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3月02日訊】2013年3月1日,中共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通知稱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將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按轉讓所得徵收20%個人所得稅。中共政府此舉被看做是維護自身和房地產商們的利益,用這種手段來減緩房地產泡沫破裂的速度,表面上是在抑制房價上漲過快,實質是在救市。
首先看下提高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這個政策,買第二套房產的人已經不是剛需一族了,基本抱著投資甚至投機的想法去買房,所以提高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基本沒甚麼意義,實際對購買過程影響不大,因為普通老百姓經過努力很長時間才能買下動輒上百萬人民幣一套的房子,實際擁有多套房產的人還用得著去貸款買房?「房X」的出現就一個例子,否則個人十幾套、幾十套甚至上百套的房產哪裏來?
其次對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按轉讓所得徵收20%個人所得稅更是貽笑大方,中共政府為了斂財已經達到巧立名目增加稅收的地步。二手房本來因為其價格便宜、生活配套設施完善等優勢收到民眾的青睞,可現在要徵收房主賣房利潤的20%作為稅收,房主肯定不願意勢必將其轉嫁到買房者的身上,於是推動了二手房價格的上漲。中共此招目地實際上為了盤活新房市場,將購買二手房的人們視線轉移到新房市場,不然那麼多新房囤積如何去消化,所以也會帶動新房市場價格上漲。
同時,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稱,房產稅和限購令法理不足,特別是徵收房產稅,沒有憲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八條第六款規定,對非國有財產的徵收只能制定法律。」而現在沒有一部相關法律證明此稅收政策為合法的稅收政策。中共行事一貫違憲不按規矩出牌,不知道這樣下去將來中國會不會出現「窗戶稅」、「灶稅」、「煙囪稅」 等稅收名目?
從中央政府的限購令出來到現在,各地方政府一直蠢蠢欲動,因為這涉及地方GDP的增長,涉及官員們的政績和切身利益。從3月1日開始,大連市政府於2012年12月7日發出 《大連市戶籍准入規定》的通知開始正式施行。第二章第十五條規定全面放寬了大連購房落戶條件,把之前的「購房款」作為落戶標準調整為以「購房面積」作為落戶標準。
不問責土地掛牌出讓的政府部門,不打擊惡性屯地、屯房的人,只是簡單的設置一道稅務槓桿是解決不了實質問題的。物以稀為貴,如果把房子作為商品來說,按照經濟規律商品的流通速度越快、供應渠道越多,商品的價格會越低。無論增加貸款比例還是徵收交易稅,都是在堵塞商品的供應渠道,商品供應越少競爭越少,價格就越高。要想使房子價格下降,應該從土地掛牌出讓降低樓面價格以及迫使迫囤積的大量房產在市場交易來著手。這樣才是真正為民著想,而不是變相推高房價,造成房子流通更困難,房地產泡沫不斷發酵。當然這又涉及某些部門和某些群體的根本利益,使他們難以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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