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4月03日訊】近日明慧網一條消息,瀋陽陸軍總院10天器官配型成功,做了一例心臟移植了手術,大紀元曝出北京佑安醫院3天即拿到匹配的活摘肝臟,僅這一年可能就有100多人交了錢在佑安醫院買了肝。這是否表明,「這個星球上從來沒有發生過的罪惡」並沒有停止,仍在中國發生?
2012年11月17日,吉林省伊通縣沙河鎮魏鳳琴在瀋陽陸軍總醫院,住院十天,拿到匹配的心臟,做了移植手術。院方稱:供體為31歲男性「死刑犯」。主治醫生姓吳。手術從早上十點到下午四點四十分。
2009年-2011年間北京佑安醫院,一外科醫生找到想做肝移植的患者說,如果等國家捐獻器官做手術,可能要等1至2年,但如果不想等,可以找人從犯人身上取肝。患者先後交了80多萬現金後,在3天內就做了移植手術。「手術醫生」下來後說,他是從一個20歲出頭的河南小伙(死刑犯)身上取的,當時人還沒死透,最後由醫生割了脖子死的,所以效果相當好。這家醫院僅這一年,可能就有100多人像他這樣交錢買肝做的移植。
前後兩個器官移植,移植器官都是快速的「反配型」,10天內拿到一個心臟,3天內拿到一個肝臟,這樣反常的器官配型速度不駭人?在其它國家需要等好幾年,在中國仍然是幾天就能配型成功,器官「找尋奇蹟」今天依然在發生著。
瀋陽的那顆心臟來源疑團重重。其一,醫院對患者魏鳳琴及家屬有「保密」要求。一個普通公民的普通器官移植手術,為甚麼要保密,保守甚麼秘密?中國是僅次於美國的第二移植大國,移植手術普遍得如常規治療。醫院做成功了一例心臟移植手術,正是對外宣傳以抬高醫院自身知名度的商機,為甚麼反讓患者和家屬對此保密?如果要對移植手術保密的話,最敏感的莫過於器官了,是因為器官來源有問題而不可泄密,更不能張揚?這是否就是黃傑夫說的,他們移植醫生不能光明正大、揚眉吐氣地施展才能的背後真實原因?
其二,當時有三個患者同時配型成功,最後選中了魏鳳琴。憑的甚麼選中魏鳳琴的?不是按照三人申請登記的先後次序,公平享有權利,而是由院方裁定「三取一」。之前醫院詳細索要了魏鳳琴及親屬各方面信息資料,進行了除經濟收入外,包括住址、電話等等超出了醫患關係的大范圍調查。「政審」是在給魏鳳琴換肝「指標」之前做的,可見院方對受體者有所顧及,是在排除了可能帶來的風險後才決定的那個心臟給誰。
甚麼風險?器官來源不法。用死刑犯器官是中共高調承認的,在中國合法,不必躲躲閃閃。如果被活摘器官者的身份是法輪功學員或其它非法途徑來的,「死刑犯」證書是假的,那就不得不「黑著來」。對此,醫院最怕誰知道?當然是法輪功學員。「政審」很可能就是在盤查患者的社會關係裡有沒有煉法輪功的。他們知道,法輪功學員對器官移植敏感,一旦有線索會追究,致使院方被識破、被曝光的可能性就大,由此給醫院帶來風險,所以院方躲著法輪功學員。不難看出,院方反常的調查、保密,是心裏有鬼鬧的。
還有,給魏鳳琴做換心手術的瀋陽陸軍總醫院臭明昭著。2009年追查國際公佈過一錦州警察作為目擊者披露女法輪功學員在不打麻藥被活摘器官經過的錄音證據。警察說活摘那位女老師器官的地點,就是瀋陽陸軍總醫院15樓的一間手術室。中國移植器官來源由中共軍隊掌控,中國器官移植的主力是軍隊醫院。十年前瀋陽陸軍總醫院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證確鑿,人神共憤,而瀋陽陸軍總醫一直逍遙法外。所以我們更有理由懷疑魏鳳琴換的心臟是活摘法輪功學員的。
據明慧網2012年10月31日報導,一位法輪功學員的親戚2年前換了腎,換了腎的親戚對他說:「換腎的事,特別它的來源,我的確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都是你們煉法輪功的器官,不光我,和我住一起的,換甚麼器官的都有,都是現成的,從醫生和護士談話聽到的。」
2013年3月4日,北京法輪功學員張連英在華盛頓DC對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麥克米蘭‧史考特(Edward McMillan-Scott)說:「當時在北京女子勞教所和馬三家都曾被多次強制抽血,如果不是您當初的幫助,我也許就被活摘器官了。」張連英在北京女子勞教所的時間是2005年至2007年12月,之後被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在離開馬三家的最後一年2010年,她和其他法輪功學員都被強制抽過血。2006年3月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曝光後,迫於國際壓力,中共自稱整頓了器官移植市場,釋放出「洗手不幹了」的信號,但勞教所裡始終在對法輪功學員驗血做器官配型。
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過去發生過,現在也一直發生著,或許有所收斂,但沒有停止。黃潔夫雖然下台了,但比他掌握更多黑幕的全軍器官移植中心主任石炳毅還在臺上活躍著。衛生部雖然撤銷了,但是掌管軍隊醫院的總後勤部衛生部還在運轉著,關押法輪功學員的「活體器官庫」就在他們手裡,而他們是中國器官移植到主力軍。從曝光出的越來越多的線索看,軍隊、武警、公安系統醫院和與他們有關係能拿到器官的地方醫院目前正在「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