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2月22日訊】近日,鄭州市民吳偉春因在鑰匙鏈上隨身攜帶一把小水果刀,被鄭州市公安局二七第二分局行政拘留3日。有律師稱,警察的權力一旦被濫用,會讓民眾人人自危。有民眾稱:難道國家竟脆弱到害怕一把水果刀?
吳偉春隨身一把水果刀惹禍
據大陸媒體報導,吳偉春是河南萬莊化肥交易市場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員工。1月28日下午2點30分左右,吳偉春在鄭州萬客來公交站下車去公司參加會議。吳偉春正走著,一穿便裝的陌生人忽然攔住他並晃了一下證件:「我是潔雲路派出所的」,「配合一下工作」。陌生人搜走了他褲腰上掛的鑰匙和身份證,將他帶到了潔雲路派出所。
在派出所,吳偉春將所有證件都交給警方,希望能儘快讓他走,別耽誤了公司的會議。一名警官稱他鑰匙鏈上的折疊水果刀是管制刀具。吳偉春被采血樣、取指紋、拍照等後送進禁閉室,當晚7點36分左右,被關進了二七拘留所。1月30日上午9時左右,他才被釋放。
吳偉春:這3天刻骨銘心
吳偉春說,小水果刀是不久前在鄭州供銷第一分公司左右鄰超市購買的,那是一家合法正規超市,因覺得水果刀精美體積又不大,所以串在鑰匙鏈上。他怎麼也想不明白:自己從小到大遵紀守法,怎麼就因為這把小水果刀就成了「階下囚」呢。「3天時間不長,但足以刻骨銘心一輩子。」
吳偉春後來在同一超市再次購買了同款小刀:刀身長63毫米,刀鞘長95毫米。小刀的說明書寫道:「材質優良,設計獨特,外形美觀,體型小且特有塑料刀鞘,外出旅遊等攜帶更加方便安全。適合各類瓜果、蔬菜、薯類削皮等。」
律師:警察濫用權力 民眾人人自危
鄭州市公安局二七第二分局治安大隊副隊長周新發20日稱,警方對吳偉春的刀具進行鑑定後認定其為管制刀具,遂對吳偉春作出行政拘留3天的處罰,警方的處罰決定符合法律規定,沒有錯。
北京德恆(鄭州)律師事務所崔偉龍律師表示,按照警方的認定方法,目前市場上銷售的很多刀具都可歸類於管制刀具的範疇,包括目前各大超市大量銷售的系列菜刀。這意味著市民在購買菜刀、水果刀及其他各類實用刀具回家的路上,很有可能面臨來自警方的法律制裁。警察的權力一旦被濫用,會讓市民人人自危。
民眾議論
網友調侃:這樣看來,自家廚房簡直是兵器庫啊!
人可卓恩:盼著權力進「籠子」,卻是良民進「屋子」,哎。
西風漸2:問,莫非水果只能在家吃?路上削水果吃犯法?
水晶小草:警察不務正業,如果這樣,生產、銷售這種道具的你們怎麼不抓?
火太陽2:呵呵,真若驚弓之鳥啊!草木皆兵竟到如此程度,令人百感交集、啼笑皆非!不知是喜是憂!難道國家竟脆弱到害怕一把水果刀?
俊龍興邦:常有執法者見利枉法,攜帶水果刀拘留,那大量制刀、賣刀的、打打殺殺的該判無期了吧?
六股河的風 :民主就是——總有人批評你,說你這也不對那也不是,但你清楚地知道沒有人恨你;專制就是——人們總在讚美你,歌頌你,你永遠正確,你光芒萬丈,你萬世垂范……從來沒有人批評你,但你清楚地知道人們恨你,你內心對此充滿恐懼。
庶民判官:亂不是強治可以好的!現在越來越亂,都是失去了公平、正義的結果!!
(責任編輯:李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