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提到了外國投資者想要進入美國市場,L簽證與E2簽證都是不錯的選擇。那麼具體而言,這兩者又有何異同?兩者之間應該如何取捨呢?
首先,從兩種簽證適用的對像來看,L簽證針對的是跨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具有特殊技能的工作人員,E2簽證針對的是條約投資國的投資者、管理人員或核心職員。如果您的國籍所在國與美國訂有投資協議,那麼兩種簽證類型您都可以選擇,但是相較而言,E2簽證的申請人要少於L簽證,獲得批準的機率就可能會稍高一些。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中國大陸尚未與美國訂立投資協議,因此來自中國大陸的投資者還不能申請E2簽證,但是對於已經移民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等國又想進入美國市場的中國投資者而言,E2簽證是可以適用的。
其次,從對申請人的要求來看,L簽證要求申請人所在的海外公司在美國已有分公司、子公司或關聯企業。也就是說,如果海外投資者尚未在美國設立分公司、子公司或關聯企業,則需先設立或購買企業,方可申請L簽證。E2簽證原則上來說也要求在美國投資,但是並不要求在美國的公司必須是已經成立的,只要在申請簽證以前該企業的籌備工作已經取得了重要進展就可以申請簽證了。同時,E2簽證亦不要求您必須已經在母國或者其它國家設立了公司,因此它實際上是允許您直接進入美國市場投資的。
再次,從移民的角度來看,由於L-1A簽證持有人符合職業移民第一優先類的要求,因此在申請職業移民時無須經過申請勞工紙等繁瑣的程序,再加上第一優先類職業移民的排期也比其它幾類職業移民要短得多,這樣L簽證的持有人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拿到綠卡。而E2簽證就不具備這樣的優勢。
最後,從對投資的要求來看,盡管L簽證和E2簽證對於公司業務範圍,投資額,和投資的領域亦沒有限制嚴格限制,但總的來說,美國政府是鼓勵外國投資者投資實業的、純粹的股票,債券或者土地投機買賣是不符合要求的。因此,如果您想投資於股票、債券或者土地投機買賣等行業,那麼您就不能選擇L簽證和E2簽證。
此外,對於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而言,兩種簽證都允許他們隨同申請簽證去美國,但是L簽證在配偶和子女的問題上略勝一籌,因為L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可以合法在美國工作,21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以在美國合法學習和工作,無須申請其它簽證類型, E2簽證則僅明確允許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在美國合法工作。
總之,L簽證與E2簽證各有優劣,選擇哪種簽證要視您的具體情況而定。同時,在投資決策之前還應當對美國公司運作的相關法律有所了解。因此,向有經驗的律師咨詢相關信息對您的投資決策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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