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經常圍繞在母親身旁,跟著學做家事,知道母親的辛勞。
與妻結縭廿餘年,雖然盡力地做家事,但是男人還是男人,總是笨手笨腳的。在我眼裡妻是傑出的農人,也是傑出天才型的運動員;妻時常都會笑我:拿筆的哪比得上拿鋤頭的。我也都俯首稱臣。
笨手笨腳的好處就是可以少做點事-妻急,我不急;我在「慢活」,她在「快活」。所以急事她做,不急的事我做;也算是「絕配」。
假日晚,妻備妥晚餐坐了下來。
我說:「辛苦了!」
妻說:「不會啦,很樂意為你們服務。」
我說:「下輩子,你要不要改做男人?」
妻說:「如果能嫁給你,我還是願意做女人。」
我說:「下輩子還有這樣的福氣,要謝謝你的不嫌棄!」
妻說:「幸好此生有你相伴。」
這次,換成我開心地笑了。
文章轉載自udn城邦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