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2月18日訊】(據民視新聞報導) 市面上有些洗手皂和沐浴乳標榜有抗菌功能,但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昨天表示,目前沒有證據顯示這類產品抗菌功效比普通產品來得好,他們要求業者在1年內提交證據證明。
FDA指出,這些抗菌產品中有某些活性成份,像是三氯沙,頻繁接觸反而會產生健康風險,像是抗藥性或是荷爾蒙效應,他們要求廠商包括臨床研究數據在內的證據,如果1年內無法提交,就得去除產品中的抗菌活性成份,以及產品上的抗菌標籤,而乾洗手、濕紙巾,以及醫院使用的抗菌產品並不在要求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