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2月11日訊】當一一幕幕歷史真相展現在我們眼前的時候,雖然只是一些碎片,卻也足以顛覆我們的歷史「常識」,心靈一次次被刺痛!
351、【活體解剖】
1940~1941年間,我陪陳郁同志參觀延安和平醫院,一間大廳的大槽內浸泡著一具男屍,年約30餘歲。護士長說:「這是醫學解剖用的,原來有三具,他們都是反革命分子,是由康生批准處理的。」
問:「他們被送來時是活人?」
回答:「當然。以醫病的名義送來,然後處理的。」
——《峰與谷:師哲回憶錄)
352、【劉少奇五十年代有些關於法律的講話】
1、「我們的法律不是為了約束自己,而是用來約束敵人,打擊和消滅敵人的。」
2、「如果哪條法律束縛了我們自己的手足,就要考慮廢除這條法律。」
3、「黨委決定要捕的,檢察院要閉著眼睛蓋章。」
▲網評:從某種角度看,劉少奇死在了自己手上,是他自己謀殺了自己。
353、【三部合一】
1960年11月,中共中央書記處決定:中央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合署辦公。對外,三機關名稱不變,保留三塊牌子,三個大門出入;對內,由公安部黨組統率,兩院各出一人參加公安部黨組,以加強工作聯繫。
這一決定從此確立了公安的主導地位,對之後三機關的關係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354、【撤銷司法部】
1958年8月,毛澤東在北戴河說:「不能靠民法、刑法來維持秩序。」
1958年第四屆全國司法工作會議重點批判了司法部的「嚴重錯誤」:
鼓吹階級鬥爭熄滅論,反對無產階級專政;
把「先定後審」改為「先審後批」是反對黨的領導;
主張審判獨立是以法抗黨,是資產階級舊法觀點借屍還魂。
司法部黨組被打成了「反黨集團」。
很快,以彭真為組長的中央政法小組寫了一個《關於人民公社化後政法工作一些問題向主席、中央的報告》,明確提出:「刑法、民法、訴訟法已經沒有必要制定。」從1954年開始的法制建設進程驟然中斷。
1959年,司法部被撤銷。
355、【「國民黨雲南特務組」】
1968年1月,康生指控雲南省委書記趙健民是叛徒,並捏造了一個「國民黨雲南特務組」,整個雲南省大抓「執行趙健民國民黨雲南特務組計畫」分子,全省有138萬人被牽連,17000餘人被打死、逼死,61000多人被打殘,僅昆明地區,就死了1473人,打殘9661人。
——《歷史的審判》群眾出版社 1986年
356、【連根拔】
1966年8月31日,北京市大興縣發生了駭人聽聞的大屠殺事件。殺人的手段非常殘忍,以殺人最多的黎明為例,他們先把年輕的「黑五類」殺掉,然後是無反抗能力的老人,最後是不懂事的小孩兒。嬰兒往往是被劈成兩半。打手們到各家搜,見到小孩就扔到門口馬車上,多數孩子被活活摔死。他們稱其為「連根拔」。
357、【兩難境地】
文革中,她父母的墳墓被掘地三尺,革命革到孫中山丈人岳母身上了。宋慶齡的悲痛可想而知。但她無法表達。不然,讓臺灣的妹妹和在美國的弟弟看著笑話。
1970年3月,認為宋慶齡是「要代表資本家說話」的毛澤東:她不願意看到今天的變化,可以到海峽對岸,可以去香港、去外國,我不挽留。
網評:
▲報應。
▲不忠不孝不義之人,活該報應。
▲陳毅語錄:「人家都說我們共產黨過河拆橋,我看就是這樣。」
358、【金庸之父查樞卿案】
查家是浙江海寧世家望族,金庸出生時,查家有田3600畝,租戶上百,其父查樞卿雖為大地主,但受西洋教育,為人開明,素無惡行。1951年,卻在「鎮反運動」中,被當地政府以「不法地主罪」處決。
1981年,鄧小平會見金庸,主動談及金父一案。海寧政府即行復查,乃錯案冤案,遂予以平反。
359、【薄熙來在全球四大洲遭控告違反國際重罪一覽表】
薄熙來 刑事控告罪名或民事不法事實主張 被起訴或控告之國家
酷刑罪 英國(2004.04)
酷刑罪(刑事控告) 美國(2005.09)
酷刑罪、反人類罪 波蘭(2004.05)
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 俄羅斯(2004.08)
群體滅絕罪、酷刑罪 智利(2004.08)
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 秘魯(2005.01)
群體滅絕罪、酷刑罪 西班牙(2005.11)遭起訴
群體滅絕罪 韓國(2005.11)
酷刑罪 澳大利亞(2006.04)缺席判決
群體滅絕罪 芬蘭(2006.09)
殺人罪、酷刑罪 瑞典(2006.09)
群體滅絕罪、酷刑罪 加拿大(2007.05)
360、【畢卡索——共產黨員】
他的父親是美術教授,他自幼繪畫,13歲時作畫令父親自愧不如;
他嗜女如命,女人是他創作源泉,80歲還迎娶30多歲的妻子;
他是共產黨員。
——他全名:巴勃羅•迭戈•何塞•法蘭西斯科•德•保拉•胡安•尼波穆切諾•瑪麗亞•德•洛斯雷梅迪奧斯•西普裏亞諾•德拉聖蒂西馬•特林尼達德•魯伊斯•畢卡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