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長青:胡適為何痛恨聯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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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15日訊】最近,沙特阿拉伯做出一個不尋常的外交動作,雖被聯合國成員票選為「安理會成員」,但卻拒絕接受;以此表達對聯合國在伊朗發展核武、敘利亞用毒氣殺害平民等問題上的無能與不作為。

聯合國被世人嘲諷為花瓶擺設,根本不能真正解決國際事務中的問題。之所以導致這種狀況,是因為聯合國原始設計的荒謬。對這個問題,當年參加聯合國制憲大會的中國代表(駐美大使)、著名學者胡適早就看出來,他當時對此非常失望,甚至拒絕在聯合國憲章上簽字(據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公佈的《胡適口述自傳》)。

是什麼導致胡適——這位溫文儒雅的外交官和中國知識分子的代表性人物——發了這麼大的火呢?就是因為他感覺和認識到了,這個剛誕生的國際機構,在原始設計上有嚴重問題。而這個問題,一直影響六十多年來聯合國對國際事務的真正解決。

柔不能克剛 弱無法勝強

胡適原是非常支持成立「聯合國」這種國際機構的,期待它可以制約強權、維護世界和平。對於聯合國的前身「國聯」,胡適就非常贊同,他不僅是支持國聯的中國機構發起人,還是第一個把「國聯章程」譯成中文的。

對於支持國聯和聯合國,胡適有過一段思想轉變的心路歷程。作為飽讀經書的學者,他在口述自傳中提到,原來他非常信奉墨子的《非攻》(不打仗),認為「它是一本著名的反戰著作」;還信奉老子的《非爭》(不抵抗),尤其對老子的柔弱之水卻能穿透岩石的以柔克剛、以弱勝強的哲學非常信服;再加上他剛抵美接觸到《新約聖經》的「對邪惡魔鬼不抵抗的基督教義」、「打你右臉,你把左臉也讓他打」等理論,使年輕的胡適成為「絕對的和平主義者」,跟美國一幫「極端反戰者」為友。

後來日本逼迫當時的中國北洋政府簽署喪權辱國的21條時,胡適才認知到:柔不能克剛。他說,站在康奈爾大學工學院後面峽谷上的吊橋,「俯視這一為水衝刷而成、景色非凡的千年幽谷」,他一下子醒悟到,「並不是水之弱終能勝強;而是力——真正的力——才能使用流水穿石。」胡適甚至認為這個發現「實在是我智慧上變動的起點」。

至死拒簽聯合國憲章

但中國當時積弱不振,哪有更強的力量對付咄咄逼人的日本?胡適轉而贊成他的哥倫比亞大學老師杜威的以力量制約強權的理論,所以支持成立「國聯」,並寄望「國聯」制止日本侵略中國。二戰勝利時他在美國,作為前駐美大使和中國代表,到舊金山參加聯合國制憲成立大會(當時國共和談,代表中還有中共的董必武等)。

但胡適從紐約抵達舊金山後得知蘇聯有「否決權」時就對聯合國非常失望,因而拒絕在聯合國憲章上簽名。他在「口述自傳」中說,「時至今日,我始終拒絕在聯合國憲章上簽名」。胡適說這番話是五十年代中期,聯合國已成立十多年。以後也沒有他在聯合國憲章上簽過字的任何信息,說明他至死(1962年)都沒有簽。

歷史證明胡適對聯合國這個「預感」是正確的。至2003年的記錄顯示,聯合國五大常任理事國(英美法中俄)共動用過251次否決權,其中蘇聯就用了120次。冷戰時的蘇聯外長葛羅米科被稱為「否決先生」。

當初的設計即使給五大國否決權,如果是三分之二多數制,就會好很多,畢竟五大國中,當時蔣介石領導的中華民國,也是親美親西方的,只要在安理會表決,以多數原則,當然會是西方國家主導。斯大林顯然也是看清了這一點,所以堅持五大國中任何一個國家都有否決權。這就等於任何聯合國的議案,不管多少國家贊成,只要蘇聯不同意,就無法通過。後來毛澤東的紅色中國取代了中華民國的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地位,中國跟蘇聯,就可以合法地否決聯合國的一切決議。所以,聯合國的這種少數大國否決制(而五個大國中就有兩個是獨裁國家),就決定了這個機構絕不會是主持正義之地。

蚊子與大象 票票不等值

按照民主的原則,應該是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但是,如果當初聯合國的設計是沒有五大國的否決權,而是採取全部成員一國一票,少數服從多數,那麼這種「票選」結果,可能弊端更加嚴重。

首先,大國小國,差別太大。像美國是三億人口,面積982萬平方公里,而太平洋島國諾魯(Nauru)國土僅21平方公里,人口才一萬二千,兩者簡直比蚊子和大象的差別還大。就更別說中國是13億人口了。讓美國、中國跟諾魯等小國都是一國一票,這票票當然不等值,明顯不合理。除了國土人口,還有國力,美國年度軍費開支已達七千億美元,而另一聯合國成員喀麥隆的年度軍費只有20萬美元。喀麥隆跟美國都是一國一票,這根本不合基本常理。

另外一個更嚴重的問題是,聯合國的很多成員國都不是民主國家,它們形成多數,完全可能通過議案把以色列從地圖上抹掉。從聯合國記錄來看,美國動用過的76次否決權,其中35次是否決阿拉伯國家對以色列的不公正決議。

強姦犯主導「保護婦女委員會」

在聯合國的一些下屬機構中,其成員國席位是實行一國一票選舉的,結果,像聯合國的人權委員會,竟然一度把美國的會員席位給「選」掉了,而把蘇丹這樣臭名昭著的人權惡劣國家納補進來;還曾把卡扎菲的利比亞「選」為人權委員會輪值主席。讓蘇丹、(卡扎菲時代的)利比亞等主導人權委員會,就如同讓強姦犯主導「保護婦女委員會」一樣荒唐。

所以,如果當初的設計是只有民主的國家才可以參加聯合國,那還有點可能避免上述那種荒謬。今天西方民主國家的選舉雖然是一人一票,但罪犯、或被剝奪公民權的人、不到法定年齡的青少年等,都是沒有投票權的。但是,只有民主國家才能成為聯合國成員,或者才有投票權,這種議案,無論在當年或今天都不可能通過。所以這個機構從一開始就注定了它的無能天性。

原蘇聯持不同政見作家索爾仁尼琴與胡適一樣,也對聯合國非常失望,他甚至公開撰文譴責說,「在一個不道德的世界裡,聯合國也變得不道德了,它的很多成員國政府不是自由選舉產生的,而是暴力強加的,有些是用武器奪取的。」

這個現象至今也沒法改變。所以,指望一個「不道德」的機構在國際事務中維護道德、主持正義,這本身不僅是奢望,而是荒唐的。如果胡適今天還活著,他完全可能繼續拒絕在聯合國憲章簽字。他是對的。(caochangqing.com)

——原載《看》雜誌2013年1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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