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用戶信息賣廣告 谷歌新政策恐觸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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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0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曉明編譯報導)谷歌公司已經靠銷售在線廣告發了大筆橫財。現在,它試圖讓數億的用戶成為商業公司的「銷售人員」,其方法是,利用大眾的信息、圖片和建議,為網上的產品和服務做推廣。

《華盛頓郵報》報導,該政策11月11日開始生效。在此之後,如果哪個用戶對YouTube上的視頻或Zagat.com網站上的餐廳進行了評論,那麽他們的姓名、照片和評論可能會顯示在2萬個網站上的任一廣告中,而這些網站是谷歌公司「廣告展示網絡」的一部分。

谷歌在十月中旬宣布了這一有爭議的做法。它顯示了互聯網上的一種新興趨勢。廣告商認為,如果產品的推廣來自朋友或家庭成員,那麽消費者不會吝惜他們的腰包。因此,越來越多的網絡公司都試圖以一種系統的方式增加社交廣告的吸引力。

但批評者說,這種對人們在網上留下的數據進行挖掘的做法,有欺詐的嫌疑。人們登錄谷歌的服務,因為這些服務給他們帶來了自由和便利。用戶們可能從來沒有想到,谷歌會為了賣產品把他們的留言和身份顯示給陌生人。

聖克拉拉大學法學院互聯網法律教授埃里克戈德曼說,用戶在網上是很隨意的,他們對產品進行的推廣,或者是對臉書(Facebook)以及谷歌(Google)上的一首歌表示的贊同,「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影響或誤解。」

谷歌表示,推出「一起來推廣」計劃,將幫助消費者做出更好的選擇。該公司在其公告中寫道,「我們想給你、你的朋友和所有相關的人最有用的信息。來自您認識人的建議可以起到真正的幫助。」它還補充說,用戶可以選擇退出廣告,而且未滿18歲的人會被自動排除在外。

谷歌公司採用了和Facebook類似的廣告功能。Facebook在好友頁面中的廣告推廣上,加入了一個社交網絡中的「讚一個」按鈕。Facebook表示,其用戶不能取消這一功能。大約有1.2億人在Facebook上。

上個月,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表示,將檢查Facebook的這種廣告功能是否觸犯了該公司2011年與聯邦政府達成的隱私協議。該協議要求,Facebook在隱私政策發生變化時,必須讓用戶有足夠的了解,以確保在使用用戶數據的問題上,不會誤導用戶。

谷歌表示,其新的廣告政策將只適用於那些已經註冊了該公司社交網絡的3億9千萬用戶。該公司還利用谷歌的「+1」按鈕進行廣告推廣,這個按鈕類似於Facebook的「讚一個」按鈕,可以出現在各個網站上。

谷歌表示,如果用戶想限制其廣告推廣的範圍,他(或她)可以調整設置,這樣,一個積極的評價(比如對一輛汽車)就可以只在谷歌社交網站的一個小的朋友圈內共享。

一些隱私專家贊揚說,谷歌在推出該功能之前,提前一個月把該變化通知了用戶,並且用戶可以選擇拒絕。

未來隱私論壇的執行董事儒勒伯龍斯基說,「如果發出的評論能夠被按讚並增加影響力,這會讓一些人感到高興。而其他人有一個非常簡單的方法來取消這種功能。」

谷歌說,其隱私政策的最新變化,會顯示在主要的首頁上,如谷歌社交網站的通知中以及其他突出的地方。

儘管如此,一些倡導隱私的搜索巨頭仍持懷疑態度。

數字民主中心的執行董事傑夫•切斯特(Jeff Chester)說,「谷歌的這一舉動反映出,相關行業進行的在線數據採集工作正在不受限制的瘋長。」

(責任編輯:張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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