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2月09日訊】(明慧網報導)本報告從明慧網資料庫匯總統計了3653個已被證實的被中共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案例,其中53%為女性,60%屬於51歲往上年齡段法輪功學員,48%來自黑龍江、遼寧、吉林、河北四省,67%在2001年至2005年期間被迫害致死,65%被關押迫害致死。本報告的所有統計結果都是基於這3653個案例而形成。
報告摘要:
調查顯示,21%被毒打直接致死,11%被灌食直接致死,10%被強迫或暗中注射/服用精神藥物或毒藥直接致死,3%被超負荷勞役直接致死,2%被刑具直接致死,2%被電擊直接致死,2%被虐待直接致死,1%被體罰直接致死,1%被牢中牢(關禁閉/轉關押/延期釋放)直接致死,26%則在中共多種酷刑手段的 共同摧殘下致死。另外,在被關押致死案例中,12%死於派出所/公安局或者610組織辦公場所內,11%死於看守所或拘留所內,8%死於勞教所內,9%死 於監獄內,3%死於法制學校/精神病院/黑監獄內,還有50%被中共關押迫害釋放後半年內死亡。在被中共關押迫害釋放後半年內死亡的法輪功學員中,51% 死於中共關押迫害釋放後一個月內。
調查顯示,因法輪功學員上北京請願被迫害致死比例最高(28%),其次因為法輪功學員散發/傳播真相資料被迫害致死(24%),再其次為法輪功學員拒絕「轉化」、拒絕寫三書被迫害致死(18%)。
眾多被法輪功從病魔手中搶救過來之人,卻橫遭中共酷刑虐殺。調查顯示,31% 在修煉法輪功前都因患有各種病症而痛苦不堪,多方醫治無效情況下,後來都因為修煉法輪功而恢復健康,最後卻又被中共以各種手段迫害致死。這些案例分佈在全國31個省/直轄市、195座城市、425個區縣,其中女性占60%,各年齡段學員都有,老年學員居多:78%的學員在修煉法輪功前患有各種嚴重病症;11%的學員在修煉法輪功前患有各種癌症;8%的學員在修煉法輪功前經常生病,或自小體弱多病;3%的學員在修煉法輪功前有各種殘疾,或者癱瘓,或者失明,弱智,還有駝背羅鍋等身體缺陷,後來都因為煉了法輪功而癱瘓者能夠行走,失明者復明,弱智恢復正常,甚至90度駝背羅鍋都因此而伸直。
在11%因為煉法輪功而癌症痊癒的案例中,共有22種癌症,遍佈全身各大器官,全部因為修煉法輪功而痊癒:28%的學員之前患有乳腺癌,15%的學員之前患有白血病,12%的學員之前患有子宮癌,10%的學員之前患有肺癌,還有之前患有肝癌、骨癌、食道癌、腦癌、淋巴癌、腸癌、胃癌、皮膚癌、喉癌、腦垂體癌、牙癌等等。另外,在78%因煉法輪功而重症痊癒案例中,28%的學員之前患有嚴重的心臟病/冠心病/心血管病/心肌炎/心肌梗塞/動脈硬化/鈣化 等,20%的學員之前患有嚴重的高血壓或低血壓,15%的學員之前患有嚴重的風濕類風濕疾病,12%的學員之前患有嚴重糖尿病,12%的學員之前患有嚴重的肝病,11%的學員之前患有嚴重的胃病,10%的學員之前患有嚴重的肺病。可以說,只要人類有的病,都可以在修煉法輪功中痊癒。
法輪功拯救了人,中共卻來殺人。調查顯示,中共使用了毒打、刑具、體罰、灌食、電擊、超負荷勞役、虐待、性摧殘、思想迫害、牢中牢、精神藥物/毒藥等十一類酷刑手段摧殘虐殺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關押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中,26%的學員在中共多種酷刑手段的共同摧殘下致死,另外21%被毒打直接致死,11%被灌食直接致死,10%被強迫或暗中注射/服用精神藥物或毒藥直接致死,3%被超負荷勞役直接致死,2%被刑具直接致死,2%被電擊直接致死,2%被虐待直接致死,1%被體罰直接致死,1%被牢中牢直接致死。
在毒打酷刑中,法輪功學員共遭受到中共10大類79小類器械的毒打,包括使用警用器械、木質棍棒、狼牙棒毒打,被抓住頭部撞牆、門等固定物,用鞭子、竹條等抽打,用塑膠棍棒毒打,用皮鞋踢要害部位,用扁擔等勞動工具毒打,用各種日常生活學習用具製成的工具毒打,甚至被各種各樣的凳子毒打。41%遭受到毒打的學員被中共毒打頭部,35%被毒打臉部/五官,25%被毒打全身,19%被毒打四肢,甚至還有4%被毒打生殖器。
在刑具酷刑中,中共當局共使用了11大類70小類酷刑手段,包括手銬、腳鐐、鎖鏈、繩索、老虎凳、死人床、刀、火等工具,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上大掛、老虎凳、吊掛、殺繩等慘無人道的摧殘:49%受到刑具摧殘的法輪功學員被手銬和腳鐐摧殘,28%被掛起來摧殘,19%被固定摧殘,19%被老虎凳摧殘,13%被鎖定摧殘,12%被捆綁摧殘,4%被殺繩摧殘,另外還有6%被燒燙,5%被針扎,3%被當局用刀或者槍作為刑具迫害,2%被筷子開鎖等。
在電擊酷刑中,18%的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電擊生殖器,18%被電擊臉部/五官,15%被電擊四肢,10%被電擊頭部,10%被電擊胸部或女性乳房,8%被電擊頸部,8%被電擊背部,3%被電擊腰、肋部,還有3%被電擊肝門。
調查顯示,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中,12%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絕食抗議,其中35%被灌食致死。被灌食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中,40%在看守所被灌食致死,22%在勞教所被灌食致死,9%在監獄被灌食致死,4%在派出所/公安局被灌食致死。在遭受中共灌食的法輪功學員中,72%被中共強行灌進濃鹽水,甚至故意灌進很熱的飯和燙、辣椒麵、芥末面、芥末油、生玉米面、開水、臭豆腐等。
面對法輪功學員的頑強意志,中共毫無人性地使用了精神藥物/ 毒藥。調查顯示,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中,有6%的法輪功學員遭受過中共精神藥物、毒藥迫害,其中69%被強行注射精神藥物/毒藥,36%被強行灌食精神藥物/毒藥,11%被暗中下毒。中共精神藥物/毒藥致死率高達53%。被中共精神藥物/毒藥摧殘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中,33%在勞教所被精神藥物/藥物迫害致死,30%在洗腦班/精神病院/黑監獄被精神藥物/毒藥迫害致死,18%在監獄被精神藥物/毒藥迫害致死,10%在派出所/公安局被精神藥物/毒藥迫害致死,8%在看守所被精神藥物/毒藥迫害致死。
