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4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夏逸柔悉尼編譯報導)住在公房的住戶們,如果屢次打破最新的三項嚴格條款的規定,他們將有可能會面臨被驅逐的窘境。
據澳洲新聞報社報導,昆省住房廳長曼德(Tim Mander)日前宣佈,從7月1日起,住戶若在12個月內,收到三次違反社會行為或破壞性行為的通知,將被驅逐公房。
曼德先生表示,無法受控制的住戶,破壞住所環境,以及欠租等行為,將會被列入違約名單之中。
住戶若被發現所租的房子遭到大範圍的破壞,或從事非法行為,將面臨立即驅逐的下場。
每年修補被損壞的公共住房要花掉納稅人約500萬澳元的成本。
但該政策已受到最關注住房的昆省住房和反對黨(Queensland Shelter and the Opposition)的關注,他們認為這些住戶都屬於社會最底層最脆弱的群體,一旦被驅逐住房,將面臨上無片瓦的處境。
曼德先生表示,社會團體以及其它政府部門應該要想辦法,如何確保住戶們能夠聽從勸導,及其它的幫助,避免被驅逐的窘境。
如果他們仍然不願改變他們的行為,那麼他們只好選擇離開。
他表示,去年本部門收到了2.4529萬起投訴案,關於他們在公共住房裡有反社會行為。
目前,大約有11.7454萬人,生活在公共的社會或社區裡的住房。
介於2008年至2011年間,該部門寄出了約103,126封違約通知,並有320戶被驅逐的情況。
「有一些住戶很不像話,收到了一封又一封的違法行為通知書後,到最後一次警告,還是很難把他們趕走,」 曼德先生說,「這一政策規定,如果有住戶在12個月內收到了三封違法行為通知書後,他們將被驅逐住房。」
他說,第一次違約,住戶將收到書面的警告。
第二次以後,他們將簽署一份證明將改正其行為的保證,並且表明自已明白甚麼是該做的,甚麼是不該做的,並接受其警告。
前NRL的裁判表示,被驅逐的住戶將被安置在「班房」裡三個月,然後再從新在公房等候註冊名單頭排隊,根據最近的統計,目前有2.3萬戶列入等候名單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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