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0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紐省一名警察的兒子,駕車在農場不慎軋死兩人,但是由於事故不是發生在公路上,他將被免於起訴。
據澳新社報導,2010年1月的一個晚上,兩名19歲的青年宛南(Eliza Wannan)和達爾頓布朗(William Dalton-Brown)在紐省中海岸西部默龍(Molong)區附近的一個農場裡參加聚會後,被持學習牌照的17歲少年科爾法克斯(Rhys Colefax)駕車軋死。
驗屍官弗朗德(Sharon Freund)9日(週三)表示,這兩人的死亡事件正好落在紐省交通法規的漏洞裡,不能起訴肇事者。她說,按照紐省公路交通法,只有發生在公路上或公路相關的房屋邊上的事故才能起訴肇事者過失駕駛。她說:「毫無疑問,科爾法克斯對宛南和達爾頓布朗造成的悲劇行為不太可能受到起訴。」 弗朗德表示,對法律的例外情況提出建議不屬於她的工作範疇。
在調查公審的最後一天,籠罩在悲痛中的達爾頓布朗的父親說:「科爾法克斯是世界上最幸運的男孩。」對此,弗朗德表示不能苟同。她說:「科爾法克斯在以後的日子裡,都要揹負著奪去兩條人命的沉重負擔。」
調查中得知,科爾法克斯當晚事發前曾飲酒,但是隨後的酒精測試卻顯示他呼吸中酒精含量為零。後來報告稱當時測試的儀器出了故障。
受害者家屬有更多的思慮。因為科爾法克斯的父親是該地區的警察。儘管有證據顯示科爾法克斯當晚在無人陪同的情況下開車去參加聚會,但是他仍被免於起訴。
驗屍官弗朗德表示警方的調查仔細而詳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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