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案 省法官炮轟警察拖泥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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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編譯報導)過去五個月內,至少有三位多倫多法官炮轟警察、法院和案件積壓的法院系統,拖延處理簡單的醉駕案。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法官們表示,法院系統中,最早廳審日期已經被排在很多個月以後,而警方未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重要的錄像帶,也正在導致案件遠離憲法規定的及時審判權。
  
警察按常規錄製的呼氣測試視頻和那些錄音,以及警察儀表盤攝像頭拍到的路邊停車視頻,通常成為一個廳審案件的關鍵證據。今年五月,安省法院法官哈裡斯(Peter Harris)拋出了一項指控,指責多倫多警方未能提供呼氣樣本,導致法庭延遲獲得視頻。
  
哈裡斯稱:「看來,警方錄像服務已經在倒行逆施,無視廳審拖延顧慮、相關司法裁決,幾乎超出了任何監管機構管轄的範圍。」 他補充到,過去10年,多倫多司法部門一直在抱怨這個問題。他說:「醉駕案延遲披露DVD這一長期問題,如今已成為安省法院訴訟的系統性特徵。對於整頓而言,這個問題似乎已經成為無緣無故的障礙。」
  
加拿大最高法院指引顯示,各方為準備好廳審,允許有8個月至10個月的延遲。在這種情況下,逮捕和廳審之間的時間為15個月。哈裡斯認為,審理指控並為廳審作好準備,三個月是必要的。其餘的12個月,則是法院、警察和積壓過多的法院系統引起的。特別是,提供錄影帶被給予11週的時間,而法院設定預審審判日,還有另外9週時間。而警方發言人格裡(Meaghan Gray)表示,被要求披露的視頻,5天內可提供。
  
加拿大統計局數據顯示,過去十年,安省醉駕定罪率保持不變,徘徊在69%和81%之間。已經處理的案件自2011年的16,734宗,降低至2012年的13,889宗。但擱置或撤回(諸多原因)比例,也從2010年的28%,降至2011年的24%,以及2012年的19%。
  
省總檢察長辦公室的統計數字顯示,在多倫多,過去十年的定罪率,徘徊在50%左右;過去七年中,擱置或撤回比例一直保持在27%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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