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10月16日訊】近日,黨媒《環球時報》高調披露了韓國外交官子女擁有雙重國籍,且爆料130名外交官子女中90.8%擁有美國國籍的消息。同時還引用了《韓民族新聞》一篇社論中的批評觀點,稱「外交官子女獲得美國國籍,有以權謀私的嫌疑」。藉此,黨媒得出「韓國公務員腐敗嚴重」的結論,並昭告天下「貪腐不止中共一家」。
不得不說,替中共發聲的黨媒似乎總在尋找一切契機掩飾官方貪腐的惡行,並為其長期以來蓄謀已久的貪腐行為尋找開脫的藉口和理由。如今總算是碰到韓國本來就允許有不同聲音的媒體對官方進行批評的報導,便藉此小題大做,別有用心的引導不明真相者落入「各國都有貪腐」、「水至清則無魚」的圈套之中。
很顯然,黨媒如此費盡心機自然有其深刻的歷史背景以及難以啟齒的內在原因。就在今年中共上演的「反腐」大戲中,眾多高官由於貪污數十億的資產成為中共倡導打擊貪腐運動的犧牲者以及「替罪羔羊」。一份名為《中國「裸官」報告》的文章匯總了59個「裸官」的貪腐案例,並詳細分析了「裸官」的特點以及在中國得以應運而生、蓬勃發展的來龍去脈。
早在2008年,一篇名為《還有多少貪官在「裸體做官」》的文章將「裸官」一詞引入人們的視線。隨著越來越多的貪官開始「對號入座」,且貪污腐敗行徑都不約而同的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時,官方便開始在一些文件中明確界定了「裸官」所具備的四大特徵:其一,主體為國家公職人員,包括國有企業工作人員、金融行業工作人員、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包括人大工作人員以及司法人員;其二,這些公職人員向國外或者境外進行了資產轉移;其三,他們的配偶和子女定居或加入外國國籍,或取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其四,當事人主體仍舊在國內工作。
之所以列舉「裸官」的這四大特徵,一方面意在指出,中國貪官實施貪腐行為絕對是有計劃、有規模的,甚至可見其「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態度和決心;另一方面也可讓人看出,並加以比較,韓國官員為其子女辦理美國國籍的行為只是中國「裸官」所行舉措中的一小步;前者與後者相比,不過是「小巫見大巫」而已。而這兩個方面實則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同時也足以說明,中國官員為其子女轉移國籍只是其貪腐大計中的一個程序和表象而已。如果沒有貪腐的決心和魄力,沒有對利益永無止盡的貪婪;如果不是害怕利用特權為子女獲取他國國籍將成為日後的痛腳和把柄;那麼,為子女轉移國籍的事項恐怕也不會連同資產轉移一併提上議事日程。一切的一切,都旨在為自身竊取民眾資產,中飽私囊提供便利的條件以及為日後規避懲處鋪好後路。
儘管「擁有雙重國籍」目前在韓國仍然是一個頗受爭議的話題,且政府官員的子女擁有雙重國籍會更加引人注意;然而,韓國現行的國籍法已明確規定,20週歲以前擁有雙重國籍的韓國人到22週歲時,須在韓國和外國國籍中選擇其一;20週歲以後擁有雙重國籍的人,則得從那時起2年內選擇一個國籍。也就是說,「雙重國籍」在相關的法律規定中是留有一定空間的。因此,韓國外交官子女擁有雙重國籍或申請他國國籍並不能完全定義為超越了法律的界限。一些韓國媒體所指的外交官「以權謀私」,其程度和範圍到底有多深遠,實際仍取決於這些外交官手握的實權究竟有多大。
與眾多實行民主體制的國家一樣,韓國多黨制的政體已然決定了官員在處理社會及民生事務時,必然要本著「服務民眾」的原則行使手中的權力,履行自身的義務。事實上,這樣的權力在以民眾利益為先的民主國家定會受到強有力的牽制和約束,官員掌控、甚至挪用大筆資金的機會根本不容易獲得。在多黨相互監督、權力分制,又要滿足大多數民眾利益的情況之下,要想攜巨款私逃實在是一件不可想像的難事,成為「裸官」則更是「天方夜譚」。
由此可見,如果外交官真想利用手中的權力謀點私利,恐怕也只能為其子女的移民提供一些背景、資歷或某種良好的外事關係之類的便利條件而已。與出生在普通家庭,且沒有優秀技能的孩子相比,一個當外交官的爸爸或許能在子女申請移民之時,給予一些更有力的擔保和證明。儘管此種利用職務之便導致的不平等現象不該視為理所應當,但因此而得到的小小實惠與好處與中國的「裸官」所貪腐的利益相比,根本就無法相提並論。那些貪污動輒幾十億巨款的「裸官」將子女、甚至家屬集體轉移的初衷,只在於為自己肆無忌憚的一貪再貪掃清障礙,不留任何後顧之憂。
既然韓國「以權謀私」的外交官與中國的那些「裸官」有著如此的天壤之別,且130名韓國外交官與118萬「裸官」這個驚人數字也不可同日而語,那麼黨媒以此來誇大、甚至妄加揣測韓國外交官讓子女擁有美國國籍的意圖和目地可謂是彰顯無餘。正如一些網友所回應的,「民主國家也有貪污,就可以成為你們貪污的理由嗎」?「別人能查出來,我們能嗎」?或許我們能查,但是永遠不可能知道真實的數字。因此,在官員財產的公開上,中共一直都是避而不談,而「裸官」的數字查到118萬,外逃的資金查到8000億,也就戛然而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