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興華 : 趙紅霞無罪 是反腐英雄

阮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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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2月15日訊】我國司法部門用敲詐罪批捕趙紅霞,這是知法犯法。因為,統治者敲詐被統治者是犯罪。被統治者敲詐統治者,則只是在馴服統治者方式上出現了缺點或錯誤,改正就是了,不值得大動干戈。這還得有個前提,即此統治者是真正的統治者(由被統治者認可的,接受被統治者監督和約束的,維護法律尊嚴的統治者);而不是罪犯統治者(不是政治罪犯或/和經濟罪犯或/和刑事犯罪及德行方面等)。

我認為,對一個犯了罪的統治者,當他的政府和法律仍在保護他時。若能站出來一位創造力公民,採用敲詐等方法向全社會揭露這個罪犯統治者。就是為社會立功,而不是犯罪。這時,敲詐是一種高效低成本的揭發方式。再說,即使出現敲詐真正統治者事件,也只是錯誤。不構成犯罪。這和公民之間發生的敲詐是不一樣的。趙紅霞用敲詐辦法揭露罪犯統治者則完全合法,而且有功。雷政富才是依仗勢力敲詐平民罪犯。他是那個區的統治者,大貪腐犯。他利用手中非法得來的權力敲詐全中國13億人民的錢財,數額以億元計算,他犯下大罪,是人民公敵。這種時候,他還用統治者身份嫖妓,又犯統治者嫖妓罪。雷政富多種犯罪疊加,越發激起公憤。每一個公民都想敲他一棒子,甚至用革命消滅他,最善良的人最理性的方法是,向全社會公開他的罪行。怎麼公開貪官罪行?

比起上訪,檢舉,起訴等等無效的,自找苦吃的,傷害自個身家性命的辦法。敲詐他,是具有轟動效應的公開罪行方式。敲詐他,公開了貪官罪行。人們就知道了貪官們卑鄙無恥荼毒人民的行徑。這就能激起人們的政治參與感。公民們經過理性認知,形成共識,產生的力量就足以逼迫那個保貪官的法律及政府,收斂罪惡,改弦更張。去依法辦案。所以,趙紅霞敲詐雷政富等人的行為,合情,合理,合法。不構成犯罪。她們的效果是為中國反腐立下功勞,揭露了十來個單位部門的罪犯統治者。這就是說趙紅霞是反腐英雄的理由。人們搞不懂為甚麼司法部門去批捕反腐英雄趙紅霞。而不去批捕那十來個單位部門的統治者-吸中國老百姓血汗,欺壓老百姓的罪犯。真正應該批捕的是他們呀!他們才是用非法得來的權力敲詐中國公民的罪犯。

讓我們看看西方普世價值觀同東方中國儒釋道文化之間,活生生對比。

在西方國家,美國總統克林頓因性醜聞被司法部門質問,其中一次就長達6小時。而萊溫斯基呢!我記得美國人民多認為她是受害者,是由美國總統克林頓親自向萊溫斯基父親和母親道歉,賠罪,請求寬恕。法總理高參涉嫌招妓引咎辭職。韓國副總理李基俊因道德被迫辭職。意大利美女議員被控為前總理招募妓女面臨辭

職壓力。英國廣播公司總裁因報導失實辭職。美國白宮主任卡爾德拉因空軍一號低飛擾民引咎辭職。美國總統尼克松因水門事件引咎辭職。這些人皆屬統治者被迫辭職或引咎辭職。體現了把統治者關進籠子裡的文化境界。體現了統治者必須接受被統治者的監督和約束。

在中國,在一黨專政制度和黨文化控制下。中國人民失去自由,平等權利。被迫辭職,或被關進法律的,鐵的囚籠,或被軟禁的,或被旅遊的,或被請去喝茶的,或被搞得身殘名裂,神經錯亂,生不如死的,或失去生命的。卻是多得難以計數的人民。是反腐英雄趙紅霞,是捍衛言論自由,捍衛新聞自由的伊能靜等人。

是他,她們被捕,被整。是從文化上,從制度設計上,因主張普世價值觀。而被獨裁黨統治者鎮壓的豪傑英雄們。是反特權,反腐敗,反一黨專政,主張言論自由的英雄趙紫陽,胡耀邦等人。趙紅霞是辛酸淚水悲情英雄。伊能靜是瀟灑時尚豪情英雄。趙紫陽是人權平等錚錚鐵骨硬漢英雄胡耀邦是言論自由大英雄。他們都是追求實現自由平等博愛的社會政治思想。都是追求實施時代賦予的憲政夢。

趙紅霞無罪。

她是四千多年來中國特色傳統專政社會最底層的一位善良女子,她不甘心命運擺佈,是用自己辛酸眼淚釀造出來,成為反腐問世英雄。司法部門用敲詐罪批捕她,這行動卑鄙齷齪,為的是舔魔鬼淫棍屁股,司法部門應該受到法律制裁。人們看出:中國政府在反人類文化。反世界潮流。中國政府在和普世價值觀對抗。這種政府,這種政治制度不應該繼續下去。應該改:

(1)取締中共宣傳部。開放言論自由。制裁貪官。由政府司法部門公佈趙紅霞無罪。公布趙紅霞是反腐英雄。威懾全國成十,上百萬貪腐官。

(2)在網路公民法庭監督和約束之下。政府法庭建立陪審團制,公開審理案件。實況上網。實況電視播出。實情反饋民意。

(3)改變共產黨性質。變黑社會幫會黨。成為議會民主,競選上崗黨。實施憲政。實現憲政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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