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原副省長田學仁判無期 更大罪惡被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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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07日訊】2013年11月1日上午九時,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對吉林省原常務副省長田學仁受賄案一審宣判,認定田學仁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而田學仁利用職權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致死、致殘的罪惡被隱瞞。田學仁的律師出庭為其做了罪輕辯護,田學仁本人全部認罪。

現年66歲的田學仁案發前從吉林省副省長位子上退居二線之後,任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

田學仁能得到高層的青睞,除了靠金錢的運作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他緊緊追隨江澤民,主抓迫害法輪功。他多次指使公、檢、法、司和「六一零」惡徒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慘無人道的迫害,致死、致殘數百人,非法判刑、勞教數千人。

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邪黨官員都是貪贓枉法之徒。他們在中共反貪內鬥醜劇中鋃鐺入獄,固然是因為他們貪污腐敗,但更是因為他們迫害好人而得到的惡報。

一、瘋狂斂財

在1995年至2011年間,田學仁利用擔任職務上的便利分別為十人在企業經營、幹部跑官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八十五次共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人民幣446萬元、209萬美元,共計折合人民幣1919.3575萬元

田學仁在長達十餘年的官場生涯中,一直在持續收錢,最少的金額為5000元人民幣,最大的一筆為100萬美元。收錢地點基本上都是其在長春市家中,甚至在去往迪拜的飛機上。

二、幫三名迫害法輪功的政法警察花錢買官得到陞遷

經查,通過給田學仁送錢跑官成功的共有五人,其中三人是政法警察。

田學仁首次受賄時,還是長春市委副書記,主管政法工作。起訴書指控,1995年12月至2005年10月,田學仁接受時任長春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緝私隊隊長徐為民請托,為其先後提拔為長春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經偵支隊支隊長、長春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政委提供幫助,五次共收受徐為民給予的71.4605萬元。

2001年5月至2010年8月,田學仁為時任中共延吉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的申萬虎先後提拔為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長等事宜提供幫助,先後九次共收受申萬虎給予的18.2768萬元。

1998年3月至2002年新年前,田學仁接受時任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局長岳忠田的請托,為其提拔為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長提供幫助,先後五次共收受11.2789萬元。

其中,岳忠田提拔為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長後,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王建國、王敏麗、邵慧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岳忠田是主要責任人。

吉林市公安局有關人員迫害的手段主要包括:1、腳踩螺紋鋼壓揉法輪功學員的腿;2、灌芥末油(辣根);3、背銬毒打;4、棍子捅下身等殘忍手段;5、使用塑料製品蓋住面部造成無法呼吸;6、灌入大量鹽水等。

三、瘋狂迫害法輪功、致死致殘數百人,非法判刑、勞教數千人、登上惡人榜

田學仁任吉林市委書記、延邊自治州委書記、吉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期間;緊緊追隨邪惡之首江澤民,主抓迫害法輪功,對吉林省的法輪功學員犯下了滔天罪行。田學仁早已被《法網恢恢》網站收錄到惡人榜中。

田學仁多次指使公、檢、法、司和「六一零」惡徒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慘無人道的迫害,致死致殘數百人,非法判刑、勞教數千人。

據明慧網曝光,田學仁僅在延邊自治州任州委書記期間,對法輪功學員犯下了滔天大罪,多人被迫害致死、致殘。

案例1:一夜之間 楊忠芳被活活打死

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楊忠芳(圖片來源:明慧網)
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楊忠芳(圖片來源:明慧網)

在延邊地區的首府延吉市,各派出所在延吉市公安局專管迫害法輪功的局長李東洙和延吉市國保大隊的許曉峰、肖彬等人的指揮下,開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野蠻的迫害。在這幾年延吉市所發生的嚴重的迫害,幾乎都是在這些人的指揮和策劃下進行的。

2002年7月2日,建工派出所的警察在建工派出所指導員魚明煥的指揮下,一夜之間把延吉市延西街磚瓦廠附近的西苑市場(現在改名梨花苑市場)做熟食生意的法輪功學員楊忠芳給活活的打死。