調查顯示,14年來,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中,有6%的法輪功學員受到中共超負荷勞役迫害,其中22%因此死亡:47%法輪功學員被強制每天勞役10個小時以上,32%法輪功學員在身體被中共迫害致極度虛弱或嚴重病症情況下,仍被強迫勞役。
在體罰酷刑中,中共當局使用了6大類27小類體罰手段摧殘法輪功學員,其中50%法輪功學員被當局利用軍訓、長時間蹲、跪、爬、跑、站等方式進行體罰迫害;37%法輪功學員被當局利用下雪、地上結冰等惡劣天氣摧殘;22%法輪功學員受到過水橋等冷水體罰;21%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長時間坐板;12%法輪功學員受到開飛機等撅的體罰;4%法輪功學員被處以彈燈泡、揪耳朵、拔眼皮等方式體罰。
在虐待酷刑中,中共當局對法輪功學員共使用了16種虐待摧殘手段:39%法輪功學員受到長時間不讓睡覺的熬鷹虐待;27%法輪功學員在身體出現嚴重病症或機體被嚴重傷害情況下被故意延緩救治,加重迫害;18%法輪功學員受到不給飯吃、不給水喝的虐待;11%法輪功學員受到不准上廁所大小便的虐待;9%法輪功學員被強行抹、灌、食用大便、尿、痰、辣椒水、肥皂水等污穢物;8%被用臭襪、抹布、衣服、膠帶等長期堵嘴/封嘴;5%法輪功學員受到扒光衣服的羞辱;4%法輪功學員受到文革式的掛牌遊街、批鬥;4%法輪功學員受到不准笑或不准抬頭走路、不許說話、不許接觸他人的虐待。
另外,有8%的法輪功學員受到牢中牢迫害,其中54%法輪功學員受到關禁閉/關小號迫害,47%法輪功學員在一個牢獄迫害一段時間後,又被轉到另一個牢獄繼續新一輪的轉關押迫害,11%法輪功學員被加期或延期釋放。
還有5%的法輪功學員遭到思想迫害,其中79%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學習、觀看中共誣蔑法輪功的節目、報導、書藉以及參加污蔑法輪功的宣講活動和報告會;15%法輪功學員被強迫要求辱罵李大師,或者強迫踐踏、撕爛、侮辱李大師圖像等;7%法輪功學員被強迫抽煙、喝酒和唱靡靡之音;4%法輪功學員被強行穿上囚服;2%法輪功學員被強迫看黃色影碟、說髒話;2%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迫看中共酷刑摧殘其他法輪功學員的場面;甚至逼迫法輪功學員學習已經被歪曲、被現代化了的佛教理論;還有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通過心理暗示的方式讓學員承認自己有心理障礙。
對案例的調查還顯示,甚至超過1%的法輪功學員遭到性摧殘,超過0.4%的法輪功學員器官被活摘或暗中摘取、切除,去向不明。
面對那些在關押期間被中共酷刑虐殺的法輪功學員,中共不僅沒有追究行惡者的罪惡,還刻意編造了20大類、64小類死亡原因謊言,動用了所有國家力量極力掩蓋 酷刑虐殺法輪功學員的真相。其中,43%被酷刑虐殺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當局謊稱為病死,8%被中共當局謊稱為自殺,5%被誣蔑為煉法輪功致死,4%在人死後 才由中共關押機關把學員屍體運到醫院,威逼醫生裝模作樣搶救一番,然後編造一份搶救記錄,以圖掩蓋真相開脫罪責;3%被中共誣蔑為自己不慎摔死;甚至2% 法輪功學員被酷刑虐殺後,中共為了掩蓋真相逃避罪責,把學員屍體拋棄在野外,或者沉到河中等手段,然後以找不到主的無名屍處理;另外,還有將酷刑虐殺謊稱為正常死亡、死因不明、淹死、唱歌死、車禍死、自己暈倒死、自己不慎被電死,甚至索性說沒有這回事、人沒死、已經把人放了,企圖抵賴不認。
中共為了封鎖迫害消息,共使用了銷毀屍體、銷毀迫害證據、封鎖取證、封鎖消息傳播、抹去死者生前痕跡等5大類19小類封鎖手段,包括控制/毆打/關押/勞教/判刑死者親人(24%); 不顧家人反對強行火化屍體(21%); 不准家屬及法輪功學員看到屍體或近距離接觸死者、或帶走屍體自行處理(18%)、在當局強迫/威脅/欺騙下火化屍體(18%)、動用政府甚至武裝力量如臨大敵控制事發、火化、出殯、弔唁等現場、住地(15%)。另外,控制/毆打/抓捕/關押/勞教/判刑知情法輪功學員(10%),不通知家人秘密火化屍體 (9%),銷毀或封存醫院搶救、解剖、火化、迫害現場情況等原始證據(8%),為開脫罪責強迫/欺騙家屬簽字、寫保證(7%),阻撓/禁止家屬私自請法醫鑑定(7%),不准家屬及法輪功學員對死者或現場進行拍照、錄像(6%),故意不通知或拖延時間通知家屬(5%),甚至將直接責任單位解散或將當事人調離 (3%),還威脅/嚴禁迫害責任單位、死者同事、鄰居等其它知情者說出真相、不許家屬設靈堂開追悼會、辦喪事、哭泣、喊冤、放鞭炮、貼訃告等。即使被允許設靈堂開追悼會辦喪事的,中共卻也要強行規定不許親戚朋友同事或法輪功學員前來弔唁、送花圈等。另外,中共為了封鎖消息,甚至想方設法抹去死者生前痕跡,包括強行將死者生前照片全部搜走、秘密註銷死者戶口。
調查顯示,14年來,中共利用其掌握的宣傳機器,對法輪功及創始人李大師進行了全面譭謗和誣蔑,矇蔽了許多群眾,甚至煽動民眾仇恨法輪功學員,向中共舉報法輪功學員,參與到迫害之中。在所有被舉報案例中,因為講真相被群眾舉報比例最高,達 70%,然後是在家煉法輪功被舉報(17%),與同修聯繫被舉報(5%)。舉報者身份包括法輪功學員的鄰居、家人、同事、當地幹部、居委會、保安、便衣、甚至還有學生。
調查顯示,從1999年7月20日中共全面迫害以來,身在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就被中共剝奪了生存權。其中,53%因為修煉法輪功被當局隨意勒索錢財、罰款;29%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開除、辭退或下崗;12%因為修煉法輪功被停發或沒收工資、退休金和各項社保福利;6%因為修煉法輪功被剋扣工資、退休金和各項社保福利;另外,只是因為修煉法輪功,就被中共當局強行關閉、威脅出讓自己經營的工廠/商舖,沒收房產、強行查封變賣家產、取消執業資格、甚至連帶其不修煉的家人都受到撤職、降職、開除、停發工資和社保福利等迫害。眾多法輪功學員甚至被地方政府隨意拘禁,甚至在法輪功學員被關押迫害致生命垂危需要保外的情況下,地方政府竟然拒絕簽字,不同意保外,視人命如草芥。
