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雯的悲劇 怎一個「情」字了得

朱雲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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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3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朱雲綺綜合報導)一度被人們認為已經塵埃落定的「蘇越詐騙案」,近日再起波瀾。蘇越經法院重審改判15年之後,檢方不服判決提起抗訴。日前,北京市高院已經受理了該抗訴案,準備再次審理。

蘇越前妻安雯在其微博中也證實了這一消息。她在3月1日的微博中說:「去年10月29日就知道檢方提起抗訴了,但剛剛得知北京市高院接受了抗訴,準備再次開庭。」

安雯似乎有些承受不住這一打擊,她寫道:「有多少個夜晚是我一個人在哭泣!可依然不能換來對蘇越的寬恕!很絕望!安雯從今天開始將停止所有的演藝工作!因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救蘇越替他贖罪還債!」

蘇越案件回放

2011年11月10日,蘇越被控詐騙5746萬餘元判處無期徒刑。蘇越隨後上訴,北京市高院裁定發回重審。2012年10月12日,北京市二中院重審後改判蘇越有期徒刑15年,並將沒收全部財產減到罰金3萬元,原來的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也被改判取消。而取消「剝權」無疑對於蘇越今後在獄中繼續音樂創作是好消息,不會導致其出版署名權、作品發表權受到影響。一審判決後,蘇越未上訴。

門第差異大 反倒成就一對蜜人

安雯,出生在天津的書香門第之家,從小相貌出眾,10歲時就被京劇大師張君秋主動收為弟子,之後憑藉出演87版《紅樓夢》中「晴雯」的角色而一舉成名。

蘇越,1955年生於北京,童年飽歷苦難。3歲時耳膜穿孔,直到中學開始拉小提琴,曾當過農民、賣過紅薯、進過福利工廠,考過各種文藝團體,幾經風雨幾度沉浮,最終考進總政歌舞團。20世紀80年代成為資深作曲家、音樂製作人,作品多次獲得國內外多種獎項,成為大陸音樂界的名人。

也許正是由於兩個人不同的成長經歷,使性格互補,最終走到了一起。婚後的生活是幸福的,蘇越對安雯的感情,集迷戀、溺愛、保護於一身,在蘇家多年的保姆程阿姨這樣描述蘇越與安雯的關係:「你有孩子嗎?你對你的孩子有多好,蘇越對她就有多好。」

享受安樂窩 陷入癡情反害其夫

蘇越曾先後成立天星唱片、萬森文化,成為中國推行歌手簽約的第一人。蘇越的生意做大了,安雯索性收住手腳徹底回家歇著,盡情的享受著蘇越帶給她的甜蜜愛情和優越生活。可在身邊的朋友看來,蘇越的愛是一柄雙刃劍,安雯前23年的生活雖然甜蜜,卻在一個如夢似幻的真空裡,致使安雯從未在真正意義上進入過社會。

對於年長自己十幾歲的蘇越,安雯除了依賴更多的是崇拜。當年,安雯跟著蘇越去餐館洗盤子、幹雜活,毫無怨言,有人調笑安雯,這麼漂亮的姑娘怎麼跟了這麼個男人?安雯還當眾悲憤地回應:你知道甚麼,他是中國最有才華的音樂家!

安雯的崇拜促使蘇越的「雄心壯志」越來越膨脹,而且無論發生甚麼問題,他都不會把愁容帶到家裏,保持自己在安雯心目中的完美形象。即使是在蘇越債務纏身,無奈之下,他把安雯名下的1100萬元存款拿去還債,也僅僅使安雯產生不安,怕蘇越不再愛她。

悔恨情太深 為愛復出拼死救夫

事發後,安雯對當年自己的行為感到非常的後悔。2011年11月25日,安雯給自己寫了一份懺悔書:「男人都有賭博的心態,他一定覺得自己能擺平,如果能及時發現問題,也許能制止他的狂野。」她也懺悔自己的愛給了蘇越太大壓力:「如果不是為了維護在我心裏的完美形象,蘇越不會這麼賭下去。」

為了給蘇越償還債務,安雯選擇復出。2011年11月10日,蘇越一審被判無期徒刑;2011年12月24日下午,安雯在北京舉行了一場名為「為愛還債從頭再來」的新聞發佈會,正式宣佈復出。

復出之後,安雯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連續遭遇了與經紀人、出版商的糾紛,開始意識到「社會原來這麼亂」,這時她更深刻地發現,過去20多年跟在蘇越身後,現在一下子被扔到這麼險惡的環境,她簡直沒有能力面對。她曾在一條微博裡說:「蘇越,你幹嗎要那麼愛我寵我23年?幹嗎永遠抓住我的手?你把我一直保護得好像幼兒,完全不能面對這個世界!」

不久前,安雯的書稿《安雯:一個人的日子》拍賣了100萬元;情人節期間,她的巡迴演唱會也正式宣告啟動,這一系列「救夫」之舉引來不少質疑,有人覺得她藉機炒作、為自己的下半生鋪路。安雯反問:「要炒作,我用得著等到這把年紀嗎?我要出來,只為了和蘇越前23年的愛,我無怨無悔」。

當年媽媽把她的原名「張靜林」改為「安雯」,希望她一輩子安穩,誰知到頭來卻困於一個「情」字,毀於一個「情」字,非但沒有守住這份安穩,反倒有些《紅樓夢》中晴雯的宿命。

(責任編輯: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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