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輪功 法官充當的是甚麼角色?

文/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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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2月19日訊】2001年,遼寧瀋陽市沈北新區法院法官陳克學,非法庭審50多歲的法輪功女學員王敏。王敏為自己辯護:我修煉「真、善、忍」沒有罪。陳克學說:共產黨、政府叫我干,我就得干。隨後王敏被非法判刑5年,開除教師公職,關進監獄。王敏日夜遭受各種酷刑迫害致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其姐因為憂傷而逝,其妹驚恐而瘋。

2011年,瀋陽市和平區法院法官劉強,非法庭審法輪功女學員劉志。劉強當時就說:劉志是法輪功,要判3―7年。結果劉志被非法判四年,被綁架到魔窟一樣的遼寧女子監獄。不到一年劉志就被迫害得不能自理,生命垂危。而監獄仍拒絕放人。

2011年12月25日,瀋陽市沈河區法院非法庭審翟輝、姜德新、孟慶潔三名法輪功學員。三人均在沒有明確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被指控有罪。而姜德新當庭拿出被打掉的牙齒及露出被打傷的身體,以指控警察刑訊逼供的惡行,但主審法官焦玉玲置若罔聞,不作任何參照。

2013 年1月22日,遼寧新民市檢察院第二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曹陽。法庭上,律師為曹陽做無罪辯護,並將所謂的證據光盤當庭播放,經證實沒有任何違法內容,而且都是對人有益的宣傳品。並且律師當庭指證:根本不能作為定罪證據的物品還被公訴人偽造了數量;所謂的證人三次簽名,竟然還是三樣同音字、不同筆體!女陪審員王萌竟說,因為曹陽以前因修煉法輪功被判了九年,這回即便沒查出那麼多數量,只要有這些東西就可以判刑。公訴人計興中叫囂說:現在數量不是問題,就是只要有一個字,也要判刑。

法官本應肩負懲惡揚善、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天職。然而,當獨裁暴政的中共瘋狂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信眾時,身為法官,你充當的是甚麼角色?事實面前,答案是極其可悲的,因為你是「610」的傀儡,它草菅人命、傷天害理,你同樣罪行纍纍,你必為此付出沉痛代價!

前瀋陽市司法局局長韓廣生曾公開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內幕:「瀋陽市的610,瀋陽市叫611辦公室……它經常傳達上級指示,佈置本市的任務,主要包括這樣幾個方面:一是抓捕進京上訪的法輪功人員,第二就是關押和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第三是對一些法輪功學員予以勞教以至於判刑,這是它們的職能」

「…… (610辦公室)是黨委統一領導下的,由公檢法司這四個部門作為成員的,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作為成員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組織,這個組織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統治領導指揮一個地區各個部門各個機關」。在諸多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審判的案例中,法官及相關責任人都直接對受害者家屬及當事人表明:有沒有罪及判刑幾年都是聽命於610的意思。有的甚至叫囂:610是代表黨的。在610指使下,一樁又一樁冤案經法院鑄成。

全國各地的大法弟子不斷的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判重刑!是誰在支持中共維持迫害?是誰在充當中共的打手?「610」首當其衝不假,但這個中共的畸形怪胎無權判刑;是法官淪為 「610」的傀儡成了幫凶!是法官在為虎作倀發揮了關鍵作用!請問法官,當你親手將一個個奉行「真、善、忍」的好人投進監獄幾年、十幾年時;當你知道這些被你打入大牢的無辜好人在監獄含冤忍辱、用秒去捱過幾年、十幾年地獄般的折磨時;當你聽到他們被強制洗腦、奴役、酷刑、打毒針、性虐待、迫害致死、活摘器官毀屍滅跡時……你有沒有過一絲的悔過?!面對這些觸目驚心的事實,作為法官,你真的以為「受人指使」就可以公然踐踏法律嗎?你真的以為用「執行上級命令」就能洗清這血債纍纍嗎?