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全面的,不僅覆蓋了中 國大陸所有地區,也貫穿了幾乎所有行業和所有職業。調查顯示,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中,33%為工人/服務員/一般職工,16%為離退休人 員,10%為農民,9%為中專/中小學老師,7%為政府機關幹部,5%為醫護人員,5%為政府機關工作人員,4%為個體戶,還有工程師、個體小商戶、企業管理人員、高校老師、學生、教授、企業家、下崗工人、自由職業者、道士、僧人、媒體記者主持人等,可以說涵括了中國所有的職業。另外,17%被迫害致死學員出自教育/科研系統,15%出自政府機關,12%出自農林牧業,9%為五金、交電、輕工、陶瓷、塑料製品、工藝品等其它行業,還有鐵道/交通運輸、紡 織、金融保險、糖煙酒食品、電水煤、汽車製造、鋼鐵、電器電子、郵電、文化傳媒,甚至還有航空航天等等,可以說涵括了中國所有的行業。調查顯示,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政府機關法輪功學員中,共涉及57個政府職能部門,其中,來自公檢法司等政法系統和市/縣/區/鎮/街道/鄉等各級黨委或政府領導成員最多。可以說,政府機關各部門都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面對家人因為修煉法輪功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慘案,更多受害家庭在中共高壓逼迫下忍氣吞聲,只有 4%的案例其家屬敢於要求申冤。但所有在中國大陸申冤的案子沒有一例在最後能夠成功地將凶手繩之於法。在死者家屬敢於申冤的這些案例中,只有1%案例在國內走完了司法流程,卻都以敗訴告終;只有2%的案例雖然能夠走入司法立案調查流程,但全部在中途被當局高層強行終止;只有9%家屬敢請律師,但是其中卻有 63%的家屬找遍整個地區也沒有律師敢接法輪功的案子,另外31%的家屬雖然請到了律師,但在當局威脅下,律師被迫中途退出。還有29%的家屬在抗議、說理、請願、申訴階段就在中共脅迫中不得不中途放棄;還有31%的家屬在中共各種欺騙、抵賴、推諉手段的耍弄之下申冤無門而不得不放棄;另外有43%家屬在中共高壓下無奈接受各種名目的補償,並向責任單位/責任人妥協,從此保持沉默不再追究。
調查顯示,14年來,黑龍江、河北、遼寧、吉林、山東、四川、湖北、湖南、河南、北京是省級/直轄市610迫害法輪功學員最猖獗的十個地區,其中黑龍江省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人數最多排第一,河北省排第二,遼寧排第三。
調查顯示,14年來,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案例遍佈全國273個城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吉林省長春市、山東省濰坊市、北京市、吉林省吉林市、重慶市、遼寧省瀋陽市、四川省成都市、河北省石家莊市、遼寧省大連市、河北省保定市、山東省煙台市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最猖獗的十二個城市,其中黑龍江哈爾濱市死亡人數最多排第一,吉林省長春市排第二,山東省濰坊市排第三。
調查顯示,14年來,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案例遍佈全國844個區/縣/縣級市,其中黑龍江省哈爾濱雙城市死亡人數最多排第一,吉林省長春農安縣排第二,山東省煙台招遠市排第三。
調查顯示,14年來,將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案例涉及全國127座勞教所,其中吉林長春朝陽溝勞教所參與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數量最多排第一,遼寧瀋陽馬三家教養院排第二,黑龍江哈爾濱長林子勞教所排第三。另外,遼寧瀋陽馬三家教養院參與迫害致死女性法輪功學員人數最多,吉林長春朝陽溝勞教所參與迫害致死男性法輪功學員最多。
調查顯示,14年來,將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的案例涉及全國122座監獄,其中遼寧女子監獄參與迫害致死女性法輪功學員最多,遼寧第二監獄參與迫害致死男性法輪功學員最多。
目錄
第一部份
案例說明
(一)3653個被迫害致死案例
(二)研究方法
(三)真實性
(四)國際媒體報導
(五)完整性
(六)19種封鎖手段
(七)突破封鎖
第二部份
被迫害致死案例基本情況統計
(一)調查樣本總體結構
(二)高壓逼迫致死情況統計
(三)關押迫害致死情況統計
(四)因講真相被迫害致死占比最高
第三部份
酷刑
(一)酷刑之79種器械毒打
(二)酷刑之70種刑具
(三)酷刑之電擊
(四)酷刑之灌食
(五)酷刑之精神藥物/毒藥
(六)酷刑之超負荷勞役
(七)酷刑之27種體罰
(八)酷刑之16種虐待
(九)酷刑之性摧殘
(十)酷刑之牢中牢
(十一)酷刑之8種思想迫害
(十二)活摘器官
(十三)編造64種謊言掩蓋酷刑虐殺真相
第四部份
嚴酷的生存環境
(一)矇蔽群眾參與迫害
(二)剝奪生存權
(三)全家多人被迫害致死
(四)遍佈各行業的大屠殺
(五)法庭的不公
(六)在中國沒有一個殺人凶手被繩之於法
(七)作惡單位排行榜
第五部份
法輪功祛病神跡
(一)醫學神話
(二)煉法輪功而重症痊癒
(三)煉法輪功而癌症痊癒
結論
呼籲
附錄
第一部份
案例(樣本)說明
(一)3653個被迫害致死樣本
本報告對3653個在中共迫害下失去生命的法輪功學員案例(也就是本報告的調查樣本)進行了詳細分析,這些案例收錄時間從1999年7月20日到2013年6月30日,共14年的數據,全部來自明慧網。
