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3月22日訊】(紐約訊)家庭團聚新規(601A)出臺以後,符合條件的西裔比較多,許多華人並不滿足所有601A要求的條件,這些華人是否有機會搭上601A的便車,或者通過其他途徑享得身分呢?同達律師樓仝艾女士指出,如果因為有遞解令不符合601A要求的,可以根據第二巡迴法庭新出臺的規定,行政關閉遞解令,再申請601A。還有一些不想出國調整身分的人,可以考慮在美國調整身分。
行政關閉遞解令後再辦601A
家庭團聚新規明確規定,有遞解令的不符合申請條件。仝艾律師指出,有遞解令的客戶並不是完全不能申請601A,只是比別人多一道手續,需要先根據奧巴馬政府新出臺的行政措施關閉遞解令。在綜合移民改革之前,奧巴馬政府出臺了許多對移民非常有利的行政辦法,同達律師樓根據這些新的規定,研究出來一套新的程序,可以和法院合議行政關閉遞解令。在行政關閉遞解令之後再申請601A,可能最終幫助華人獲得合法身分。
具體做法是先把家屬申請(I-130)做下來,再以批准的家屬申請為由,和法官合議行政關閉遞解令。因為並不是將舊案重新審,而是為了行政關閉遞解令,所以難度要小很多,以已經通過的130為由,同達律師樓成功幫助好幾個客戶關閉。而且,因為130已經批准了,所以在移民系統中存在的障礙都已經掃清了,之前的遞解令不會對現在的601A申請帶來影響。
仝律師提醒客戶需要注意的是,關閉遞解令再申請601A時,移民局在證明親屬關係上的要求會非常嚴格,所以如果有遞解令一定要早申請130、行政關閉遞解令和601A,因為整個流程下來時間會很長,中間可能會出現要求補充材料的情況。
同達律師樓的客人阮先生的案子,一直到聯邦上訴都輸了,在仝艾律師的幫助下,阮先生先請家人做130申請,申請下來以後,再以這個為由要求開案,申請交上去之後,律師樓接到檢控官的電話,合議可以批准的130為由開案,並成功關閉了遞解令。
不出國調整身分
還有一些客戶,因為種種原因不願意回國調整身分,到同達律師樓諮詢601A是否可以不出國調整身分。仝艾律師說,根據601A的規定必須回國,而不能到第三國申請簽證,因為進入第三國時,第三國會要求入境時有合法身分,在第三國申請簽證時,領館也會要求申請人有第三國合法身分。
仝艾律師指出,很多非法入境、在美國有符合直係親屬的人是不需要出國調整身分的:一是以正常簽證入境,此後簽證過期的。另一種是偷渡進來的,比如以假簽證、假護照、假名字入境。這些人只要有入境記錄,就可以不用回國拿簽證,直接在美國做普通豁免就可以了。但是用假證偷渡進來的,需要蒐集證據,證明自己入境的時間和地點,航班號、機票、登機牌都可以是證據。
同達律師樓已經幫助多位假證入境的客人在美國調整身分,上面提到的客人阮先生,他的遞解令行政關閉之後,就是在美國調整身分的,因為他是以假護照(日本護照)入境的。另外一位客人黃先生,他的太太是美國公民,在洛杉磯機場以假簽證入境,最後在同達律師樓的幫助下,多方證明入境時間、地點:一是找了證人提供證詞,二是找到了當時入境時打指紋的記錄,最終核實了入境記錄,並在美國調整了身分。
滯留美國的條件有所放鬆
2010年以後,為了給601A和綜合移民改革鋪墊,移民局已經在政策上有許多的調整,每次移民局在遞解一個人之前,或者在最終上庭之前,都會考慮有沒有可能通過其他方式允許當事人調整身分,包括:在美國呆的時間是不是比較長?如果呆了10年就肯定可以算得上長了,但同達律師樓也有只呆了4-5年就成功調整身分的,只要不是剛來都有可能有機會。有沒有犯罪記錄?在美國有沒有親屬?移民局會綜合考慮這幾個因素,如果符合條件移民局會建議律師把案件關閉,然後再通過其他途徑調整身分。
除了移民局以外,第二巡迴法院也會考量,如果當事人在美國有一些財產、有正當職業、按年報稅,那麼巡迴法庭在不能給當事人合法身分的情況下,也會考慮將案件行政關閉,或者將案子變成不活動(Inactive),相當於默許當事人繼續停留在美國。
移民法律與政策頻繁變化可能給你的案件帶來新的機會,歡迎來電同達律師樓免費諮詢:212-587-8887。◇
(責任編輯:鐘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