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1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洪梅韓國首爾報導)為根除非法國際婚姻中介,韓國法務部擬進一步嚴格審查結婚移民簽證。對提交虛假「交往過程書」的韓國配偶和相關的結婚中介,將處以3年以下的刑罰或2000萬韓元以下罰款。
法務部從今年8月2日起實施了對國際婚姻中介管理的新的標準,規定資本為1億韓元以上方可註冊登記國際婚姻中介所。該標準實施後,截止9月底,國際婚姻中介所由原來的1098處減少到522處。但是法務部發現,一些不具備條件並停業的中介所仍然在非法營業。
法務部方面表示,在審查結婚簽證的過程中,如果發現遞交的「交往過程書」是虛假的,將拒發簽證。同時,針對提交這種虛假證明的韓國配偶和相關的結婚中介,處以3年以下的刑罰或2000萬韓元以下罰款。另外,對這種結婚中介勒令停業,並在以後的3年內不許從事結婚中介的職業。
明年將提高結婚移民簽證標準
韓國法務部還決定從明年4月1日起,在頒發結婚移民簽證時,要考慮結婚移民女性的韓國語水平以及韓國男性的收入和居住情況等。
法務部表示,在審查結婚移民女性的韓國語水平時,如果她的韓國丈夫熟悉對方國家的語言,或者夫婦之間能夠進行語言溝通,在頒發結婚移民簽證時,外國新娘的韓國語水平可以免於審查。
為了保障外國新娘來韓國後能夠安定生活,法務部還要審查韓國丈夫的收入和居住情況。對於住在考試院、旅館等居無定所者,或者在過去一年的收入未達到韓國規定的最低生活費者,將不能獲得結婚簽證。
另外,韓國丈夫破產或者信用不良,沒有償還債務的情況下,也不能獲得結婚簽證。
結婚移民者獲得韓國國籍或永駐權後與韓國人離婚,3年內不能邀請其他外國結婚移民者(即3年內不能再進行國際婚姻),這是為了防止結婚移民者取得韓國國籍或者永駐權後,馬上離婚,又進行國際婚姻的情況。
(責任編輯:趙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