1999 年6月18日,由北美法輪大法弟子義務創辦與維護的網站明慧網成立,並逐漸建立了遍佈中國大陸的明慧通訊員網絡和各種消息源網絡,每天向明慧網提供著發生在全中國的各種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報導,繼而成為全球專門曝光中共迫害法輪功真相的主要媒體。所有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第一手報導幾乎都會首先發表在明慧網。本報告統計的3653名被中共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案例均在明慧網有報導,有些是受害人在臨死前親自敘述然後由同修整理成文的,有些是目擊證人(知情人)直接記錄下來的,有些是受害者親人直接署名發表出來的,有些是明慧網大陸當地通訊員實地調查瞭解到具體情況後整理報導出來的。我們把這些突破封鎖曝光迫害的消息來源統一稱為消息源。
1999年10月25日明慧網公佈了來自大陸消息源的第一條死亡消息:黑龍江佳木斯市樹人中學高一二班17 歲女學生陳英於8月17日在去京請願被押返途中,被佳木斯公安局六一零政委李純友等打罵、恫嚇,被迫跳車身亡。2000年2月19日,陳英的母親陳秀玲以 《陳英母親的證言》一文向明慧網投書證實女兒陳英在中共迫害中失去生命的事實。隨後,陳秀玲被關看守所迫害,然後是多次拘留和4次勞教!陳秀玲的母親紀廷華(也是法輪功學員)在陳英死亡整一百天時也因外孫女陳英之死而含冤離世。2013年1月4日明慧網通訊員以《痛失慈母愛女,佳木斯陳秀玲遭迫害悲慘經歷》綜合報導了陳秀玲一家這14年來被迫害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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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告詳細分析的3653個被中共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案例,大部份都如陳英案例一樣經過被迫害致死消息曝光、補充完善資料、綜述迫害歷史的不斷完善過程而形成。附錄1:3653個被迫害致死案例名錄列明瞭這些受害者的基本信息,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登錄明慧網搜索閱讀相關案例詳情。
(二)研究方法
本報告採用文獻研究的經典方法–內容分析法,對相關文獻進行研究,並按照統一標準編製錄入問卷,對本調查報告統計的3653個死亡樣本、約330萬字的文獻資料進行統一匯總整理和錄入,形成數據庫,生成系列統計報表。這3653個死亡案例、330萬字文獻資料全部來自明慧網。另外,我們還從330萬字原始文獻中摘錄了一些案例內容作為典型性呈現,以讓讀者從中得以客觀、真實地認識到中共酷刑虐殺法輪功學員的真相。
(三)真實性
為了確保消息源向明慧網提供的迫害事件是真實的,明慧網記者與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記者一開始就採用了電話覆核的方法對迫害事實進行了真實性覆核,他們直接打電話到迫害責任單位或當地相關部門,詢問迫害致死的事實是否存在。
在本報告收集的3653個案例中,我們統計了116個被記者電話覆核的原始記錄,基本上覆蓋到中國東南西北中各省份,可以客觀地反映出全國被迫害的真實情況(圖1):
明慧網記者與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記者對迫害進行電話覆核的對象涉及當地公安局、610辦公室、政法委、派出所、區鎮政府、鄉政府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被害人工作單位、被害人死亡時所住醫院、關押被害人的看守所、勞教所、監獄等。圖2記者電話覆核對象的統計表明,116個覆核記錄中,29%直接致電當地公安局/610辦公室/政法委進行覆核,22%直接致電當地派出所進行覆核,18%直接致電受害人工作單位進行覆核,11%直接致電當地各級政府進行覆核:
圖3記者電話覆核結果統計表明:81%直接承認有這回事,18%沒有否認,而直接否認這回事的為零,顯示事件真實性為100%:
明慧網記者與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記者電話覆核部份原始記錄在附錄2:記者電話覆核原始記錄表可以查看,我們這裡僅列舉其中幾個比較典型的記錄:
案例1:調查對像接到電話調查驚慌失措:吉林省長春法輪功學員李淑花(女,32歲)2003年10月被迫害致死,覆核記錄寫到: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調查,榆樹市公安局政保 (431-3630-348)一男值班人員16日對記者詢問李淑花死亡一案,顯得十分慌張,語無倫次地說了好幾遍你、你、你……,然後說聲我不能在電話裡回答你的問題就掛斷電話。
案例2:調查對像企圖編造謊言推脫責任:黑龍江牡丹江法輪功學員李宏敏(女,55歲)2002年年10月被迫害致死,覆核記錄寫到:牡丹江市公安局一工作人員12月7日回答記者時,一會兒稱抓捕李宏敏是因為她把自己的20萬元人民幣全用在法輪功上了,一會又稱李宏敏是為了圓滿自己跳樓的,但該警察顯然無法解釋李宏敏為甚麼會選擇到公安局跳樓圓滿,而當聽說圓滿並不是死的意思時,該警察一時無語。
案例3:證實610是主要責任人:黑龍江鶴崗法輪功學員賈冬梅(女,33歲)2003年5月被迫害致死,覆核記錄寫到:鶴北林業局派出所(468-6031327)一男警日前證實賈永發、賈 冬梅的死亡事實,並稱:具體情況要問610的國書軍、鄭文山等人,送勞教也是他們。該男警還證實賈永存仍被勞教,賈永發的母親、妻子、大妹賈永梅、二妹賈秋梅現已釋放,賈冬梅九歲男孩在姥姥家。
案例4:證實勞教所毀屍滅跡:新疆石河子法輪功學員趙愛國(男)2003年6月被迫害致死,覆核記錄寫到:石河子殯儀館(0993-2610952)一工作人員日前證實,這是一個多月前的事了。勞教所把骨灰都拿走了。趙愛國好像是外地人。石河子勞教所(0993-2264276)無人接電話。
案例5:證實因拒絕轉化被迫害致死:安徽六安市法輪功學員諸志勇(男,26歲)2002年9月被迫害致死,覆核記錄寫到:安徽六安市白湖閥門廠獄審科(565-7561254)一男警昨日證實諸志勇在監禁中死亡。該警察稱,已經都勞教三年了,他都不「轉化」,落到這個下場也沒辦法。該警察對諸志勇的死因,吞吞吐吐不肯透露,僅稱是意外事故。
