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3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穎慧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悉尼科技大學(UTS)前設施管理工程服務部門主管費薩爾(Nabil Faysal),在2006年至2011年期間,向承包商們索要價值22.5萬澳元的好處費,其中包括現金、旅遊及禮品費用,此案受到廉政公署(ICAC)的調查。
據澳新社消息,澳洲廉政公署在一項聲明中表示,費薩爾被控通過其家庭公司從悉尼科技大學的四家承包公司處索要並收取了11.9萬元的好處費,這些款項是以支付給費薩爾家庭公司服務費的方式進行的,但是他的公司並沒有為這些承包商提供相應的服務,或從事相應的工作。
這四家承包公司在同一時期為悉尼科技大學提供的服務總收據為1780萬澳元,但經調查,其中只有一個承包商有明顯的行賄動機和嫌疑。除此之外,費薩爾還向多家公司索取自己及家人出去旅遊的費用。
在同一時期,費薩德還接受了欲圖為悉尼科技大學工作的韋伯斯特瓦格納工程公司(WWE)為其提供的私人服務,但是卻有意隱瞞了悉尼科技大學與該公司的利益衝突。
2010年,費薩爾受到了悉尼科技大學的調查,他被暫停工作;但是當他返回工作崗位後,仍利用工作之便對其進行過賄賂的公司業務開綠燈。
悉尼科技大學於2012年4月將費薩爾解職,但是他卻向澳洲公平工作審裁委員會(FWA)對解僱他的悉尼科技大學提出了訴訟。
廉政公署最後提出將費薩爾的貪污受賄案提交刑事檢控專員,並建議悉尼科技大學加強其採購管理方面的規定以杜絕類似事情發生。
(責任編輯:李熔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