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李明博私宅案 前青瓦台警衛處長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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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文龍韓國首爾報導)韓國前青瓦台警衛處處長金仁鍾(68歲)和警衛處行政官金泰煥(57歲),日前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緩期執行3年。他們涉嫌在為總統李明博購置私宅的過程中犯下瀆職罪,並使國家蒙受損失。

據韓國《中央日報》2月14日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此前一天(13日)做出了上述判決。法庭表示:「當事人有義務按照不能以總統之名給予特惠的法律規定嚴格履行用地購買程序,但卻故意無視規定,給國家造成了損失」。

據報導,青瓦台警衛處在負責為李明博總統購置私宅用地的過程中,使國家損失9億7000萬韓元(約合90萬美元),違反了韓國《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中的瀆職罪。

法庭判決稱,作為青瓦台高級官員,其行為有負國民信任,罪責深重。但考慮到當事人並非為自己謀利,而是在為總統服務的過程中觸犯了法律。最終決定做出上述判決。

韓國總統「私宅案」是指,2011年5月青瓦台總統室在首爾市南部的內谷洞購置地皮,準備為李明博總統建造私宅,以備總統2013年2月卸任後居住。該購地計劃引發損公肥私等違規爭議,韓國對此成立了特別檢查組,對涉案人員以及李明博的親屬展開特別的調查。

(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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