案例6:證實因煉法輪功煉好癌症卻被勞教致舊病復發而死:遼寧葫蘆島法輪功學員李寶霞(女,48歲)2000年6月被迫害致死,覆核記錄寫到:李寶霞的南辛莊鄉親於2003年3月5日證實說:李寶霞幾年前是癌症病人,修煉法輪功以後身體很好。但是政府說煉法輪功另有政治目的,就把她抓去教養,結果她的病情復發去世了。
案例7:證實消息封鎖:北京法輪功學員王桂菊(女,62歲)2002年5月被迫害致死,覆核記錄寫到:首鋼冶金研究院接電話的工作人員二十六日向記者證實了王桂菊的死亡,並表示:知道事的人都不讓說。有點封鎖消息的味道。
(四)國際媒體報導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真相,不僅被明慧網重點調查和報導,而且也被國際媒體和國際機構獨立調查和報導。在本報告收錄的3653個案例中,我們(不完全)統計到其中86位曾經被國際媒體獨立報導過的迫害案例。這86個案例被23個國際媒體報導,分佈在全國16個省,顯示國際媒體同樣關注到了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具有全國性,具體見圖4:
圖5統計表明,法新社報導最多,有40例,其次美聯社24例,中央社20例,世界日報16例,路透社14例,自由亞洲電台13例:
案例1:登上普利策獲獎新聞的陳子秀:2000 年4月20日,美國《華爾街日報》以「陳女士直到最後的日子仍說,修煉法輪功是一項權利」為題,報導了山東濰坊市法輪功學員陳子秀(女,59歲)被濰坊中共當局綁架到臨時成立的城關街辦事處法輪功轉化看管中心,因陳子秀拒絕「轉化」而被毒打致奄奄一息的情況下,仍強迫陳在雪地中赤腳爬行,直至死亡的案例。報導震驚了世界,撰寫該報導的記者伊安•約翰遜因此獲得了著名的普力策新聞大獎。陳子秀堅定不移修煉法輪功直至被害的事跡在《華爾街日報》頭版登出後,中國政府懷疑是陳子秀女兒張學玲向記者提供了消息,便以破壞公共安全為名拘留了張學玲。
案例2:國際組織重點關注的毒打致死案例:大赦國際都柏林期刊《動態》2000年11月報導了山東煙台市法輪功學員趙金華(女,42歲)因拒絕「轉化」被張星派出所警察暴打十天去世,當時在世界範圍內引起了強烈反響。為了追查是誰洩露了趙金華被公安打死了這個機密,煙台市調整警力,成立了10個專案組,每組至少6個人,對有嫌疑的所有法輪功人士隨意綁架,刑訊逼供,開除工職,非法關押、勞教,牽扯近百人。
案例3:被《華盛頓郵報》報導的精神病院迫害:遼寧鞍山市法輪功學員房立宏(男,38歲),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送入鞍山康寧精神病院進行精神藥物迫害,房立宏被送往精神病院後,一度逃脫出來,並接受《華盛頓郵報》訪問時說:我沒有精神病,但我被迫和其他精神病患共處了十六個月。房立宏說,他在遼寧鞍山的康寧精神病院中被迫每天服藥,後來院方給他藥丸,讓他自己回到病房服用。他說,醫院醫生告訴他,他們知道他沒病,但仍必須依據上級指示給予治療。
在接受《華盛頓郵報》訪問的四十五分鐘裡面,房立宏表現得十分理性,口齒也很清晰。2002年2月8日,房立宏被迫害致死,《中國時報》於2002年8月27日報導了這一消息,並提到了房立宏向《華盛頓郵報》講述被精神病院迫害的情況。
(五)完整性
本報告收錄的3653個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信息具有相當高的完整性,100%有被害者姓名信息,87%(3196人)有性別、戶口所在省市地區、死亡時間信息,71%(2578人)甚至有迫害經過、明確的實施迫害責任單位及責任人信息。
被害人基本情況、迫害致死事件經過、施行迫害的直接責任人及所屬單位,這三者構成了一個完整的證據鏈。本報告收錄的3653名被迫害致死案例中,71%的案例具備完整的證據鏈,甚至可以作為受害人家屬到司法機關要求對迫害進行立案起訴的材料。
這些完整信息得之不易,都是在眾多消息源冒著生命危險突破層層封鎖才得以曝光出來。
(六)19種封鎖手段
雖然從1999年7月至今,已經有幾百萬名法輪功學員在的迫害下因此失去生命,但因為中共系統性的消息封鎖,使得世人很難實際感受到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嚴重性。
我們從3653例迫害致死案例中不完全統計到530例中共對迫害事實進行消息封鎖的情況,分佈在全國28個省直轄市。對比地區死亡比例曲線來看,被消息封鎖與死亡分佈趨勢相似,顯示我們不完全統計的這530個案例能夠代表全國消息封鎖情況,具有普遍性,並且也顯示了消息封鎖是中共全國性統一行動,絕非個別地區的個別行為:
(1)整部國家機器參與的系統封鎖
我們調查發現,對於那些把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的凶手和責任單位,中共當局不是為冤死者向行惡者討還公道,而是由各級領導牽頭部署,動用整部國家機器與行惡者一起對迫害事實不擇手段地掩蓋和消息封鎖。
案例1:為了封鎖消息,中共政治局常委親自批示,公安部督陣,各級政府公檢法配合,對被害人進行全國大抓捕,直至死亡:2004 年5月7日下午3點,遼寧省瀋陽市法輪功學員高蓉蓉(女,37歲)被瀋陽龍山教養院連續電擊致面部嚴重毀容,生命垂危,送中國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搶救,後高蓉蓉在當地法輪功學員幫助下從醫院逃出,並將自己被電擊毀容的照片及經過向明慧網曝光,引起國際社會強烈關注。為掩蓋迫害事實,時任中共政治局常委羅干親自批示,公安部將高蓉蓉走脫事件定性為26號大案,遼寧省政法委、610、檢察院、司法、公安等部門聯手封鎖高蓉蓉消息,參與營救高蓉蓉的法輪功學員都被抓捕遭受殘酷迫害。2005年3月,高蓉蓉在流離失所中不幸被抓捕,送遼寧馬三家勞教所關押,同年6月16日在勞教所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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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為了封鎖消息,省長現場指揮火化屍體、威脅家人不准洩露機密:安徽省合肥市法輪功學員李梅(女,28歲)因定做到北京為法輪功請願條幅被抓捕,於2001年2月1日上午在合肥女子勞教所被迫害致死。2月1日下午家屬被通知去探視屍體時,不准帶照相機及攝影機。唯恐真相外洩,時任安徽省副省長親自在現場強調一定要將屍體立即火化,公安、政法委、政法官員等也均強調一定要立即火化。火化時,大批公安守住火葬場不許任何人進入,各級政府向家屬施壓不准對外洩露機密。
