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親批示強姦案 槍斃中共高官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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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2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中共高幹子弟胡曉陽和陳小蒙以強姦罪、流氓罪被判死刑,此事,當年轟動整個上海灘。此案因涉及高官之子,當時調查審判阻力重重,最後由前中共總書記胡耀邦親自批示判刑。

據《看歷史》報導,1981年至1984年間,陳小蒙、胡曉陽、葛志文、陳冰郎、陳丹廣、康也非等6人以跳舞(「黑燈舞」、「貼面舞」)、幫助調動工作等名義,誘騙婦女至陳小蒙、陳冰郎和陳丹廣等人家中,進行強姦、猥褻、輪姦婦女數十名。

其中陳小蒙輪姦婦女2名,強姦婦女2名(其中1名未遂),幫助胡曉陽強姦婦女1名(未遂),並以流氓手段姦淫婦女13名,猥褻婦女5名。胡曉陽輪姦婦女1名,強姦婦女3名(其中1名未遂),姦淫婦女12名,猥褻婦女10名。葛志文輪姦婦女2名,姦淫婦女8名。

據《週末報》報導,胡曉陽和另兩位高幹子弟陳小蒙、陳冰郎兄弟等人聚到一起,胡天胡地。這群公子哥兒們,利用在鬧市區深幽處的住所,組織舞會,「亂搞男女關係」。

這6個流氓當中,有2名記者和4名職員。陳小蒙系《民主與法制》雜誌記者,胡曉陽系深圳大學《世界建築導報》記者,由於兩人都是高官子弟,在辦案過程中受到各種阻力。

陳小蒙、陳冰郎兄弟是時任上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陳其五的兒子,陳冰郎則被判處無期徒刑,後來在獄中自殺身亡。

陳小蒙在《我的親筆供詞》中說,「……我為甚麼敢這樣?這與我頭腦中的優越感有關,總覺得公安局不會來抓我。公安局總要照顧父母的面子。平民百姓和我們打官司總歸打不贏,公安局不會相信這些人的話……」

胡曉陽是時任上海市委第二書記胡立教的養子,其中年喪子,胡曉陽系胡妻姐姐的二兒子,由胡立教夫婦領養。1953年,胡立教任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副部長,後任中國人民銀行代行長。80年代初期,調任上海任市委第二書記。

當年,中國治安惡化,中共當局正進行「嚴打」。據 《紅網》報導,此案在當時影響很大,社會輿論一片嘩然,當時的上海市委第一書記陳國棟不敢作主,給時任總書記的胡耀邦請示,胡耀邦批示:「罪大惡極,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1986年2月17日,上海市高級法院作出刑事裁定,維持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姦罪、流氓罪判處胡曉陽、陳小蒙、葛志文死刑。最後,最高法院核准對此三人的死刑。1986年3月,胡曉陽、陳小蒙等被槍決。

(責任編輯:謝東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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