1989年,柏林圍牆倒了,許多守衛柏林圍牆的東德軍人開始遭到國際法庭的審判。20歲的克利斯是柏林圍牆的最後一名犧牲者,對他開槍的守衛者施密特在兩年後站在了法庭上,他為自己辯護時說:「那個時候我只是在遵循法律和來自上級的命令」。法官賽德爾當庭指出: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大家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自主權,這是大家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底線。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而決不是法律。作為一名警察,首先是一個人具備獨立人格和道德品質的人,然後才是警察。自此,「亨里奇案」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司法範例在國際社會廣為傳揚。

歷史總是重複的上演,今天中共的腐朽黑暗人人皆知。作為法官捫心自問,為甚麼非要抱定迫害的心理,甚至捏造證據也要重判構陷無辜呢?另外,你們對家屬請律師為甚麼那麼反感?法輪功沒有任何犯罪行為。你們在中共的壓力下給無辜者判刑,也許出於無奈,但受害者家屬聘請律師,當庭有理有據的辯護,不正好是給法官把「槍口」抬高或偏射的機會嗎?或許具體情況不同,但一個人要想做出正確的選擇上天一定會賜予機會。

「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國際組織」已於2012年10月13日宣佈成立。面對國際法庭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羅干、周永康等和大大小小中共官員的起訴和判罪,面對來自全世界的紛紛譴責,中共的迫害已窮途末路。所以將來無論誰替天行道,清算這場迫害,參與迫害的法官必然罪責難逃!追隨罪犯的下場理所當然。

即使「天滅中共」的清算還為全面到來,但許多跡象不能不說是上天示警。或許你能抓住選擇的機會,走向未來的美好;或許一意孤行,成為中共的陪葬,給歷史與世人留下深刻的教訓。天意彰顯之下,看人扮演甚麼角色。「善惡有報」的天理不可抗拒。

沈北新區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張文,一直賣力迫害法輪功。特別是在2008年10月―12月,把法輪功學員奚常海、王素梅、孫玉書、霍德福分別非法判處十一年、十年、八年、六年。2009年2月,張文突發怪病,未及確診就死了,57歲。45歲的法官鄂安福因腦出血而死、法官亢榮東出了車禍,骨頭都撞折了。他們都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再看遼寧政法委副書記、610頭子朱錦。馬三家教養院發生的強暴十八名女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高蓉蓉被龍山教養院惡警電擊毀容最後被虐殺、蘇家屯地下秘密集中營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焚屍滅跡等重大惡性事件,朱錦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朱錦行惡,殃及家人。其子暴病身亡,年僅30歲左右,留下剛出世的孩子。原瀋陽「六一零」成員朱英傑,1999年就開始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不聽勸告,不思悔改。2008年10月8日,在毫無徵兆情況下暴斃在床。即使位高權重的王立軍、薄熙來狼狽為奸迫害法輪功,參與活摘器官販賣,也在全世界強烈要求嚴懲的呼聲中,身敗名裂,雙雙淪為階下囚。這就是下場!這就是上天示警,人在做,天在看。

就算你不相信這一切,繼續追隨中共被「610」當傀儡用,另一個下場只能是扮演被「卸磨殺驢」的角色。自1949年以來,中共歷次運動的替罪羊都是曾經聽信謊言忠實為其賣命的急先鋒。文革上演的無非是殺人平反的把戲,把一切罪過推到那些忠於「黨」的積極份子身上後。今天中共迫害法輪功,民心盡失,並在全世界備受關注,謊言已被一個個揭穿。繼續參與迫害無疑是自毀前程、自取滅亡,最可悲的是給中共當墊背。

未來是福是禍,完全就掌握在自己手中。時間稍縱即逝。自救的路只有一條,做起來並不難:第一、退出中共的黨、團、隊(三退),廢除當初加入中共時為其「奮鬥終生」的毒誓;第二、利用你的職務之便,善待和營救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將功補過。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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