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1月02日訊】日前,十八屆三中全會改革藍圖「383」改革方案公佈,其中與重大政治話題有關的建議主要是反腐,智庫們想出的新招竟然是「建立公職人員廉潔年金制度」,即廉潔官員有獎。考諸中國政治現實,這是一條自殺性質的制度性偷懶建議,不僅自絕於民,還自絕於人類社會的政治文明。
獎廉不罰貪:放棄政治倫理最後一道底線
這一建議之荒唐,有如希臘在經濟危機之後被迫廢除的一條獎勵制度,即公務員按時上班、出滿全勤有獎。在希臘發生經濟危機、政府欲削減各種福利而遭遇抵制之後,世界才知道希臘有這麼荒謬的獎勵制度,公務員每天早9點上班,下午2點下班,只要每天按時上班,就可以獲得額外的獎勵。
按照組織管理原則,任何機構的人員,按時上下班是最基本的職業要求。希臘這項獎勵實際上等於放棄了這一基本要求。面對紀律鬆弛的公務員,希臘政府不採取懲罰措施,而是採取不當的安撫方式,以此告訴自己的公務員:你們不按時上班不會受罰,但如果按時上班就算你為政府做了貢獻,發獎。希臘這種組織管理方式,是將歐盟為其源源提供的財政資助化為高福利與不當獎勵,養活了一大群福利主義懶漢,終於導致危機,目前還苦苦掙扎於復甦路上。
與希臘這條荒唐的措施相同,中國這一「公職人員廉潔年金制度」等於承認:中國的公務員不廉潔是正常的,如果廉潔(其實只是沒暴露,不意味著他們真廉潔),就算為黨與人民做了巨大貢獻,發上一大筆廉潔年金以資獎勵——須知,無論在哪個國家,公務員群體的起碼要求是要廉潔,即使做不到,口頭上堅持也是必要的。這條建議意味著中國執政集團放棄政治倫理的最後一道防線,表示中國官員今後不需要任何倫理約束。
與「特赦貪官論」相比,這一建議標誌著中國政治倫理徹底失守。近年來,一些看到腐敗會導致政治危機的人士苦心思謀,提出了「有條件地特赦貪官贖買政改」之議。「特赦貪官論」雖然是冬烘之見,但既承認貪官需要赦免,至少還算承認腐敗是罪行,與廉潔年金制變相承認「腐敗是公務員正常行為」有本質的不同。此外,特赦論與廉潔獎金的目標也不同,主張特赦貪官至少是希望換取政改,目標尚算正確;而廉潔年金的目標卻不是要與中共做政治交易,換取政改,而是讓公務員群體在退休時再拿上一大筆福利——只不過遵守了一個職業最起碼的道德要求,就能得來一筆巨額獎金,這個世界上還有哪個國家比中國更能體恤「官心」?
實施「廉潔年金」必先公示官員財產
其實,就算真要實施廉潔年金,也需要以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為前提,即官員家庭擁有的財產數量都屬於合法的陽光收入,方可資以獎勵。自1883年英國率先實施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的法律以來,此後一百多年間,已有 137個國家建立或執行財產公示制度。至今為止,中國政府並未給出財產公示的時間表,甚至將要求公示官員財產的多位人士以「尋釁滋事罪」抓捕入獄。
中國政府一再拖延實施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本來就是向公眾耍賴,很不光明正大,等於變相承認中國政府官員大都不乾淨,一公示全完蛋。但是,如果沒有實施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又如何才能認定公職人員沒有腐敗,有資格獲得廉潔年金?
最偷懶的方法當然是讓官員自報。官員自報的項目現在據說已有家屬子女移民留學情況,即官員是否是「裸官」。官員的房產登記據說在40多個大中城市已經完成,但因遭受官員群體的強力抵制,聯網之事一拖再拖,是否會成為「爛尾工程」還在未知之數。世人皆知,子女家屬定居國外所需金錢並非小額,購置房產更需大量資金。既然這兩樣最能說明官員廉潔情況的資料都不能向國民公示,就只能按照一條最簡單的標準,即領取廉潔年金的公務員在退休前沒有被以腐敗等罪由被雙規或者被起訴。而這條標準在中國官場,誰都知道根本不能說明什麼。早在90年代末,官場就知道一條定律:「反貪不反最貪的,就反不長心眼與倒霉的」。所謂「不長心眼」的就是吃獨食,沒有拿出部分贓款賄賂上級,為自己尋找政治保護傘;所謂「倒霉的」,就是出於種種偶然原因,自己的利益共同體成員如同夥出事、情婦告發等等,最倒霉的當然是真發生過那麼幾次的「小偷反腐」。
更何況,「腐敗黑數」 這一反腐的經驗之談早就證明,被曝光的腐敗案件從來只佔真實發生的腐敗案件的一小部分。
中國的「腐敗黑數」有多驚人
至今為止,腐敗都被人類社會視為一種罪惡,既要受到法律制裁,也會受到道德譴責。因此,腐敗行為具有天然的隱蔽性,都是黑箱操作的秘密交易,除了內部人之外,外部人獲得腐敗信息的難度相當大。也因此,在任何國家,被曝光的腐敗案件都只是已經發生的腐敗案的一部分,這種實際上已經發生但卻未被察知的腐敗被稱為「腐敗黑數」。腐敗黑數的大小,與一國的政治透明度及社會監督機制是否完備有關,政治透明度越差的社會,腐敗黑數越大。
討論中國的腐敗黑數非常困難。在前些年政治環境略顯寬鬆之時,國內曾有過探討,李成言主編的《廉政工程:制度、政策與技術》一書曾收入相關文章,有的研究者認為至少佔80%,還有研究者認為高達95%。上述這些估算,不管是哪個更接近真實的腐敗黑數,都很驚人。以2008年1月至2013年8月中國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為例,如果被查處的151350件腐敗案以及查處的167514人,只佔實際發生腐敗案件的5%-20%,就按最低的腐敗黑數即80%這一比例計算,中國實際發生的腐敗案件也有75萬多件與83萬多人。這一數目實在驚人,如果再按95%這一比例計算,實在讓人不忍卒睹。更何況,世人皆知,中國官員的貪腐數額會變戲法,比如劉志軍一案,從一審到終審,就有374套房產不翼而飛,受賄金額從8億多元縮水成6000多萬。這種情況下,中國的「腐敗黑數」有如一個難以究其真實的謎團。
在腐敗如此驚人、「腐敗黑數」如此龐大、官員公示財產遲遲不見實行的情況下,再實行「公職人員廉潔年金制度」,禍國殃民之烈自不必說,還等於自詡「英明」的中共中央向貪腐官員高掛免戰牌,打躬作揖求懇眾官員:求求你們不要再貪。只要各位手下留情,或者做得巧妙一些,不被發現,給本黨全了臉面,本中央大大有賞。
可以說,此時實行廉潔年金制度,是一種加速中共死亡的制度性偷懶。中共要自尋死路也罷,只可惜在這一自殺過程中,中國十餘億人民及大好河山將成為其陪葬品,這種高度腐敗下形成的價值觀會毒化中國幾代人。
--轉自《中國人權雙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