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借款人 美推新抵押貸款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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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3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馮德成編譯報導)美國政府表示,當局將推出一個新的聯邦家庭貸款規則,對高風險抵押貸款,將給予消費者更多的保護,但它不會使抵押貸款更容易獲得。

《今日美國》報導,美國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FPB)近期通過的這項抵押貸款規則是要告訴貸款人,如何才能讓借款人知道他們是否借得起所需的抵押貸款。

這項規則是為了防範房地產泡沫破滅而設計的。過去,許多借款人取得高風險貸款時,並沒有理解自已根本借不起。自2006年以來,取消抵押品贖回權的浪潮,有助於降低住房價格30%以上。

投資銀行Keefe Bruyette & Woods的政策分析師布萊恩.加德納認為:「華盛頓的意思是說他們要保護債務人和規範抵押貸款。」消費者金融保護局局長柯德瑞(Richard Cordray)認為,這個新規則合符「常理」,「確保負責任的借款人得到貸款。」

但是,一些消費者團體說,它對貸款人提供了過多的保護,但對低收入借款人保護不足。全國消費者法律中心的艾麗斯•科恩(Alys Cohen)說:「此規則會造成濫用貸款。」

這項新規則源於2010年的多德-弗蘭克(Dodd-Frank)金融改革法案,這立法定義了什麼是「合格的抵押貸款」。如果貸方符合這些標準後,隨後違約的借方將無法透過宣稱貸方賣給他們一個高風險貸款的方式與貸方斡旋。

該規則將於明年生效,它說明一個合格的抵押將包含以下幾個要件:

•包含「高風險」的特點,如期限可以超過30年,只償還利息或負攤銷支付(negative-amortization payments,這方式可造成本金增加)。
•貸款各類手續費可以超過貸款的3%。
•可貸款給月費支出達到收入43%的借款人。

在線貸款公司LendingTree執行長雷布達(Doug Lebda)認為:「(上述的)3%和43%的標準是合理的。」他還說,在去年第四季,該公司的貸款約8%的手續費用超過了3%。

跟踪按揭貸款的《房貸金融業內情》(Inside Mortgage Finance)顯示,最近出售給抵押貸款巨頭房地美(Freddie Mac)和房利美的住房貸款,房貸債務佔收入比超過43%的借款人不到14%。但科恩說,對一些低收入的人來說,43%實在太高了,而且以後再也沒有任何追索權。

在新標準下,貸款人或可取得不符合抵押貸款標準的貸款。但若如此,他們將不會得到與其他按標準申貸的消費者同樣的保護。

消費者金融保護局說,為了給市場時間進行調整,超出43%上限的貸款將被視為「合格」,如果他們滿足房地美和房利美的標準。

《房貸金融業內情》(Inside Mortgage Finance)出版商席卡拉(Guy Cecala)說:「規則的標準主要是根據目前的貸款做法( 許多人抱怨限制太多和『沒有做任何的信貸寬鬆』)。」

然而,消費者金融保護局說,自2010年以來,貸款人一直要求要有明確的規則,這將使銀行有標準可循。

席卡拉說,該規則將使某些借款人更難獲得一定的貸款,比如只付利息的貸款。但富裕的借款人比較喜歡這種貸款。雷布達則認為,它也將讓次貸款借款人更難得到貸款,因為若貸款違約,他們將比主要貸款借款人有更多的追索權。

(責任編輯:張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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