案例3:面對警察同時將四名女性法輪功學員刑訊致死的慘案,省公安廳直接出面銷毀證據、威脅家屬、重判其他知情法輪功學員:2002 年10月24日,山西省朔州市懷仁縣鵝毛口7位法輪功學員到省政府張貼真相資料,上午9點被抓,下午4點楊艷英(女)、張愛花(女)、李美蘭(女)、邢引弟(女)4人在刑訊中被警察用電棍電擊毒打致死。為封鎖消息,山西省公安廳直接出面,威脅家屬,並將剩下沒有被打死的3人史素萍、王明霞、王英香重判15 年徒刑。
案例4:為了封鎖消息,省610連夜部署各級610組織、地方政府、公檢法等數百人對死者家屬進行控制:江蘇南京法輪功學員陳光輝(男,40歲)因建立真相資料點被判刑,於2004年被蘇州監獄電擊致植物人。在陳光輝處於昏迷不醒的兩年多以來,雖然陳光輝家人一直堅持向江蘇監獄管理局要求保外就醫,但都被拒絕,聲稱死也要死在監獄,並且在陳光輝病危時,監獄負責人還給醫院施加壓力封鎖消息說:我們不是防他家的,主要是防那些法輪功的和國外要來調查的人。陳光輝在監獄醫院昏迷兩年後,於2006年12月12日離世,當天江蘇省610連夜部署連雲港市、淮安市、漣水縣各級 610及高溝鎮派出所(陳光輝祖籍是漣水縣高溝鎮),並聯合蘇州市610、蘇州市公、檢、法、蘇州武警,還有漣水縣一位縣委副書記,當時加上國安便衣、監獄自身系統內部的警察,有一、二百人,嚴密監控陳光輝喪事全過程。
案例5:封鎖村莊,縣委領導親自出面強迫家屬簽字掩蓋真相:2002 年8月28日,江西省武寧縣公安局政保大隊、石渡鄉派出所一行六人到該鄉官田村法輪功學員陳建寧(男,31歲)家,以弄清真相光盤來源為由,強行將他抓走,當天下午將他活活打死。為了掩蓋真相,當晚派出大批警察到該鄉所有有法輪功學員的村,上門遊說造謠,說陳建寧已自殺,你們不要出去,並通宵守候在各村不准人員進出。8月29日縣委副書記、縣人大主任、縣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檢察院院長等一行人與死者家屬見面,與此同時陳的妻子唐美芬在派出所被警察拷打,以強迫家屬在賠款一萬五立即火化屍體的協議上簽字。陳建寧火化後五小時,唐美芬才被派出所放回家。
(2)19種封鎖手段
中共為了封鎖迫害消息,使用了各種讓人匪夷所思的手段,很多都是極其卑鄙毫無人性可言,可以說到了瘋狂的地步。我們從3653個案例中統計到530個案例有記錄到被消息封鎖情況,從中我們發現中共消息封鎖手段可以分為銷毀屍體、銷毀迫害證據、封鎖取證、封鎖消息傳播、抹去死者生前痕跡5大類19小類。
中共消息封鎖手段中:銷毀屍體293次,占比55%;強搶屍體9次,占比1.7%;強行火化屍體,具體方式不詳的35人次,占比6.6%;不通知家人秘密火化屍體的50次,占比9.4%;在當局強迫/威脅/欺騙下火化屍體的90次,占比17.0%;不顧家人反對強行火化屍體的109次,占比20.6%;銷毀迫害證據的58次,占比11%;將直接責任單位解散或將當事人調離的16次,占比3.0%;銷毀或封存醫院搶救、解剖、火化、迫害現場情況等原始證據的42次,占比7.9%;封鎖取證281次,占比53%;動用政府甚至武裝力量如林大敵控制事發、火化、出殯、弔唁等現場、住地的77次,占比14.5%;不准家屬及法輪功學員看到屍體或近距離接觸死者、或帶走屍體自行處理的95次,占比17.9%;不准家屬及法輪功學員對死者或現場進行拍照、錄像33次,占比6.2%;阻撓/禁止家屬私自請法醫鑑定的38次,占比7.2%;為開脫罪責強迫/欺騙家屬簽字、寫保證的38次,占比7.2%;封鎖消息傳播的277次,占比52%;故意不通知或拖延時間通知家屬的28次,5.3%;控制/毆打/抓捕/關押/勞教/判刑知情法輪功學員的52次,占比9.8%;控制/毆打/關押/勞教/判刑死者親人的129次,占比24.3%;威脅/嚴禁迫害責任單位、死者同事、鄰居等其它知情者說出真相的25次,占比4.7%;不許家屬設靈堂開追悼會、辦喪事、哭泣、喊冤、放鞭炮、貼訃告等的18次,占比3.4%;不許親戚朋友同事或法輪功學員前來弔唁、送花圈等的25次,占比4.7%;抹去死者生前痕跡的6次,占比1%;強行將死者生前照片全部搜走的4次,占比0.8%;秘密註銷死者戶口的2次,占比0.4%。
統計表明,銷毀屍體、封鎖消息傳播、封鎖取證(也就是採用各種方法阻止家屬、律師、法醫或法輪功學員等取證),是中共最慣用手段,50%以上的案例都明確記錄有被這三種手段封鎖。從小類來看,控制/毆打/關押/勞教/判刑死者親人被中共使用的頻率最高(24%);其次不顧家人反對強行火化屍體 (21%);再其次不准家屬及法輪功學員看到屍體或近距離接觸死者、或帶走屍體自行處理(18%)、在當局強迫/威脅/欺騙下火化屍體(17%)、動用政 府甚至武裝力量如林大敵控制事發、火化、出殯、弔唁等現場、住地(15%)。另外,控制/毆打/抓捕/關押/勞教/判刑知情法輪功學員10%,不通知家人秘密火化屍體9%,銷毀或封存醫院搶救、解剖、火化、迫害現場情況等原始證據8%,為開脫罪責強迫/欺騙家屬簽字、寫保證7%,阻撓/禁止家屬私自請法醫鑑定7%,不准家屬及法輪功學員對死者或現場進行拍照、錄像6%,故意不通知或拖延時間通知家屬5%,甚至將直接責任單位解散或將當事人調離(3%)。
除了上述措施,中共為了達到封鎖消息的目的,還威脅/嚴禁迫害責任單位、死者同事、鄰居等其它知情者說出真相、不許家屬設靈堂開追悼會、辦喪事、哭泣、喊 冤、放鞭炮、貼訃告等。即使被允許設靈堂開追悼會辦喪事的,中共卻也要強行規定不許親戚朋友同事或法輪功學員前來弔唁、送花圈等。
另外,中共為了封鎖消息,甚至想方設法抹去死者生前痕跡,包括強行將死者生前照片全部搜走、秘密註銷死者戶口,企圖達到查無此人的邪惡目地。雖然我們從520例封鎖案例中只統計到6例有抹去死者生前痕跡的情況,但這並不表示中共比較少用這種封鎖手段,反而可能是因為中共大面積採用抹去死者生前痕跡這種手段導致我們只能統計到極少數這種案例。
案例1:在家屬眼皮底下搶屍:遼寧錦州法輪功學員石忠巖因到北京為法輪功請願(男,45歲),於 2003年4月23日在錦州勞教所被摧殘性灌食致生命垂危,送錦州市205醫院搶救,4月26日凌晨1點搶救無效死亡。屍體都還沒穿上衣服就被警察在家屬眼皮底下將屍體一絲不掛搶走,連夜送到火葬場。錦州勞教所告訴石忠巖家屬,如果家屬去殯儀館必須經過凌安派出所同意,家屬不能直接前去。四川省成都市法輪功學員謝德清(男,69歲)被中共劫持到成都「法制教育中心」洗腦迫害不到一個月致生命垂危,回家僅四天便於2009年5月27日晚含冤去世。5月29日 凌晨3點左右,大批防暴警察突然闖進謝德清靈堂處,包括綜治辦、610、派出所等人員在內的一百多人包圍靈堂,打傷謝德清大兒子謝衛東,並綁架走謝衛東和 謝德清的二兒子謝衛明,然後將謝德清遺體搶走直接送火葬場強行火化。
