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撐自由言論 欲廢種族歧視法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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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光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總理艾伯特和律法部長布蘭迪斯(George Brandis)將履行競選諾言,下週將要求立法廢除導致保守記者博爾特(Andrew Bolt)被定罪的種族歧視法案條款。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廢除相關法律條款將改變對種族中傷的定義。 政府稱這是向全力恢復言論自由的法律邁進。

布蘭迪斯說, 他明白修正該法案將會讓人認為政府容忍種族歧視行為,但他相信「你不能在一個自由民主下出現表達意見是違法的情況,因為別人…發現它有冒犯性或侮辱性」。

「我認為,經典的自由民主權利是基本人權,它已幾乎被推到辯論的邊緣」,布蘭迪斯說,「讓辯論重新回到中心是我的議程的一個非常重要部份,這樣當人們談論權利,他們談論的是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崇拜自由和新聞自由的偉大的自由民主權利。」

在今年大選前,時任律法部長的德雷弗斯曾呼籲艾伯特不要承諾廢除該法律,並寫了一個公開信,稱聯盟黨在種族歧視法第18C條款上的立場是不支持「打擊反猶太主義的倫敦宣言」。

「倫敦宣言」旨在吸引國際社會關注反猶太主義重新抬頭。世界各地許多政治家已簽署了聲明,其中包括前總理吉拉德和現任總理艾伯特,以及所有其他的聯盟黨議員。

艾伯特的一位發言人表示,聯盟黨要廢除第18C條款,是因為該條款使得言論自由可以受到審查。

(責任編輯: 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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