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小強】張藝謀超生是人權還是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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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27日訊】11月26日,南京報紙《東方衛報》在其頭版整版刊登尋人啟事「尋找張藝謀」。今年5月初,張藝謀被曝曾有四個妻子七個孩子,被網友們笑稱「葫蘆娃爹」,此消息鬧的沸沸揚揚,張藝謀本人一直迴避此事。在輿論壓力下,近日,江蘇無錫市計生委以「找不著」張藝謀來回應,再次引起民間和媒體強烈反彈,民間瘋轉「尋張藝謀啟事」。

許多網友認為,張藝謀享有名人特權,超生可以不被計生委查處,超生已成了富人們的特權,因為富人錢多不怕挨罰。因此,網絡的大多數聲音都是對張藝謀超生的表示不滿。但是,有人提出了另外一種看法認為:張藝謀超生,是人權,不是特權,不能將公民的生育權當成特權對待,這應當成為社會的一種共識,應當藉此機會檢討侵犯人權的計劃生育政策,而不是把矛頭對準張藝謀。

那麼,張藝謀超生,究竟是人權還是特權?

公民的生育權,是一項基本的人權,是人與生俱來的天賦人權,任何人都有自由生育的權利。聯合國在1974年召開的世界人口會議上,通過了文件《世界人口行動計劃》,明確了這項權力。由此可見,生育權是全世界公認的基本人權,被全世界各國政府普遍承認和保障。只是,中共的計劃生育政策強行剝奪了中國民眾的這一天賦人權,從此角度來講,張藝謀的超生,不僅僅是他擁有的人權,也是每一個中國民眾都應該享有的基本人權。

但是,民眾不滿意張藝謀的超生,不僅僅是簡單的「把矛頭對準張藝謀」,也不是有些人說的對張藝謀可以超生的「妒嫉」,也不是不認可張藝謀超生的人權,而是對張藝謀擁有特權背後的社會不公、社會缺少正義表示不滿。為何作為名人的張藝謀可以超生而不受到任何追究,而普通民眾超生就要接受巨額罰款、背井離鄉、強行墮胎的對待?

自由生育當然是每一個人的基本人權,張藝謀也不例外,但是,現在卻成為了像張藝謀這樣的名人的特權。民眾最關心的問題是,甚麼時候、用甚麼方式才能使每一個中國民眾不再看到特權橫行,每一個人都可以擁有基本的天賦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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