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9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8日法新電)根據美國主管機關提案,角逐聯邦政府公職的候選人募集競選資金時,也可以接受比特幣捐贈,但不能使用這些電子貨幣支付帳款。
已問世4年的比特幣透過複雜的電腦軟體創造、流通,愈來愈多網路交易採用比特幣。
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說:「比特幣不是『錢』,但『政治獻金帳戶持有者可以接受各方捐贈比特幣,列為非現金的實物捐獻。』」
聯邦選舉委員會昨天回應保守行動基金會(Conservative Action Fund)詢問時補充說,「然而,政治獻金帳戶持有者不能直接從比特幣錢包取出比特幣支付款項」,因為參選人士支付帳款必須使用個人選舉專用銀行帳戶。
這項提案仍需委員會全體同意通過。
聯邦選委會說,根據規定,比特幣不是錢,因為比特幣「既非任何國家的貨幣,也不是可轉讓票據」。
委員會說,因此,「收到比特幣捐款的政治性團體不能將比特幣視為現金捐贈」。
但委員會也說,聯邦選舉競選法(Federal Election Campaign Act)或相關規定,沒有禁止政治性團體以非現金捐贈的方式,接受民眾捐贈比特幣。(譯者:中央社樂羽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