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2月30日訊】廣東省雷州市政府拖欠承包方工程款360萬元15年未還。2006年,廣東高院判決其在2013年3月還款,並簽署了協議。但直到今天,不但錢不見蹤影,甚至連原告墊付的訴訟費都沒有還。面對大陸記者的質問,雷州市副市長陳某某稱:「不能盲目相信法院。」
近日,「不能盲目相信法院。」這句話已成為網絡熱詞,這句出自雷州市副市長陳某某口中的話亦有持續燃燒之勢,民眾認為雷州市政府不僅欠債不還,而且官員不尊重法院判決,拒絕還債理由荒唐。
在民眾及媒體一邊倒指責的壓力下,28日下午,雷州市委宣傳部負責人聲稱,準備於下個星期,在省高院,與相應的債權人再次協商還錢事宜。
據大陸媒體報導稱,1998年,雷州市興修水利工程,市民莫文海從雷州市水務局承包下了其中一項工程。在水務局讓其先墊資施工情況下,莫文海於2002年完成所承包項目。據莫文海介紹,整個水利工程花費1200多萬元,水務局最終只付給他900多萬元,剩下360多萬元遲遲不還,至今已經15年了。
在經過連續3年的催債無果後,莫文海一紙訴狀將雷州市政府、雷州市水務局告上法庭。經過一審、終審後,雷州市政府、雷州市水務局被判償還欠款。
2012年10月25日,雷州市政府及雷州市水務局與莫文海達成協議,承諾在2013年3月8日前,還清所有欠款。然而令莫文海始料不及的是,有雷州市市長簽名的還款協議,雷州市水務局仍然拒絕執行。
「官司我打贏了,不但一分錢沒有討回,就連51292元訴訟費,他們也是一分都不出。」莫文海說。
對此,雷州市副市長陳某某回應稱,莫文海的案子,法院判定的欠款數額是不準確的,我們覺得「還是不能盲目相信法院」。
據負責執行該案的法官透露,多次向雷州市水務局、雷州市政府發出執行還債判決通知書,但雷州方總以各種理由拒絕執行,雙方來往公文前後已經8回了。
陳某某的「不能盲目相信法院」的拒還欠款理由,民眾一邊倒地認為「太雷人」、「太經典」了,作為一個市長竟荒唐可笑到這等地步不說還是個大無賴,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事都不知了。
(責任編輯:吳凱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