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布魯塞爾14日專電)歐洲聯盟去年共有2萬8000人死於交通事故,歐盟執委會估計,其中25%與酒駕有關,顯示酒精是造成交通意外主因之一。
歐盟在2001年到2011年的10年間致力降低交通意外死亡率,幾乎所有成員國的道路死亡率都下降,整體平均降低45%,又以拉脫維亞下降68%最多,僅馬爾他增加,但不到10%。
2012年,歐盟共有2萬8000人死於交通事故,各成員國對事故成因定義不同,但歐盟執委會估計,其中25%與酒駕有關。
位於盧森堡的「歐洲道路意外受害者聯盟」(FEVR)主席默西(Jeannot Mersch)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酒駕在有些歐洲國家所造成的死亡甚至不止這個數字,例如在法國就高達1/3,且肇事者通常喝得很醉。
歐盟各國對駕駛人血液酒精濃度許可標準大多訂在0.5克/公升,立陶宛在0.4克/公升,愛沙尼亞、波蘭、斯洛維尼亞、瑞典較嚴格,訂在0.2克/公升,英國和馬爾他則相對寬鬆,為0.8克/公升。
捷克、匈牙利、羅馬尼亞、斯洛伐克甚至對酒駕零容忍。
另外,歐盟成員國之中,有18國對職業駕駛及新手駕駛訂出更嚴格標準,在零容忍到0.2克/公升之間。
歐盟交通運輸安全委員會(ETSC)曾在報告中建議,歐盟應提出「酒駕零容忍」的指導方針、逐步統一各成員國對酒駕的定義、訂定「酒精鎖」的一致標準,並讓酒駕累犯及職業駕駛優先安裝酒精鎖。
交通運輸委員會也建議成員國建立酒駕臨檢的最低目標,例如每5名駕駛就應有1人受檢,另外還應針對累犯提高罰則、宣導使用酒精鎖等。
默西說,防制酒駕的源頭還是在觀念。
他舉例,在盧森堡,餐廳允許客人把沒喝完的酒外帶,以免客人為了怕浪費而硬是讓酒瓶見底。
對於台灣或亞洲普遍存在的應酬及拚酒文化,默西提醒,「乾杯的人可能讓自己或別人喪命,尊重駕駛人就是尊重他人生命」。