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侵犯專利重審案 蘋果獲償2.9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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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楊采華綜合報導)據週四(21日)美國法庭消息,去年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 Co.)侵犯蘋果公司(Apple Inc.)專利訴訟的重審部份,判決三星將賠償蘋果2.9億美元。

去年陪審團發現三星侵犯蘋果的專利智產權,,並判需賠償蘋果10.5億美元。但美國加州聖荷西((San Jose))地方法院法官高蘭惠(Lucy Koh)認為,陪審團錯誤計算三星侵犯蘋果專利13項產品約合4.5億美元的賠償,因此下令重審。

重審不影響計算正確的6億美元部分。結合週四的判決結果,重新計算部份自4.5億美元更正為2.9億美元。因此,三星總共得就侵犯蘋果專利賠償約8.9億美元。

原本,雙方就還需賠償多少持不同意見。如今重審判決顯示,結果較為接近蘋果尋求再獲償3.8億美元,而三星當時稱只應再支付5200萬美元。

此案在2012年8月原判中創去年全美最大賠償金記錄,但卻被法官認定有瑕疵,因為陪審員算錯審理中28款三星裝置中部份侵權發生的時期。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高蘭惠在這場重審一開始就會指示陪審員,先前由9人組成的陪審團認定三星侵犯蘋果5項有效專利,他們的「唯一工作」,是決定三星必須為13款產品侵權付出多少賠償金。

蘋果和三星戰火延燒世界各地法院和貿易主管機關,這兩大全球頂尖智慧型手機製造商已為抄襲彼此功能的指控豪擲數億美元官司費用。2011年率先發動法律戰的蘋果,正試圖阻擋三星在美國智慧型手機市占率漸增的攻勢。蘋果在這塊市場上仍居冠,三星則緊追在後。

高蘭惠3月裁定,原陪審團可能把三星首次被通知產品侵犯蘋果專利的錯誤日期當計算基礎,因而高估損害賠償金。她也發現,陪審團誤把部份只侵犯實用專利的三星產品獲利算進損害賠償金,此舉在法律上不被允許。

高蘭惠曾在法院文件中表示,重審的證據應當「儘可能密切遵循原審所提出的,除了更正後的通知日期外」。

高蘭惠已禁止兩家公司提出原審時未被採納的證物或證人,但差別之一是蘋果將倚賴不同的損害賠償專家,因為蘋果原審時聘請的專家穆西卡(Terry Musika)已在去年12月去世。

(責任編輯:王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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