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文建房專欄】

應該是誰的過失?

翻譯/楊新雲

【大紀元2013年12月28日訊】加文.福斯特(Gavan Forster)是西澳最大建築師協會Master Builders Western Australia(簡稱MBA)的住房部負責人,31年豐富經驗使其在行業中成為影響力人物之一。

問: 我的承建商沒有根據合同使用鋼樑而是用木樑代之,此外, 還有一些設計錯誤,但是他說不是他的問題,而是建築師的過失, 請問我該如何解決這些問題?

答:你提出了一些有趣的問題,這在施工地點普遍發生。我經常收到購房者的諮詢,尋求確認哪些問題是不正確建築材料被使用,哪些是設計錯誤。現就兩個問題分別闡述如下:

大部分合同指出所使用的特定建材將允許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由其它材料代替。例如:某種特定的磚線可能在開工時無法使用,那就需要房主作出其它選擇來替代。通常承建商與房主會進行協商,對現實的可替代材料達成一致。

如果由於承建商或分包商的錯誤而沒有履行此協商過程,導致不正確材料使用或安裝,那麼根據情況所定,房主可以有權獲得賠償或材料修改。然而,法院在做出裁決時要總的評估房主對房子的享受是否已經受到影響,如果是此情況,那房主就要獲得補償。

如果是該情形即原定的鋼樑由一些木樑取代,但是房主對房屋的享受似乎沒受嚴重影響, 那麼法院一般會決裁補救工作是否必要或合理,以及(如該案例)的大量資金花費是否物有所值。

對於設計錯誤問題而言, 我認為你非常確信是施工開始之前承建商沒有確保設計的實用性而未能正確和熟練地開展他的工作。

這是個複雜問題,我認為如果承建商為了拒絕承擔任何責任,那麼他們必須熟悉了解相關的澳洲建設標準和確保設計符合。建築師與開發商之間會產生棘手問題。儘管承建商保留,客戶堅持要進行施工,承建商就要向客戶尋求確認以免以後發生問題。如果未遵循此步驟,那麼承建商可能會面臨法律行動。

(責任編輯: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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