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0日報導】(中央社辛辛那提10日綜合外電報導)艾耶斯被控謀殺入獄服刑13年,美國聯邦法院陪審團8日證明他無罪,並判決兩名警官脅迫他、偽造證詞、隱藏能證明他無辜的證據,侵害他的公民權,應賠償1320萬美元。
艾耶斯(David Ayers)現年56歲,1999年在76歲的布朗(Dorothy Brown)命案後被捕,他歷時10餘年的法律戰爭至此劃下句點。
位於辛辛那提的美國第六巡迴上訴法院2011年駁回艾耶斯有罪判決,之後他被釋出獄。檢方決定不上訴。
布朗當年在克里夫蘭(Cleveland)卡雅荷加都會住宅當局(Cuyahoga Metropolitan Housing Authority)公寓中遭棍棒打擊致死,她身上有抵抗時受的傷,腰部以下赤裸,財物遭劫。
艾耶斯當時是公寓警衛,稍後的DNA檢驗證明,布朗口中的陰毛不是艾耶斯的。
法院8日宣判後,艾耶斯告訴克里夫蘭「公論報」(Plain Dealer):「這件事應該很久以前就結束(才對)。我希望,以後不會有任何人遭遇這種事。」
艾耶斯2012年3月對克里夫蘭6名警察、克里夫蘭市和卡雅荷加住宅當局提出公民權訴訟。法官裁決,被控的3名警察、市政府和住宅當局沒有侵害他的公民權,駁回針對他們的控訴。
剩下3名警察中,1名與艾耶斯庭外和解,賠償金未公開。8日的判決是對本案主要調查人員契波(MichaelCipo)和柯瓦契(Denis Kovach)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