案例2:將死者秘密火化還耍賴: 吉林公主嶺市法輪功學員支桂香(女,31歲)因講法輪功真相,於2002年7月27日被長春市綠園公安分局朱志山等人刑訊逼供致死。7月31日,在未通知家人的情況下,支桂香的遺體在雙豐火葬場被秘密火化。8月13日、14日,支的父母兩次找到朱志山追問支桂香下落,朱志山公然撒謊說支桂香跑了,他還要找支的父母要人,甚至辱罵支的父母,態度十分惡劣。8月15日,支的親屬在雙豐火葬場查到了支桂香火化證明上委託人一欄中赫然寫著朱志山。支的母親知道真相後悲憤難當,於當日衝進朱志山的辦公室大聲哭訴:是不是你們把人給煉(火化)了?你憑啥給煉了?還沒驗屍就煉了?你家人死了,說煉就煉嗎?是不是你們給打死的,怕人驗屍你給煉了?你工作還想不想幹,我告你去。我家小香不是餓死的,是被你們打死的,要不就是你們吃藥給吃死的。你們太可惡了,煉法輪功也不犯錯誤!朱志山叫囂道:你愛上哪兒告上哪兒告去,我也不怕,反正上面讓這麼幹的。
案例3:被大兵押去火化:河北省河間地區法輪功學員顧亞樓,男,31歲,因發放真相資料,於2001年農曆8月14日被任丘公安局國安大隊刑訊逼供致死。家屬被當局叫到公安局讓看屍體後不到半小時就催促家屬給死者穿衣火化。家屬提出再等一會兒還有未到的親人,但親臨現場指揮的任丘檢察院、公安局正副局長及滄州地區政府領導等一刻也等 不了,施壓家屬馬上簽字火化。家屬堅決不從。結果當局立即調來兩隊武警強制其家屬在15分鐘內把顧亞樓的衣服穿好火化,然後大兵押著家屬和屍體直接送去火葬場火化。火化後喪失人性的中共當局連骨灰盒都不給家屬。
案例4:你知道你兒子犯甚麼罪嗎?是顛覆國家罪:關文江,男,33歲,遼寧省瀋陽新民市大民屯鎮佟家房村人。由於關文江堅信大法,拒絕邪惡「轉化」(洗腦),於2004年8月5日在瀋陽第二監獄被迫害致死。警察威脅關文江的父親說:你知道你兒子犯甚麼罪嗎?是顛覆國家罪。關的父親是一個典型的中國農民,老實怕事,長這麼大沒碰到過這種陣勢,只得含淚把兒子的屍體火化了。而害死關文江的惡人至今仍逍遙法外。
案例5:家屬連舉辦喪事的權利都被剝奪:湖北省赤壁市商業局法輪功學員鄭玉玲(女,57歲)因粘貼營救法輪功學員真相標語,被湖北省女子勞教所於2009年9月28日迫害致死,在不通知家人情況下直接火化。中共人員甚至不准家屬在家裏舉行葬禮、不准家屬將骨灰埋在農村老家,強迫家屬將訂好的葬禮酒席退掉,然後於10月11日由湖北省610、女子勞教所一幫人將鄭玉玲骨灰盒直接送至赤壁火葬場,家屬連舉辦喪事的權利都被剝奪了。
案例6:破壞追悼會:重慶鐵路分局法輪功學員段世瓊(女,34歲)被迫害致死後,當家屬在中共指定場所內準備舉行悼念活動時,重慶市政法委、610辦公室、國安人員及眾多警察幾十人突然光臨,對悼念活動進行公然破壞,撕毀段世瓊的遺像及法輪大法好千古奇冤的條幅、橫幅等,搶走現場的衣物、現金、煙等物品,並當場拘留了前來參加悼念活動的一位法輪功學員,當晚又拘留了段世瓊丈夫王治海(法輪功學員)。
案例7:家屬被強行拖出殯儀館:重慶市法輪功學員江錫清(男,66歲)於2009年1月28日被重慶西山坪勞教所迫害致死,家屬們用相機拍下了一些鏡頭,被發現後當場被二十幾名警察(包括 火葬場的人)搶奪、毀掉。家屬打了110報警,現場警察在旁邊答腔說:公安就在這裡,110不會來。家屬堅持要守靈,當局不准,並宣稱是家屬鬧事,隨後,幾人夾拖一個家屬把他們拖出殯儀館,然後將身體還有餘溫的江錫清強行火化。
案例8:死者婆婆哭喊著就算是反革命臨死還得通知家屬啊:遼寧撫順法輪功學員梁素雲(女,36)因為到北京為法輪功請願,在瀋陽馬三家教養院勞教期間因絕食抗議被教養院押到撫順石油醫院灌食,於2003年3月17 日在醫院被灌食致死。撫順石油醫院離梁素雲家只有半站地,可警察到她去世都沒有通知家屬。而且當局為了掩蓋真相,還在梁素雲死的當日晚上12點,讓一群警察闖到梁素雲家告訴她婆婆王玉蘭說梁素雲跑了,然後裝模作樣地搜查了半宿。第二天一早,有人暗中告訴王玉蘭,說梁素雲在石油醫院被灌食,於是王玉蘭做了一碗麵條前去看望,結果發現梁素雲死在醫院。警察一看王玉蘭來了,立刻把梁素雲屍體抬走,看都沒讓她看一眼。王玉蘭當即哭喊著:就算是反革命臨死還得通知家屬啊?你們連看都不讓看,簡直禽獸不如。喊著就癱倒在地。後來回憶起那時的情景,她還淚流滿面。
案例9:將死者照片強行收走:山東省萊陽市龍旺莊鎮法輪功學員李梅(女,33歲),於2001年5月28日被萊陽市黨校洗腦班迫害致死。鎮政府為了掩蓋犯罪事實,給李梅的家屬3萬元並強迫家屬簽字,讓她家人對外說是自殺,並將李梅生前照片全部搜走。後來當地法輪功學員從其結婚照上裁剪下來一張照片連同其被迫害事實發到明慧網上曝光。
案例10:將知情法輪功學員開顱殺害:山東省蒙陰縣張德珍,女,38歲,因拒絕轉化,於2003年1月29日左右在蒙陰縣看守所被毒打致死。蒙陰縣610強迫其家屬張德文在火化通知單上簽字,被張德文拒絕。結果張德文遭到暴打,帽子也被打掉了,被逼無奈的張德文只好含淚在通知單上簽了字然後火化。山東沂南縣法輪功學員劉淑芬(女,39歲)與張德珍是一起被毒打的,是在現場見證張德珍被毒打致死的目擊證人。警察怕殺人罪行被曝光,故意說劉淑芬腦子有問題,需要開顱做手術,然後把劉淑芬強行抬出了監室開顱殺害,當局就說是腦溢血死亡。劉淑芬和張德珍被迫害致死後,中共當局還派人跑到劉淑芬和張德珍親人的家中將張德珍和劉淑芬的照片全部搜走。
案例11: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山東省聊城市莘縣法輪功學員張震中(男,22歲),因發放真相資料於2001年5月在河南省湯陰縣看守所被灌食致死,當局為逃避責任故意編造了死者不幸墜河淹死的假消息登報,然後以無名屍處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張鎮中一位在北京的親屬在報紙上恰好看到了這一則假消息,一看照片正是張震中。張的父親不敢相信這是事實,去湯陰看守所要人時,警察不敢承認。張的父親為了給兒子討回公道去湯陰打官司,法官竟說:明明知道法輪功是冤案,因為是江澤民下的令,誰敢受理?因為沒人敢受理,張的父親借了一萬多元錢從知情人手中得到了張震中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後的屍體照,還有證人王風偉等等,湯陰看守所和公安局見此方纔承認。
