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1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1日電)佛羅里達一聯邦法官表示,蘋果(Apple)和谷歌(Google)旗下摩托羅拉行動公司(Motorola Mobility)對利用官司爭訟作為商業策略更有興趣,而沒興趣解決彼此的專利戰。
邁阿密地方法院法官史科拉(Robert Scola)表示,「雙方沒興趣有效率和儘速地解決專司爭端,反而利用這起官司和其他在全球各地的官司纏訟作為商業策略,似乎是沒完沒了。」「這不是本院的適當用途。」
這2家手機製造商互咬對方在無線科技方面侵權,自2010年首起官司以來,雙方專利纏訟有增無減。
這是一場全球性的市占率爭奪戰,蘋果力戰該公司認為是模仿iPhone的谷歌Android作業系統手機。
史科拉表示,蘋果和谷歌雙方在佛羅里達的官司涉及12項專利相關的180多項索賠,並對超過100個名詞的意義有爭議。史科拉表示,蘋果和谷歌不能簡化專利爭訟,並稱2家公司的動作是「任性和脾氣古怪的行為」。
史科拉表示,沒一絲諷刺,雙方如今要求法院幫他們善後,舉行一場聽證會,縮減官司的規模和複雜度。法院婉拒了這項請求。
史科拉給雙方4個月的時間縮減案子的規模。倘若他們沒作到,他將擱置此案,直到他解決所有專利名詞定義爭議為止。
谷歌發言人卡曼(Matt Kallman)婉拒置評,蘋果發言人貝賽特(Amy Bessette)則未能立即回應置評要求。(譯者:中央社劉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