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4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4日電)中共重慶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重慶市監察局在網站公布,前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唐建華因收賄人民幣1695萬餘元,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雙開)。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唐建華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多人賄賂共計折合1695萬餘元(約新台幣8210萬餘元),收受禮金9萬元,經中國共產黨重慶市委員會批准,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唐建華因涉嫌受賄罪,重慶市檢察院2012年8月13日批准逮捕。
2012年11月21日,重慶市人民政府第138次常務會議決定免去唐建華的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職務。
重慶市2010年2月28日召開的「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階段總結表彰大會上,唐建華被記一等功。
曾是重慶打黑一等功臣的唐建華,2010年3月出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在此之前,唐建華擔任重慶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局長。
薄熙來2008年至2012年3月擔任中共重慶市委書記期間,推動「唱紅打黑」,曾多次表彰打黑英雄。
2012年3月15日,中共中央決定薄熙來不再兼任重慶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同年4月,因涉嫌嚴重違紀,中共中央停止他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同年9月開除他的黨職、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