
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西半球小組主席邵建隆(Matt Salmon)聲明,菲律賓這項「侵略性行動」導致台灣漁船船員洪石成中彈身亡。希望台菲協商出妥適的漁業協議,以預防悲劇重演。
(責任編輯:畢儒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