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2月10日訊】 爲了確保出租房屋更可負擔,以及進一步降低公寓開發成本,溫哥華市議會上星期修改了有關政策,包括設定房屋租金上限,旨在地產開發商不再瞄準高端租房市場。而批評者指出,最高租金高得不切實際,對真正有需要的市民沒有幫助。
市府規定,只供出租的公寓樓的租金上限爲,單間公寓月租1,443元,一房公寓1,517元,兩房公寓2,061元。該最高租金反映了加拿大按揭及住房公司(CMHC)的租金年度報告的租金範圍,並且符合不超過租客收入30%的規定。
不過,該最高租金仍然高於一般租客的承受能力,甚至高於一些新建案的租金。市府表示,新設定的最高租金是針對年收入介於58,000元至82,000元之間的家庭,市府的可負擔住房專責小組的工作也是針對這部分家庭。
新政策還可以讓開發商了解,如何根據新的「出租100 」(Rental 100)激勵計畫,獲得豁免開發成本費的資格。根據「出租100 」計畫,全部用於出租的新建公寓樓,開發商可以無需興建配套城市服務,確定公寓單位的最大面積,控制建築成本,採用適度的出租房屋裝潢。
新政策還取消了城市經理對個別項目的自由裁量權,並建立一個監管程序。開發商認為這個做法更公平。
這是溫哥華市政府針對高住房成本和租房市場緊俏,做出的最新舉措。據市府資料,有超過一半的溫哥華家庭租房居住,在過去30年,溫哥華的租房空置率平均在1%以下。此外,聯邦政府在上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兩次取消出租及社會住房項目的稅務激勵措施,也令溫哥華的住房市場更加難以負擔。
去年,溫市府的住房可負擔專責小組說,他們的工作應該爲收入在21,500元到86,500元的家庭解決住房可負擔問題。
市府首席住房官Mukhtar Latif在一份報告中說,即使是市場上的最高租金,對於那些買不起公寓的市民,仍然是更合理的選擇。他舉例說,在溫東,兩房公寓的租金是1,445元,租客的年收入需要達到58,000元,而在同一地段購買一套兩房公寓,需要年薪達到102,000元,並且需要支付一筆可觀的首付。
據《溫哥華太陽報》報導,市議員Raymond Louie說:「新政策將有助於增加本市的出租房屋供應,經過一段時間後,會令本市的住房更可負擔。如果我們現在不採取任何措施,隨著出租房屋供應減少,溫哥華的租金將會越來越難以負擔。」
不過,無黨派協會市議員George Affleck和Elizabeth Ball,及綠黨市議員Adriane Carr均表示不同看法,Affleck說,市府是以增加納稅人的負擔來插手市場;Ball認爲,新規定對那些真正無力負擔市場租金的人沒有任何幫助,而Carr則說,這個最高租金高得不切實際。
進步選民聯盟(COPE)認爲,對於真正有需要的溫哥華市民來講,市府設定的租金上限高得離譜,不會有任何效果。
市議員Tim Louis說:「這樣高的租金只有較高收入家庭才負擔得起,是對勞工民眾的侮辱,我們都知道本市面臨住房危機,如果限制最高租金,爲什麼不讓那些最困難的人們能夠負擔呢?」
COPE呼籲偉景市政府調低租金上限,並開始興建真正可負擔的住房。◇
責任編輯: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