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合同新規提案公聽會展開

【大紀元2013年02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編譯報導) 週一(2月11日),加拿大廣播電視通信委員會(CRTC)拉開長達一周的手機合同新規提案公聽會序幕,公共利益倡導中心(PIAC)、加拿大消費者協會(CAC)與卑詩省老年公民組織協會(CSCOB)組成的消費者聯盟呼籲CRTC手機合同無論新舊,均應一視同仁。
  
自新規提案公布以來,對於新規是否適用於老手機合同,一直是公眾與手機合同爭論焦點之一,幾大手機公司均稱,新規追溯用於老合同管理難度太大。
  
PIAC執行主管羅弗德(John Lawford)表示,新規實施後,原有老手機合同不應再延續。Mobilicity手機公司也表示,新規應適用於所有現有手機合同,否則,新規對於多數3年手機合同用戶來說意義不大。
  
除敦促新規應適用於老手機合同外,PIAC、CAC與CSCOB消費者聯盟還敦促CRTC解決手機合同終止費和智能手機解鎖等棘手問題。
  
CRTC主席布萊斯(Jean-Pierre Blais)在公聽會開幕致詞中表示,目前本國共有2700多萬手機用戶,而且這一數字還在逐年增長。
  
1990年代初期,CRTC認為手機市場競爭活躍,決定不再對手機合同條款進行監管,但隨著手機網絡服務興起,手機合同變得日益複雜,消費者普遍報怨,手機合同在合同取消費用等重大問題上缺乏透明度,隨後多省介入,紛紛出台各自的消費者保護措施,導致手機公司合同成本劇增,科研和羅渣士等手機公司遂呼籲CRTC制定全國統一手機合同標準。
  
上月,CRTC公布手機新規提案,提案內容包括手機公司如修改關鍵條款,用戶可取消合同,明確合同條款和罰款限制,手機公司如違反規定,用戶可索取高達5萬的賠償等。
  
CRTC還呼籲公眾在2月15日公聽會截止前,針對新規提出反饋,CRTC網站貼出的網民反饋顯示網民最大意見是:新規沒有涉及3年合同問題,目前本國是發達國家中唯一一個手機合同長達3年的國家,加拿大應效仿其他國家,將最大合同期限從3年減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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