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男半年內連殺10名賣淫女 拋屍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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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2月22日訊】1月24日,中國廣西百色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犯罪嫌疑人陳某提起公訴,以綁架罪對犯罪嫌疑人黃某提起公訴。至此,這起連奪10條鮮活生命的驚天大案終於告一個段落。

據大陸媒體報導,2011年10月犯罪嫌疑人陳某因沒錢用了,就萌生搶劫賣淫女的念頭。他來到百色市燒烤園附近租了一輛麵包車,並到一雜貨店買了二十多厘米長的不銹鋼水果刀和繩子、鐵線、包裝用的透明膠、手套、口罩等作案工具。

連續作案 手段及其殘忍

自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期間,陳某數次以嫖宿為名將10名賣淫女騙出實施搶劫並殺害,將屍體拉到百色市凌雲縣伶站鄉的「料弄天坑」(天然坑洞,天坑南西北三面為山地,坑口呈橢圓型,南北長約43米,東西長約46米,下方約50米處是一個水潭,深不見底)丟棄。案發後,在天坑內找到7具屍首,其中部份屍首尚完整,部份屍首大部份組織缺失,部份屍首已高度腐爛,軟組織呈泥狀。

2011年10月12日,陳某駕駛租來的麵包車到百色市右江區站前大道的某按摩院以包夜為名將小倩(化名)騙上車,並將小倩帶到其租房處過夜。次日上午7時許,陳某先用一把水果刀威脅小倩,後用紅色尼龍繩將其手腳綁起來,搶走小倩包內人民幣1,200元,威脅小倩說出銀行卡密碼,隨後以用手掐脖子、水果刀捅的方式將其殺害,並用租來的車將屍體拉到百色市凌雲縣伶站鄉的「料弄天坑」丟棄。當晚陳某到銀行自動取款機處取走卡內存款6,900元。

2011年10月27日,陳某以包夜為名將小燕(化名)騙上車,並將小燕帶到其租房處。隨後用一把水果刀威脅小燕,後用紅色尼龍繩將其手腳綁起來,搶走小燕包內現金400元,隨後以鐵線勒脖子、水果刀捅的方式將其殺害,將屍體拉到天坑丟棄。

2011年11月7日,陳某以包夜為名將小花(化名)騙上車,隨後威脅小花,將其捆綁,搶走小花包內兩張銀行卡,威脅小花說出銀行卡密碼,隨後將其殺害,將屍體拉到天坑丟棄。

2011年12月7日,陳某以包夜為名將小美(化名)騙上車,實施搶劫並將其殺害,將屍體拉到天坑丟棄。

2012年12月2日,陳某與黃某經過合謀,駕駛租來的小轎車到百色市田陽縣某髮廊以嫖宿為名將小林(化名)騙上車,隨後對小林實施搶劫,將其捆綁,搶走小林包內一部手機和幾十元人民幣、一張銀行卡,隨後兩人將小林拉到凌雲縣伶站鄉,3日上午7時許,陳某等威脅小林說打電話給其朋友索要1萬元贖金。隨後陳某提出將小林殺害並拋屍,黃某不敢,想走人,最終還是同意,兩人將小林殺害並將屍體拋棄到天坑裡。

2012年1月3日,陳某以包夜為名將小霞(化名)騙上車,實施搶劫,將其捆綁,搶走400塊錢,並威脅小霞打電話給其親友索要2萬元,將其殺害,將屍體拉到天坑丟棄。

2012年2月26日,陳某以包夜為名將小連(化名)騙上車,實施搶劫,將其捆綁,搶600塊錢和一部手機,並將其殺害,將屍體拉到天坑丟棄。

2012年2月27日,陳某以包夜為名將小香(化名)騙上車,實施搶劫,將其捆綁,搶得幾十塊錢和一部手機、一張銀行卡,並威脅小香說出銀行卡密碼後取走卡內1,400元錢,並用小香手機打電話給其親友索要2萬元,28日上午7時許,陳某將小香殺害,將屍體拉到天坑丟棄。

2012年2月29日,陳某以包夜為名將小美(化名)騙上車,用水果刀威脅小美,將其捆綁實施搶劫,並用小美手機打電話給其親友索要5萬元現金,凌晨5時許,陳某將小美殺害,將屍體拉到天坑丟棄。

2012年2月29日,陳某以包夜為名將小芳(化名)騙上車,用水果刀威脅,將其捆綁,實施搶劫,隨後將其殺害,將屍體拉到天坑丟棄。

(責任編輯: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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