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淨報導)在中國各界輿論對河南義昌大橋質量紛紛提出質疑並要求追究事故背後的權力失職的同時,官方4日宣佈該大橋坍塌處已實行單幅雙向通行。當局希望儘快「擺平」這起責任事故,但窮追猛打的國內媒體日前曝出,此前連霍高速河南段兩年內發生四起事故,而三門峽路段就占三起。
義昌大橋事故 遇難者名單或「縮水」
2月6日,《新京報》報導,連霍高速義昌大橋遇難者名單被網友質疑「縮水」。報導稱,前日,連霍高速義昌大橋現場指揮部發佈官方消息稱,事故導致的10名死難者身份已確定,並公佈10名遇難者名單。該名單公佈後,引起網友爭議。有網友發現,來自河北的運送煙花爆竹並當場身亡的肇事司機不在該死亡名單之列。
「爆炸身亡的運送煙花爆竹的當事司機哪兒去了,為何不在遇難者名單之中」,「如果加上該當事司機,遇難者名單至少11人」,該遇難者名單甫一公佈,不少網友通過比對,發現名單中少了爆炸身亡運送煙花爆竹的當事司機。「遇難者名單明顯縮水」。
昨日,記者比對發現,10名遇難者來自河南、山東和江蘇三省。其中河南3人,江蘇5人,山東2人。名單中,記者未查詢到來自河北石家莊的爆炸身亡的當事司機石彥飛,也未看到有石姓或來自河北的遇難者。
《新華社》4日報導,連霍高速義昌大橋坍塌處(741KM+900M),北半幅2月4日已經實行單幅雙向通行。
連霍高速事故頻發 「官方解釋讓人哭笑不得」
中共官方媒體中央電視台2月6日轉載《經濟參考報》報導,自連霍高速義昌大橋坍塌事故發生以來,對大橋質量的質疑不斷。報導稱,連霍高速河南段近兩年還發生過另外四起事故,發生在三門峽段的就有三起,並且三門峽段近年來一直在不斷整治、維修。
連霍高速三門峽澠池段k741+900段的義昌大橋南半幅2月1日發生坍塌,在當局稱事故係因惡劣天氣引車輛爆炸致橋面垮塌前,據公開報導,連霍高速河南段兩年來還發生過兩起事故。
據河南媒體報導,2011年9月20日,連霍高速公路733公里處(河南新安段)上跨天橋發生坍塌。官方回應的理由是,「此次坍塌是因前期持續降雨,發生山體滑坡而坍塌」。而新安段天橋距這次發生事故的義昌大橋僅9公里。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專家對《經濟參考報》表示,工程設計時會充分考慮到各種情況,「一場雨就把橋衝垮了,要麼是沒按設計施工,要麼是設計本身就有問題。」
河南高速公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網站公告還顯示,2012年8月,三門峽路政大隊在巡邏時發現連霍高速公路K 813南半幅靠近路基處出現水毀,水毀深入路基約3米,寬度約15米。
2012年4月24日,連霍高速三門峽段K785+200南半幅路塹邊坡頂部發生局部坍塌。
另據河南媒體報導,2012年4月8日,三輛來自商丘的合計載重150噸的運煤貨車,在前後經過承載100噸的連霍高速開封東站下道匝道橋時,大橋西側路面受重壓忽然向西傾側20多度,連霍高速開封段被迫封閉18個小時。
事發後有關方面立即查看三輛運煤大貨車的貨運清單,發現這三輛大貨車核載均為50噸,都沒有超載。而這次官方回應的理由稱,「是由於這三輛車在駛上橋面後沒有拉開車距,三輛車的總重量遠遠超過該橋面的承載能力,引發橋面傾側。」
「這種說法真是讓人哭笑不得,明顯的質量問題竟成了司機的過錯。」一位業內人士對劉飛的說法評價道。
這次義昌大橋2月1日垮塌,官方最初認定「禍首」由「天氣說」轉為「煙花說」,引發社會輿論廣泛質疑。而震驚世界的「7•23」溫州動車慘案,官方回應的理由同樣是「天災」——「雷電」惹禍。
官方定煙花為「禍首」 被指「欲蓋彌彰」
官方媒體《新華社》日前報導,據河南省公安廳宣傳處工作人員介紹,從南側橋樑受損的部位推測,煙花爆竹的爆炸中心位置應該位於墜落的橋樑中間的節點位置,但還需要專家考證。
爆破專家王百姓說:「真正爆炸的力量並不太大」,他說,關鍵是爆炸位置比較特殊,「這個地方一塌,整個一塊就塌掉了。」
在重大責任事故問題上,公眾與專家的觀點往往相背。對於義昌塌橋事故官方將煙花定為「禍首」,民眾指稱官方「欲蓋彌彰」。新浪微博用戶「北京遼海律師事務所」認為,一方面人們感歎這車鞭炮的威力,一方面也質疑這座橋是否又是一個豆腐渣工程?希望官方可以給出真實的事故鑑定結果,不要用一車鞭炮遮掩真相。
北京律師楊大飛表示,中國甚麼時間能說一句實話,就有救了,不是不信,主要是被騙太多了。
為駁斥官方「科學論證」,民眾列舉實例將《四川新聞網》2008年的報導翻出。該報導稱,四川簡陽市當局為將超過40年橋齡的沱江一危橋炸毀,施工人員打了2,000多個孔,埋了380公斤炸藥實施爆破,一聲巨響過後橋體依舊聳立。
(責任編輯:李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