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3月29日訊】武漢雪花啤酒集團公司職工毛禮紅就被公安機關於2012年7月22日以聚眾擾亂單位次序的非法公安行政處罰開庭,這次行政拘留,他受到非人道的酷刑,致使他終生難忘。
3月28日,武漢三鎮維權人士再次雲集武漢市東吳大道1161號的東西湖區人民法院,前後200人左右,警方也再次如臨大敵,調派大批警力七八十人,還有國寶二三十人,法院法官、幹警也有幾十人嚴陣以待,全程都有十幾個攝像機全場「盯著」。
然而,法院怕像上次維權人士的參與,旁聽席只有5席,大家都在交涉之中,沒有結果。眾維權人士只有在門口等待、圍觀庭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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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毛禮紅的投訴書:
武漢華潤雪花啤酒公司維權工人毛禮紅,被東西湖區公安分局於2012年7月22日「行政拘留15天」,是一個有預謀的犯罪行為。事實與真相到底是甚麼?行政拘留的所謂理由是「聚眾擾亂單位秩序」,所謂的事實是「毛禮紅等攔住送下班回家職工的車輛鄂K03937出廠。」車本身就停在廠門外的路邊,該車司機龔學軍的「證言」,(《卷宗59、54頁)「8點13分,我就看見一個人走到我車前約兩米處,攔住我的車,不讓我的車走,過了1分多鐘,有一個年齡在40多歲的人,把他往旁邊勸,……中年人被勸開了。
我看到一群婆婆爹爹站在我的車前,就把客車往後倒,倒了6、7米遠,就開車從婆婆爹爹旁邊繞過去了,事情經過就是這樣的。」前後5分鐘左右,哪裏「擾亂了正常生產秩序」?車已經在廠外,如何攔住「出廠」?在此之前大批「警力」已在現場,如果「擾亂單位秩序」為甚麼不「當場抓獲」,一定要等到9點20分,東西湖區公安分局警察扮黑社會匪徒進行非法綁架?可見「擾亂單位秩序」純屬栽贓陷害!東西湖區公安分局稱,「接到報案後,我局迅速組織相關警力趕到現場,當場將抓獲組織者毛禮紅。」(16頁)《卷宗》4頁顯示「報案時間」是「7月21日14時47分。」報案之前27小時,就組織警力,不佩戴警徽警號警服扮黑社會匪徒,把毛禮紅綁架走。
東西湖公安分局如此撒謊,要掩蓋甚麼呢?真相是:華潤資本家在7月20日之前,已經告訴東西湖公安分局,要求鎮壓維權工人尤其是毛禮紅,達到殺一儆百!「根據東西湖區領導指示」,「根據東西湖區公安分局領導指示」,(《卷宗》63、16頁)制定預案。
按照預案7月20日8點之前,著警服的警察到現場,但未發現毛禮紅等違反治安行為,無法動手,眼看毛禮紅等維權請願工人就要離開。根據預案,立即組織不佩戴警徽警號的警察,扮黑社會匪徒,把毛禮紅強行綁架到「柏泉黑監獄」,進行慘絕人寰的法西斯摧殘,被打昏死過去5次,遍體鱗傷髖骨骨折!在全國人民正義輿論的譴責下,繼續非法關押將引發難以預料的後果,片體鱗傷的毛禮紅將活生生的展示東西湖公安分局的法西斯暴行!於是非法拘留毛禮紅15天,以掩蓋東西湖公安分局的法西斯罪行!這就是我們看到《卷宗》中事後偽造的大量假證,其中629號《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毛禮紅」的簽字就是偽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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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許夢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