案例2:德高望重的老學者樸世浩教授被迫害致死

樸世浩,朝鮮族,六十多歲,教授,任教於延邊大學醫學院。

樸世浩是位德高望重的老學者。他有才華,有專業水準,為國家為社會培養了很多的優秀人才,已是桃李滿天下。他的科研成果不僅獲了獎,而且還擁有專利權。

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樸世浩(圖片來源:明慧網)
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樸世浩(圖片來源:明慧網)

1994年8月20日,樸世浩有幸聆聽李洪志大師在延吉辦的傳功講法班,從此他走上了一條返本歸真之路。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後,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的樸世浩教授,一直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和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正目的。

2002年,樸世浩因向民眾講真相,在雲南被惡人綁架並被延吉市國保惡警押送回當地,在延吉市看守所超期拘押長達數月。在看守所裡,樸世浩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遭受到了惡警們殘酷的折磨,身體被迫害的極度衰弱,8月21日,在延吉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由於中共當局嚴密封鎖消息,到底老教授遭遇了怎樣的迫害,無從知曉。後來有在看守所見過樸教授的法輪功學員說,遭受到了精神和肉體上的雙重折磨,被折磨的骨瘦如柴,身軀瘦小,臉上儘是傷痕。

案例3:金成權遭酷刑折磨——吊打、鞭抽、火燙、性摧殘

金成權,男,朝鮮族,三十多歲,吉林省圖們市人,大學文化。

金成權於1994年學煉法輪大法,從2001年1月起被拘留、送洗腦班、被非法判刑五年,歷經酷刑迫害。

2002年6月7日,金成權被中共警察劫持到和龍市刑警隊,家中的電腦及打印機等七千多元的設備被劫走。和龍市刑警隊的惡警們將他戴上手銬腳鐐,用木棒毒打,木棒被打折了兩根。惡警們用穿著皮鞋的腳踢金成權的腿,致使他行走困難。他們從早到晚九點不給金成權一口飯吃一口水喝。當晚被非法關押進和龍市看守所。

6月13日晚五點金成權被非法提審時,被戴上手銬腳鐐,被六名惡警帶足十五天的糧食,押往離和龍市六十里開外的某林場,遭受了惡警們的令人髮指的殘酷迫害。惡警們還揚言,提審時,如果打死了那就扔進圖們江就當北朝鮮人偷渡時餓死了。

惡警們從半夜起將戴手銬腳鐐的金成權吊在空中毒打,手銬越銬越緊,扣牙陷進肉裡,疼痛滲進骨子裡,六名惡警輪番毒打。他們用木棒,腳,拳頭,皮鞭雨點般地抽打,用不干膠封住金成權的嘴,用點燃的煙頭燙他的兩個鼻孔。連續燙了六根,導致金成權昏迷。惡警們用冷水把金成權潑醒,繼續施以酷刑。

酷刑造成金成權心臟部位腫脹,排尿困難,脊椎被打傷,記憶力衰退,回憶不起以前的事情,後腦杓酸痛,視物不清。惡警們怕金成權死掉,讓金家拿一千七百元到延邊醫院接受檢查。

在非法開庭審判時,金成權講述他遭受的刑訊逼供以及他落下的後遺症,那些「人民檢察官」充耳不聞。

2002年11月,金成權被以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罪」 被非法判刑五年,2003年2月25日送往吉林監獄。

在監獄,金成權被惡徒們一天幾次拖到水房,往牆上撞頭,用拳頭打,用腳踢,用橡膠棒打,用火燒鬍子與眉毛,惡警以施暴取樂,毫無人性可言。惡警竟一天七、八次的給金成權扒光衣服,彈睪丸,掐大腿內側,掐得兩腿內側結滿了血痂。然後讓他從早五點至八點,坐在鑲滿楔子的木板上挨罰。在如此的折磨下,金成權體重下降到不足七十斤。

案例4: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遭受酷刑

2003年3月份,在延吉市公安局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局長李東洙陰謀策劃下,朝陽派出所所長劉新文帶領管轄民警對延吉市法輪功學員進行一次大抓捕,當時就綁架了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很多都是女法輪功學員。

