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放寬難民兒童居留許可條件

李梓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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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4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梓瑞典報導)瑞典政府與綠黨已經達成協議,將降低難民兒童得到居留許可的條件, 新法規將於2014年7月實施。

現行的法規要求難民兒童得到居留許可的條件是在「極其值得同情的情況下」, 新法規將其改為「特別值得同情的情況下」,這使得更多的難民孩子有合法居住在瑞典的可能性。

法律的變化適用於與家人共同尋求庇護的兒童和無人陪伴的未成年難民。根據新法規,被拒絕庇護的兒童如果上訴,他們的申請仍有機會獲得重新評估。新法規將不適用於過去申請庇護的案例。

移民部長比爾斯沖(Tobias Billström)對TT新聞社說:「更多的孩子將因此而獲得居留許可。」

綠黨的移民事務發言人費穆(Maria Ferm)說:「我們非常高興有這個改變。這件事情,我們已經努力了很長一段時間。」

在瑞典每個申請庇護的案例都是單獨處理的,但可能會有更多的成年人因為孩子而獲得居留許可。

(責任編輯: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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