想瞭解更多有關消息封鎖案例情況,請參閱附錄3:中共消息封鎖部份名單並登錄明慧網搜索閱讀相關案例資料。
(七)突破封鎖
每一位突破中共封鎖將迫害信息提供給明慧網的消息源,都是在冒著被中共殘酷迫害甚至失去生命的危險。
案例1:曝光親人被迫害經過而被殺害:楊艷紅(女,30多)是湖北應城市法輪功學員詹煒(男,32歲)的未婚妻,詹煒於2002年1月被迫害致死,楊艷紅將詹煒被迫害致死真相及本人在沙洋七里湖勞教所受迫害的真實情況向明慧網揭露,應城公安局知道後於2004年11月初將楊艷紅殺害。徐承本(男)是山東煙台市法輪功學員賀秀玲(女,52歲)的丈夫,賀秀玲2004年3月被當局活摘器官而死,徐承本將賀秀玲被活摘器官虐殺的情況向明慧網揭露,被當地610劫持到洗腦班下毒,皮膚潰爛而死。事後徐承本家人請來法醫鑑定,鑑定結果為中毒身亡。
案例2:幫助被迫害法輪功學員整理迫害材料而被殺害:吉林省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李傳萍(女,50歲)因幫助那些不會寫的法輪功學員整理被迫害材料,並將被迫害真相上傳到明慧網,一直被中共當局追捕,被迫流離失所,於2003年8月被迫害致死。
案例3:懷疑上明慧網而被殺害:因為明慧網一直以來都在直接曝光中共的迫害真相,所以只要被懷疑上過明慧網,就會被視為向明慧網提供迫害真相的消息源,從而遭到殘酷迫害。2007年3月 15日,因警方檢測到當地法輪功學員熊正明(男,39歲)上過海外互聯網站,四川省萬源市610趙呈華、國安科葉旭東、王強等闖入萬源市職業中學,強行將該校電腦教師熊正明綁架到萬源市第一看守所,並於12月5日在將熊正明強行押往四川省新華勞教所途中將其殺害,遺體被警察秘密火化。2010年5月7日, 四川射洪縣法輪功學員胡雲懷(女,54歲),因西昌市國安在其電腦中發現明慧網三字而被市檢察院法院非法逮捕開庭審判,於10月23日死於西昌市拓荒看守所。
第二部份被迫害致死案例基本情況統計
(一)調查樣本總體結構
(1)女性占53%
本報告調查統計的3653個致死案例中,女性法輪功學員占53%,男性學員占45%(圖7),另外2%因為中共消息封鎖而暫時無法核實:
(2)48.5%的迫害致死案例來自東三省、河北四省
本報告調查統計的3653個致死案例中,來自河北以及東三省的黑龍江、遼寧、吉林四地的致死案例最多,占比都在10%以上(圖8),四省合計占樣本量的48.3%:
(3)被迫害致死案例主要集中在2001至2005年這5年間
本報告調查統計的3653個致死案例中,2001到2005年這5年間,5年合計被迫害致死案例數占樣本量的67.3%:
對案例的調查還顯示,直到2013年的今天,仍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4)高年齡段被迫害致死案例占比最高
本報告調查統計的3653個致死案例中,51到60歲年齡段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比例最高(26.1%),其次61到70歲年齡段(22.2%),41到50歲年齡段(19.9%)。51歲往上年齡段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占60%:
(5)高壓逼迫致死人數最多
本報告中,我們將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所採取的迫害手段綜合為6大類:高壓逼迫、非法抓捕/審訊、拘留、勞教、判刑、洗腦班/精神病院/黑監獄。我們通過統計3653個案例的最後一次致死迫害類型發現,35%(1270人)被高壓逼迫致死,65%(2383人)被關押迫害致死。在非法抓捕/審訊、拘留、勞教、判刑、洗腦班/精神病院/黑監獄五種關押迫害中,被拘留迫害致死的比例最高,占所有案例的17%;其次,15%(546人)被勞教,14%(499人)被非法抓捕/審訊,10%(366人)被判刑,10%(365人)遭洗腦班/精神病院/黑監獄迫害。
【名詞解釋】
最後一次致死迫害:所有大陸法輪功學員都受到高壓逼迫的直接迫害,很多法輪功學員受到5種關押迫害類型中的多種或全部類型的共同迫害。為了統計方便,我們在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從1999年7月20日直至死亡期間所承受過的各種迫害類型中,統計了直接造成該學員死亡的最後一次迫害類型,我們將該次迫害稱為最後一次致死迫害。
高壓逼迫:指中共當局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轉化放棄修煉,進行高壓壓制,例如抄家、經濟勒索、開除公職、沒收財產、談話、監控、定期匯報、造謠、或者以送洗腦班、精神病院、勞教、判刑等進行任意恐嚇,對於曾經被拘留、勞教、判刑、洗腦班/精神病院/黑監獄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則還進行定期回訪與再回爐恐嚇。每一位身在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都受到中共高壓逼迫的持續迫害。
關押迫害:指非法抓捕/審訊、拘留、勞教、判刑、洗腦班/精神病院/黑監獄這五種迫害類型,它們都具有強制把法輪功學員關押在某個封閉場所進行迫害的共同點。
洗腦班/精神病院/黑監獄:是中共為了讓法輪功修煉者放棄法輪功而特別製造出來的一種全新的國家暴力手段,它不用經過審訊、拘留、勞教、或者判刑等法定程序,也無需由公檢法司等國家執法機關允許或監管,而是由當地政府、工作單位、區街道辦事處/鎮鄉政府、居委會/村委會等,甚至個人直接將法輪功學員強制關押在任何地方,例如黑屋子、 「法制教育學校」、精神病院、賓館、學校、廢棄軍用基地、戒毒所等等,然後在這個封閉的環境採取種種慘無人道的酷刑,強行向法輪功學員灌輸誣蔑法輪功內容的文字與音像資料,以迫使法輪功學員轉化,寫下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三書。
(6)78%被迫害致死的高齡學員死於中共高壓逼迫
分年齡段來看,78%高齡學員(71歲以上年齡段)在中共高壓逼迫之下失去生命,比例最高。非法抓捕/審訊是造成11到30歲年齡段死亡的主要的最後一次致死迫害類型:
(責任編輯:李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