他們採用最卑鄙的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最無恥野蠻的迫害,很多女法輪功學員被警察用繩子反捆雙臂,被懸掛起來十多個小時、用塑料袋套、上繩(兩隻手都用手銬扣上,兩條腿或一條腿也被腳鐐扣起來,在半空中懸起來,所有的重量都到兩隻手上)、坐老虎凳、不讓睡覺,用各種見不得人的手段折磨和凌辱法輪功學員。

這些警察還用拘留、勞教、判刑來恐嚇、矇騙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大肆勒索欺詐法輪功學員家屬的錢財。

數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送洗腦班、勞教所迫害

從2000年11月份,在延邊州委書記田學仁和延吉市宣傳部部長韓龍根、陳玉江的直接指示下,原延吉市「六一零」辦公室頭目樸南洙和胡曉燕等人策劃在延吉市共辦起了四期強制洗腦班,總共綁架了二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迫害一期比一期嚴重,手段也越來越狠毒,對於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就送到延吉收容所用二十多種刑具迫害和摧殘法輪功學員,再非法勞教進一步迫害。

在這個迫害過程中,他們甚至不放過未成年孩子、哺乳期中的母親和八十多歲的老人。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手段極其殘酷,在東北冬天零下二十多攝氏度的低溫下讓法輪功學員在室外罰站長達幾個小時,只讓穿單薄的衣服,不許戴手套、帽子、圍巾。法輪功學員們被凍殭,在身體失去知覺的情況下還被強逼練健美操十六個小時左右。

在這種殘酷的迫害中,很多法輪功學員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有的癱瘓,甚至被迫害致死。

例如,延吉市法輪功學員池輝文,在延吉市「六一零」等部門籌辦的洗腦班裡被迫害得半身不遂,不久含冤離世,留下只有六歲的小女兒。

到2001年上半年為止,延邊州各八個縣市各公檢法部門對延邊法輪功學員判刑、勞教已達到五百多名。2002年3月5日,長春法輪功學員通過有線電視成功插播法輪功真相之後,遭中共綁架的延邊法輪功學員更是不計其數。

中共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所實施的種種酷刑演示圖:老虎凳、暴力毒打、死人床(抻床,也稱五馬分屍)、電棍電擊、抻刑、吊銬、灌食(鼻飼)、鐵椅子、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野蠻灌食、電棍毆打等。
中共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所實施的種種酷刑演示圖:老虎凳、暴力毒打、死人床(抻床,也稱五馬分屍)、電棍電擊、抻刑、吊銬、灌食(鼻飼)、鐵椅子、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野蠻灌食、電棍毆打等。

四、田學仁簡歷

田學仁,1947年10月生,遼寧省寬甸滿族自治縣人;1994年3月任長春市委副書記;1997年任吉林市委副書記;1998年任吉林市委書記;2000年擔任延邊自治州委副書記、主管政法;2001年1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延邊自治州委書記;2004年12月任吉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2007年5月任吉林省常務副省長;2007年10月任吉林省常務副省長,兼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2008年1月任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

五、天懲剛剛開始

2006年元旦期間,田學仁位於長春市 「天安第一城」小區的別墅(造價三百多萬元,系他人賄賂而得)被幾個月前為其裝修的工人盜竊,光銀行存折(卡)600多萬元,金錶、金銀首飾等物品價值100多萬元。

據知情人講,該處別墅僅僅是田在長春的眾多別墅之一(在吉林市也有多處別墅),他根本不住。一開始報警時,田不和警察說實話,只說被盜少許物品,但長春市公安局怕破不了案挨上級的批評,便加班加點將此案破獲。因案情特大,吉林省委想把此案壓下,但被知情者舉報給中紀委。

2011年11月5日,中共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吉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務副省長田學仁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

2012年7月6日,中共官媒新華社發文稱,田學仁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2012年7月19日,田學仁被批捕。

2012年12月19日,田學仁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檢審查起訴。

2013年9月3日,田學仁被北京市檢察院一分院提起公訴。

2013年11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對吉林省原常務副省長田學仁受賄案一審宣判,認定田學仁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田學仁利用職權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致死、致殘的更大罪行被中共當局刻意隱瞞。所以田學仁的案件還沒有結束,等待他的還有一場世紀大審判,屆時,田學仁及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惡人都將為自己所做的一切付出應有的代價。

(文章來源:明慧網;責任編輯:簡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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